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 主题分类
- 其他事项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根据《河南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81号)要求,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推荐工作。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经县(市、区)推荐、市教体局核查,拟推荐新华区继红小学等15所学校参加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特色校评估认定。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举报电话:2629827
附件:
1.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示范校拟推荐对象名单
2.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标准化管理特色校拟推荐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