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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45268X/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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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司法局重点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以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新职责新定位,按照“合起来、学起来、严起来、干起来、活起来”指导思想和“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工作思路,全面强基层,保稳定,抓落实,促发展,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统筹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1.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完善机构、充实职能、配强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我市各项依法治市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依法治县(市、区)规划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局秘书科、市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2.履行好协调推动职能。就法治工作重大事项征求汇集各方面意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发挥好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四个平台作用,引导推动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相互协助、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法治鹰城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局秘书科、市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市局普法科、市局依法行政指导科、市局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3.完成督察落实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拟订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压紧压实责任,把法治建设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推进法治鹰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局秘书科、市局法治调研督察科、市局依法行政指导科、市局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研究出台具体办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市局依法行政指导科、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统筹规划部署。印发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建立工作台帐,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牵头单位:市局依法行政指导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定期学法制度,制定我市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明确学法内容和方式,举办2期市政府领导班子学法计划。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调研和集中观摩活动,稳步在全市推行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领域的行政调解创新工作。
牵头单位:市局依法行政指导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
3.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树立精品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方案,做好立法调研、起草和上报工作。编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立法计划》,积极履行职责,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平顶山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市政府规章《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论证、审查、修改工作,有序推进立法工作。做好2021年立法项目征集申报。
牵头单位:市局立法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责任清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音像记录评比活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对全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培育全面推进三项制度重点执法部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按照编制部门正式下发的“三定”方案,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账户修改工作。培育推荐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坚持每季度实地或集中指导一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牵头单位:市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5.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指导工作,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出台一项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开展一次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培训交流会,组织一次全市优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评选活动,进行一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研判一次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业务素质能力。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做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修订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指导,不断提高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牵头单位:市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
三、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按照省厅对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努力建成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运营管理机构。推进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提档升级,指导帮助已成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的单位,积极参与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创工作,做好第二批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点评选工作。试行一批村(社区)法律超市,鼓励和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超市”,为公众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积极做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与12345市长服务热线的并轨工作,配合做好并轨后“12348”热线值班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中国法律服务网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简化业务流程,逐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的业务融合、数据整合,努力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牵头单位:市局法律援助工作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市局计财装备科、市局基层工作指导科、市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和司法鉴定管理科、市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2.深化律师法律服务。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开展争创全市优秀律所党支部活动,打造党建工作示范点。巩固以案促改工作成果,完善律师管理和队伍建设责任制、重大案件督办和报告制度、投诉反馈制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行为披露等制度,加强律师执业道德建设和执业纪律建设,抓好各项制度的落细落地落实。强化律师队伍继续教育培训,组织优秀青年律师外出学习考察,加强律师重点人教育管控,提高律师管理能力和律师队伍执业水平。引导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组织律师多种形式参与服务民营企业,形成法治营商良好氛围。召开平顶山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加强市律师协会组织机构建设,提高市律师协会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严格实行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双备案”制度,发挥涉黑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监督管理作用。
牵头单位:市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律师协会、各县(市、区)司法局
3.深化公证法律服务。深化公证机构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做好改制后公证处后续工作,落实好过渡期满的公证人员分流安置,推进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公证从业人员招录力度,储备公证后备人才,推动公证工作可持续发展。延伸公证业务领域,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开展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简化办证流程和手续,应用“互联网+”公证服务,推行公证服务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审核,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和集中评查,落实公证质量通报制度,做好公证典型案例选编工作。
牵头单位:市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司法局
4.深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探索完善经济困难证明尤其是网络平台办理时的合理审查机制,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法律需求。加强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2020年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总数达到4200件以上。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刑事全覆盖,力争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占比60%以上。加强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定我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办案实报实销工作标准,尽快出台我市法律援助补贴意见。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落实法律援助经费分级保障机制,力争市本级经费保障标准不低于80万元,督促县(市、区)级保障标准落实不低于上年度接收的中央和省办案专款数额。紧紧抓住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这条生命线不放松,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持续推进法律援助进学校工作,不断提升高校法学院(系)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局法律援助科
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局计财装备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5.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精神,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好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必修课,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进一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参加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命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好全市宪法主题公园,积极参加全国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暨第十七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第十四届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提升公民素养。
牵头单位:市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司法局
6.深化司法鉴定体制机制改革。以“规范化执业提升年”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为核心,以贯彻落实《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为抓手,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各项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切实加强司法鉴定制度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和制定司法鉴定管理的各项制度,督促各司法鉴定机构制度上墙,不断完善司法鉴定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我市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范司法鉴定实施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文书制作、鉴定标准适用等执业环节,积极推动创建规范化执业示范所,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与使用相衔接机制,加强与公检法、保险等鉴定委托、使用部门的联系沟通,逐步建立沟通协作、信息反馈、质量评查、违规处置和司法鉴定人出庭保障等机制,强化执业责任,保障执业权利。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牢固树立鉴定人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
牵头单位:市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和司法鉴定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7.认真组织好2020年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做好司法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服务工作,协调相关科室进一步做好涉及司法行政工作45项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梳理、项目发布等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尽快与省厅业务部门对接,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进度。加强审批服务工作调研,制定出台更多便民服务的措施。
牵头单位:市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与行政审批服务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8.切实做好仲裁工作。狠抓仲裁宣传工作,提高平顶山仲裁的社会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完善针对高校法律研究人员及学生等不同主体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合作等,倡导积极的仲裁理念,提升仲裁影响力。规范案件办理工作,提高仲裁公信力,定期组织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仲裁员参与仲裁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开展专家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咨询研讨活动等,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仲裁综合服务水平,重点提高仲裁秘书对疑难复杂案件、当事人投诉案件的推进、安抚能力,以及对裁决核阅的效率和质量等。继续加强同全市两级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定期听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仲裁工作。要在仲裁的财产保全,裁决书撤销以及裁决书执行等环节做好与法院的对接工作,营造良好的仲裁发展外部环境。探索借助互联网受理、办理仲裁案件,尽力满足不同当事人对仲裁的新需求,充分发挥仲裁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功能。
牵头单位:市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
责任单位:平顶山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9.深化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联合公安、法院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的调研,精准找出工作短板及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形成调研报告。
牵头单位:市局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和司法鉴定管理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四、全面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1.加快推进监所改扩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监狱、市戒毒所改扩建工作,将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基础设施建设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推进,及时上报工程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顺利进行,努力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监狱、戒毒场所。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和业务、体能培训,增强实战能力,提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水平。市监狱按照省监狱管理局《监狱建设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建立改扩建项目工作任务分解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期、质量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达到初步验收标准。市强戒所按照司法部全国统一戒毒基本模式的要求,在戒毒项目建设期间,提前规划“四区”、“五中心”建设、场所信息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责任单位:市局监狱管理科、市局戒毒管理科
2.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安全稳定底线,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教育,推进反邪教及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摸排等工作,持续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不准出境通报备案和边控工作,确保全市在特殊时期、重要时间节点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安全稳定。加强社区矫正基础保障工作,督促市局本级及各县(市、区)局尽快完成机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中心建设工作任务。加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培训及贯彻执行工作。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习,为依法开展工作做好准备。积极推进实施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争取早日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智慧矫正平台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以全省第三批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评定为契机,积极进行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省级标准化中心申报工作,科学谋划、系统整合、加大投入,实现由点到面展开,逐步提升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提升全市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规范化水平。以全省教育矫正试点项目申报为契机,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局积极开展教育矫正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3.要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服刑人员、刑释人员信息录入核查核实,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加强刑释人员衔接安置。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及预警研判,实现动态化、常态化监管,加大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走访频次,对其实行分类建档,重点管理。做好刑释人员教育帮扶和救助管理,深化“雨霁”志愿者帮扶活功,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妥善安置刑满释放“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人员,进一步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市局基层工作指导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4.要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强化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按照省司法厅财政厅要求,督导各地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经费、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调解员生活补贴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集中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联调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统筹系统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多部门合力攻坚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做好矛盾预警,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及时导入其他法治渠道。加强对调委会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的指导,调解案件全部实现网上信息化管理,组织编写《平顶山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加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实现“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建立以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员为主体,以兼职调解员、信息员和调解志愿者为基础的人民调解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定补方式,为每个村(社区)、乡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人民调解中心分别配备1、2、3、5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表彰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选树一批金牌人民调解员。
牵头单位:市局基层工作指导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
5.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有效落实信访工作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创新工作举措,抓好源头预防,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确保出现问题及时控制、有效处置,不使矛盾上移,遏制赴省进京越级访。全力做好“双节”、全国、省市“两会”、国庆节和国家其他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和日报告工作。在全系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摸清重点信访人员情况,做到底子清、包案实、措施得力,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访,对有关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方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稳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吸附在当地。对上级转办、交办和本部门受理的新增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及时交办,落实责任。结合省、市及上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举办一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访业务培训班。协调省厅和市委政法委对有关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司法救助,化解部分疑难案件。
牵头单位:市局信访办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五、强基固本,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1.开展司法所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按照司法部对司法所工作职能的新定位,落实省厅关于2020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年”新要求,加大司法所建设工作力度。主动适应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围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落实好全市星级司法所建设规划,对创建的星级司法所给予重点支持,2020年全市至少创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16个,四星规范化司法所36个,三星规范化司法所30个。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所组织机构和队伍,按照“一乡镇(街道)一所”的要求,实现全市司法所全覆盖。理顺司法所作为县(市、区)司法所派出机构,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推动高新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司法所。落实省厅关于司法所“应当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的要求,政法专项编制向司法所倾斜,专编专用,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努力争取为司法所增加地方事业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切实强化司法所基础保障工作,统筹资源,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不足问题,保证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优先保障司法所基本业务装备需要,为司法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加大信息化网络化基本设施投入,打造“智慧司法所”。
牵头单位:市局基层工作指导科
责任单位:市局行财装备审计科、各县(市、区)司法局
2.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继续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框架,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目标,进一步整合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力量,加快指挥中心与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加强对县(市、区)司法局、局直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指导,加快推进司法业务专网联通工作,6月底前实现司法所专网联通工作。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培训班,邀请省厅有关领导和专家来局授课,答疑解惑,明晰思路。借鉴其他单位经验,探索建立我局OA办公系统,进一步促进公文流转、审核、签批等行政事务的处理规范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强各部门协同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市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
六、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1.积极推进政治人事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2019年平顶山司法所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的沟通协调,积极招录一批公务员,有效解决我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和平时考核公示等制度,真正将日常考核结果运用到年度考核、评先表彰、干部使用中去。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做好因公致残牺牲、患有重大疾病及特困干警家庭等重点对象的抚恤救助工作。在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强力推动监所性质等遗留问题的尽快解决。
牵头单位:市局政治部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聚焦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题培训,有效落实2020年度政治培训任务。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业务培训种类,拓展培训领域,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积极参加警街晋升培训,组织好党校轮训,全面完成各类干部调训任务。通过组织和参加各种思想政治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的“五种能力”,不断加快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局政治部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3.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第一支部”示范表率作用。坚持从单位“一把手”所在党支部抓起,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树立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开展争创机关“五强”模范党支部。细化标准内容、优化方法路径、量化考核评价,抓好“红旗党建单位”“五强”模范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动形成“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先进”的争创氛围。实施党员队伍素质提升工程。落实党员教育制度和政治审查制度,严格党员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
牵头单位:市局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市局基层工作指导科、市局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
平顶山市司法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