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茅五剑商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03MA9FB37939 |
法定代表人 | 王瑞 |
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北段光明城2号楼102号 |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 扣押 |
行政强制决定书文号 | 平顶山市监强【2021】4-3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周毅(16040030069)、赵朝辉(16040030011) |
行政强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
行政强制事由 | 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主要证据材料 | 鉴定书 |
行政强制内容 | 没收侵权“茅台王子酒”3瓶和“贵州大曲”酒6瓶 |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 2021年5月28日 |
实施期限 | |
行政强制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