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硕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0699999152L |
法定代表人 | 王闪闪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黄河路平信佳苑小区1号楼1单元1楼 |
行政处罚种类 | 加处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加处〔2022〕1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
违法事实 | 本局于2021年7月16日向你公司送达了平市监处字〔2021〕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你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并要求你公司2021年7月31日前履行(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31日)。至今你公司仍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 |
主要证据材料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
适用裁量标准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
法制审核情况 | |
集体讨论情况 | |
处罚内容 | 加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3.11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