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2023抽查事项清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5 浏览次数: 浏览

附件1

平顶山市2023年度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抽查事项

名称

抽查依据

检查

主体

事项

类别

检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次/年

检查方式

备注

1

市应急

管理局

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2

市应急

管理局

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3

市应急

管理局

对有关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考核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4

市应急

管理局

对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5

市应急

管理局

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6

市应急

管理局

对禁用工艺、设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7

市应急

管理局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8

市应急

管理局

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9

市应急

管理局

对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10

市应急

管理局

对涉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11

市应急

管理局

对应急管理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市应急管理局

一般检查事项

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化工、医药、工贸企业

5%

1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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