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114104005596392350/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一、适用范围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事项类型
服务事项
三、设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
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
4.《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豫人社失业[2014]6号);
5.《关于申领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与人社函[2016]141号);
6.《关于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中有关档案年龄与户籍年龄问题的复函》(豫人社函[2016]246号);
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适用失业保险基金权利助推脱贫共建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84号);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安全办、畅通领”的通知》(人社厅[2020]24号);
9.《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
10.《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4号);
1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扩围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豫人社办[2020]91号)
四、受理机构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业务综合受理窗口
五、申办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类型 | 收取方式 |
1 | 身份证或社保卡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1复印件:0 | 上传电子文件 |
六、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通过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政务大厅失业保险待遇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二)网上申报:微信申请办法-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支付宝申请办法-全国失业金申领、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http://222.143.34.121)。
七、办理流程
(一)线下受理:通过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政务大厅失业保险待遇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二)线上受理:
微信申报步骤:第一步:右下角点击“我”;第二步:进入“支付”;第三步:支付界面点击“城市服务”;第四步:在城市服务中找到“社保”;第五步:进入“电子社保卡”一“卡面服务”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进入后选择符合申领条件(失业保险金申领);
支付宝申请步骤:点击支付宝界面 点击“全部”;进入“市民中心”;进入“社保”一“全国失业金申领”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符合申领条件(失业保险金申领);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业务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0375-29789929。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业务综合受理窗口。
2.电话查询 :0375-297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