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硕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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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市硕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699999152L
法定代表人 王闪闪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平信佳苑小区1号楼1单元1楼
行政处罚种类 加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加处〔2022〕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本局于2021年7月16日向你公司送达了平市监处字〔202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并要求你公司2021年7月31日前履行(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至今你公司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主要证据材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加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2.3.11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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