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对宝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准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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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宝丰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21MA484GHB53
法定代表人 高广伟
地址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水行许字〔2024〕4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4/9/13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取水许可申请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承诺书、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行政许可内容 同意宝丰县第三水厂总取水量为1230万m3/a,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服务于宝丰县城镇生活用水,有效期自2024/9/13-2027/9/12。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4/9/13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4/9/13-2027/9/12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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