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04-19
- 主题分类
- 规划信息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2日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教体系统生态环境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把保护生态、珍惜资源、爱护环境融入日常学习生活当中,结合我市教体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建筑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的有关精神,以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养、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为核心,倡导社会各界及公众身体力行,从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起,知行合一,参与美丽中国建设,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方式成风化俗,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贴近生活。坚持融入日常、成为经常。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公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机关、学校等单位的不同特点,精心设计,分类指导,吸引参与;推动公众在多节约一度电、少浪费一升水、关心支持并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坚决制止破坏环境行为过程中强化绿色生活观念、提高生态文明素养。
(二)示范引领。坚持典型示范、价值引领。围绕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深度挖掘、生动展示公众身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实践、典型经验,为公众日常行为提供示范和遵循;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打造师生参与度高、吸引力强、行之有效的品牌活动;发挥名人及青少年群体带动辐射作用,激发公众热情,引领主题实践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三)实践养成。坚持知行合一、久久为功。积极培育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等规定,德法相济,助推《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绿色实践,逐步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习惯,让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普遍形态,建立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工作
(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橱窗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大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勤俭节约、低碳消费、绿色发展理念蔚然成风。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并发挥校园广播、校报、宣传展板、宣传橱窗等传统媒体以及校园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氛围、培育节能文化。
(三)组织开展节能环保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节能环保实践活动,积极响应“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地球一小时”“全国节能宣传周”“省节能宣传月”“绿色出行宣传月”“光盘行动”等号召,主动参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活动者”,倡导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四)努力实现“无塑开学季”。使用塑料容易造成白色污染,有些不合格的塑料书皮含有甲醛和苯,对于未成年人的神经系统和体格发育有影响。根据国家“限塑”要求,努力实现“无塑开学季”,学校不得强制学生使用塑料书皮,尤其不能使用有问题的塑料书皮。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销售给学生、对进入校园的不合格塑料产品加大查处力度。
(五)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教发厅函〔2020〕136号)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认真抓好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师生主动参与造林绿化活动,助力我省“双碳”目标实现。2021年达到创建要求的学校,要在巩固推广创建成果的同时,积极探索绿色学校创建新理念、新思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未达到创建要求的学校,要对标先进,找准差距,在去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努力方向,创造有利条件,加大投入力度,力争今年达到创建要求。2022年底前绿色学校创建率要达到60%以上。
四、具体要求
(一)制定落实措施。各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市教体局将采取现场观摩、资料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
(二)按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整理及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姓名、电话、职务请于4月22日前上报至发规科邮箱:pdsedu@163.com,联系电话:2629981。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