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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市公安局对照《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鹰城工作要点》和《2022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工作开展。一是狠抓统筹组织推动。党委班子带头,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公安专题召开党委会研究创建工作方案,先后2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召开4次创建工作推进会,明确牵头单位,量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严格执行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实施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制度和领导干部决策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要决策重大敏感案件的处理及有关规范、行政措施的制定均须各级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审核,基本上形成了比较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市公安局201610月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20204月聘请第二批法律顾问,由法律顾问负责外签订合同法律审核,参与研究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市实行对市局印发所有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坚持未经法核不发文的原则,每份文件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否则不予印发。属于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征求意见、法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确保了发布文件的合法性。对于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5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保留4件,废止1件。

)转变观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更新调整了行政许可30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职权6项,并根据《网络安全法》更新调整了行政处罚14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我局仅有1项涉及中介服务审批事项:交警车驾管业务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示。启动公安跨省通办业务,202211月起我市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平顶山市居住生活的省外户籍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直接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业务。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组织评定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市公安局、汝州市公安局、舞钢公安局已进驻同级行政审批中心,建成了市公安局智慧警局,示范区分局湖滨派出所成立了全市首个智慧警务工作站,85项公安业务入驻办理,已办理各项业务千余件,全面提升了公安窗口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只进一个门,办结所有事的目标。二是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积极配合我市发布的首批6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企业开办、新生儿出生、公民婚育等事项方面,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业务培训等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遇到的难点、痛点。幼升小入学是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市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打造的一项特色服务,实现了多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微信端线上申报,几分钟就可完成报名,缩短了现场排队等候的时间,避免了纸质材料重复提交审核,也减少了疫情防控常态下的人员聚集。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补充完善了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公安业务的12个事项名称、12项抽查依据,制定4个抽查计划,向社会公开了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频次。通过各项有力举措,强力推进各项监管工作,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保驾护航。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各业务警种及各分县局,将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公安部政务服务互联网+”系统。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重点围绕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聚焦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防疫物资保障、融资、用工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打招呼、直插一线、现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打通政策落实的中梗阻创新惠企利企服务举措。2022年市公安局先后出台了《平顶山市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1+10”专项提升工作方案》《平顶山市公安局11项惠企利企措施》《服务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助力稳住经济大盘40项措施》,印制发放《致全市广大企业的一封信》5000余份,《河南省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政策明白告知手册》3000余份。紧紧围绕当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关心关切的问题,从聚力减、扩、放、效、明、清、管、护、治、容等十个方面,逐项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惠济民生,服务企业,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发扬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一村(格)一警优势,紧密结合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三零平安创建、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中心工作,以村(居)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为纽带,持续完善警法联调”“警调对接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发现率”“化解率,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消减和压缩民转刑命案发生的隐患和空间。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交警部门对符合规定的电动车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进行上牌登记,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佩戴头盔以柔性执法(劝告、抄法条及参与道路执勤等)方式,提高了群众对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及头盔佩戴的自觉性;积极落实《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工作中对危害性质严重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予以警告处理,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进行批评教育,严格遵守《全市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实施方案》,对易肇事肇祸行为起到威慑,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批评教育,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在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22年以来,我局共录入双公示数据753条,数量居全市前列,合格率达100%,数据质量居全市第一。我局充分利用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信息系统化、现场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各种记录手段之间的综合运用,在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全过程的跟踪监管,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我局将对案件的法制审核纳入执法卷宗考评范围,确保案件重要环节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四是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将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对于本单位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022年以来市区分局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6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回复部门信箱网民留言件2件,回复政务服务网网民留言件9件,回复市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网民留言件79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以来,通过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8200条,原创信息4032条,点击量8000万人次,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198条。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做到依法办理、限时答复,避免引起行政复议及诉讼,2022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3件,已办结23件,对符合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四)强化基础,全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创新执法培训模式,开展精准执法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学法组织举办警务实战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等,确保全体民警轮训一遍组织法律知识抽考建立健全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每年组织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深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面向社会普法制度,全面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市社区(驻村)民警采取向辖区住户发放宣传资料、布置宣传栏、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举行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110宣传日、“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4.15”国家安全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组织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群体开展治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三是严格内外监督。确立日常考评、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专项考评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通过日常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案卷评查等涵盖各项执法工作及其各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检查,对各级执法单位及民警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评议,同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奖优罚劣。在执法工作中,把裁量标准适用情况纳入卷宗考评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积极履行职责等存在执法问题及时认定执法过错,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检查、质询和评议,认真及时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好调查答复和落实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2022年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标准认真反思,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重大决策方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尚不健全依法决策水平有待提高,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尚不完善。二是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通过执法卷宗考评发现,受案不及时等问题还时有发生,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待持续提升。服务型执法工作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执法的理念尚未牢固树立,重管理、轻服务的情况还存在,行政调解、行政指导相关机制尚不健全,行政指导手段单一,方法不多,效果不太好。三是行政审批改革方面。个别工作人员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四是执法监督方面。行政执法责任制尚不健全各级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还没有明确到具体岗位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个别责任追究还不到位,结果运用机制不健全。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历届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此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警种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单位领导亲自抓,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细化分工、精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方案,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对涉及公安机关责任清单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牵头负责单位,量化目标任务,层层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每年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组织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各警种、各部门责任,量化目标任务,层层责任分解,明确完成目标的工作时限,将年度工作任务贯穿于各项公安重点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进度,使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等法治理念。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部门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工作,理顺部门职责,解决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守法定时限、程序。

(四)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对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从整体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加强“放管服”制度文件学习,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将试点派出所户籍窗口升级为智慧警务工作站,在负责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业务的同时,授权办理治安、出入境、车驾管业务,打造以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为旗舰店、以派出所等基层服务窗口为连锁店的公安行政服务新模式。

 

 

 

                            平顶山市公安局

                            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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