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380/2022-00005
- 发布日期
- 2021-11-14
- 主题分类
- 信息化行业发展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5G在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助力赋能全省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加快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5G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格
(一)项目申报主体应是河南省内5G场景应用项目的建设使用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中央驻豫机构。为5G场景应用项目提供技术产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联合申报单位。
(二)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的,需在河南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报主体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创新性。围绕网络、平台、应用等多层次开展的技术创新,围绕建设和商业运作等开展的模式创新,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创新,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含标准、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先进性。5G高速率、广连接、低时延技术特性发挥较为显著,5G网络和技术在实现场景应用主要功能、提升项目性能指标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5G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传感、机器通信以及远程控制、机器视觉、AR/VR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在行业应用上具有明显先导优势。
(三)实用性。5G赋能作用体现明显,项目的实施和应用能有效解决所属行业领域的共性痛点、难点问题,在降本增效、产品提质、节能减排、生产安全、管理优化和服务保障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四)可推广性。项目全部功能或主体功能突出,技术成熟、应用稳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应用发展前景良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易于复制推广。
本次示范项目评选重点支持5G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场景应用项目,项目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不含5G网络侧投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同一方向领域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被评为河南省第一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申报主体责任声明材料》(附件2)。
四、评选工作流程
河南省第二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原则上采取单位自愿申报、地市审核推荐、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主体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申报主体责任声明》,并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含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豫机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5G办。
(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和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机构,分别负责本地、本部门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填写《河南省第二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1月15日前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5G办(纸质申报材料2份,材料盖章PDF电子版发送邮箱)。
(三)省5G办组织专家组对参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视情对拟入围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四)省5G办对拟入围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为河南省第二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编印《河南省第二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目录》,普及推广应用。
(五)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省5G办组织专家进行核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二批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部门、中央驻豫机构要切实履行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真正把建设成效好、典型引领作用强的项目遴选推荐上来。
(二)各申报主体单位要加强与联合申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重复申报项目取消参评资格),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成果经验,认真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充分体现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三)项目申报主体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本次及以后5G应用场景示范项目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赵宁
电话:0371-65509833
邮 箱:hns5gbgs@126.com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