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朝峰

李朝峰,男,河南禹州人,本科学历,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公证和仲裁管理科、宣传科、平顶山仲裁案件受理中心、市恒信公证处、联系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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