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732480791X/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 主题分类
- 治安管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021年3月2日起,平顶山市实现了全域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2022年9月5日起,全市公安机关户籍室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全市通办”。即平顶山市户口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可就近选择全市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实现就近办、异地办。简单的说,比如户籍地是郏县但在市区上学的儿童,之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返回郏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才能办理,现在可就近选择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一)受理条件
1、申领人是平顶山辖区内户籍人口(汝州除外,因单独省直管县系统)。
2、申领原因为首次申领。
3、未满16周岁居民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二)申请材料
1、已满16周岁:申领人须交验居民户口簿。
2、未满16周岁:由监护人陪同申领人到就近任一派出所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交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
●申领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
口簿和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
●申领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
明能够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交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
(三)受理地点
平顶山市辖区内(汝州除外)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四)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五)办理时限:30日。
(六)领取方式
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七)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不予受理的情形
1、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证件的;
3、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是平顶山市公安局继全域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20项户口业务“全城通办”之后的又一便民举措,该举措打破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回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限制,群众可就近自愿在我市任一派出所户籍室(汝州除外)申请办理,有效减少群众往返奔波带来的不便,极大地节省了群众的办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