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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380/2022-00002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 主题分类
  • 信息化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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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制造强省办〔2022〕33号 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3 浏览次数: 浏览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卫星及应用产业是指以卫星通信、导航、遥感等技术及应用为基础,从事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为抢抓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我省电子信息及装备制造产业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升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卫星及应用产业高地,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立足我国通信卫星、遥感卫星以及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强创新、夯基础、育企业、布场景、促消费,紧盯重大项目实施,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卫星及应用产业体系,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卫星及应用产业高地,为建设现代化河南提供支撑。

  (二)主攻方向。

  ——卫星运营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全球市场的卫星通信、导航、遥感信息服务,打造航天测运控中心、航天数据交易中心、空天数据应用中心。卫星通信方面,深化与中国星网集团、中国卫通等央企合作,加快布局国家卫星互联网系统运营服务,推动亚太、中星等系列卫星在河南的运营落地。卫星导航方面,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社会化服务能力,面向各类终端和应用系统提供高精准位置服务。卫星遥感方面,通过自建遥感卫星系统及其地面系统,建设高分辨率商业遥感卫星运营服务平台,面向全国提供商用卫星遥感数据服务。

  ——卫星制造及配套。围绕特色卫星系统建设,带动卫星总装、平台及分系统研发、载荷研制、航天配套等产业落地发展。探索商业卫星批量化设计、研发与低成本制造,开展智能化卫星研制,打造模块化、柔性化的商业卫星制造工厂,形成低成本、高可靠、大批量卫星生产能力。围绕卫星推进、遥感测控、姿轨控制等主要分系统,开展智能化、低成本新型卫星平台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制试验。发挥河南在高端液压气动、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优势,强化卫星制造、火箭制造和发射的配套能力。

  ——地面设备制造。抢抓北斗定位、卫星通信与5G、物联网、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机遇,研发船载、车载、机载等新型卫星终端。加强高精度、低功耗、低成本、小型化的北斗芯片及关键元器件研发和产业化,开发卫星通信、导航、授时等多功能通信模组和智能终端产品。加快布局信关站、新型航天测控数传一体化站、光电监测系统等地面系统制造。

  ——融合应用。推动卫星遥感、通信、导航技术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无人机等加速融合,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卫星软件、大数据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围绕自然资源、气象、生态环保、水利、应急、农业、林业、地质、能源、交通、物流等行业打造特色应用。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建立,产业综合实力在中西部地区领先,建成立足中部、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卫星运营和应用服务中心,形成国家级商业空间信息枢纽,成为特色领域卫星应用的策源地。

  ——形成发展特色。发挥星间通信、卫星测运控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区域性天地互联枢纽节点,成为国家重要的航天测运控和数据交易应用中心。联合国内优势单位,共建遥感星座,面向全球开展遥感信息服务。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以交通、气象、农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卫星应用领域为重点,打造国家级卫星应用示范基地。

  ——壮大产业规模。引进培育20家以上卫星相关的骨干企业,相关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建成10家左右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数字化治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信息消费领域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形成50个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卫星示范应用。

  ——夯实发展基础。以即时遥感星座、混合遥感星座、郑州航天枢纽港等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完善空间基础设施和卫星地面设施建设;以航天数据交易中心、空天数据应用中心建设为重点,统筹建设国家级空间大数据中心。力争到2025年,完成10颗以上卫星部署。

  (四)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郑州、鹤壁在卫星及应用产业中的先发优势与引领作用,支持各地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集群和应用示范,统筹规划卫星运营、卫星制造及配套、地面设备制造、卫星应用服务等产业,打造河南卫星及应用产业“2+N”的空间布局。

  ——打造郑州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高地。强化郑州高新区北斗产业园、河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等载体支撑,推进基于“北斗”平台的应用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发展面向农业、气象、交通、物流、能源等行业的卫星融合软件与服务;规划建设郑州航天枢纽港,推动遥感星座建设及遥感数据应用服务,带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河南省卫星产业园,打造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载体。

  ——发展鹤壁遥感卫星及应用产业集群。支持河南航天宏图等企业建设中低轨混合遥感星座,加强鹤壁空间地理信息与5G融合应用试验区建设,带动卫星上中下游产业发展,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整体格局。

  ——创建一批卫星应用示范区和产业配套基地。支持各市结合本地特点,打造一批数字化治理、产业数字化转型及信息消费领域的卫星应用示范项目。推进许昌卫星终端模组产业园、平顶山卫星互联网区域数据中心、焦作地理信息产业园、北斗卫星服务豫北分中心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发挥郑州、洛阳在特种泵阀、特种管路、航天级元器件、终端设备方面的产业优势,加强卫星平台制造配套及卫星应用能力,发挥三门峡、商丘等地材料产业优势,扩展铝基、铜基、钨钼、钛基以及碳纤维等新材料在卫星领域应用,支持许昌、新乡、信阳、驻马店等地市做强卫星制造配套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创新链条,贯通产学研用,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衔接,打造卫星及应用产业一流创新生态。

  ——打造创新平台。联合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地质研究院、嵩山实验室、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中电科二十七所、航天宏图等科研力量,争创国家级卫星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推动组建河南省卫星导航定位学会,培育省内卫星应用技术机构,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应用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联合研发,拓展卫星创新应用。依托全省智慧岛双创载体,链接科创与卫星及应用产业。依托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建设卫星技术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产业园区”全链条技术研发和转化体系。(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学院、嵩山实验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突破核心技术。围绕卫星通信、导航、遥感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布局一批关键器件、重大装备和核心算法研发项目。开展大型星座智能管控与运维、大规模星座星间激光组网、星上智能处理等技术研究,深度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星座、商用遥感卫星系统建设。开展高分遥感数据处理及多源卫星数据融合应用研究,研发多源卫星遥感数据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多源影像数据智能合成,提高遥感信息提取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开展天基通信安全研究,形成卫星安全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到2025年,完成5项以上核心技术突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强人才队伍。推进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重点企业、产业园区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相关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省内高校开设卫星及应用产业相关专业,承担或参与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培养、引进卫星专业人才及团队。(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基础设施建设。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进一步完善卫星及应用产业空间、地面等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开展大规模产业推广夯实基础。

  ——建设空间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河南即时遥感星座系统、混合遥感星座的建设,采集高空间分辨率光学卫星数据及SAR卫星数据,力争实现河南省全域亚米级半月度覆盖。支持我省企业参与国家高通量宽带通信卫星、低轨通信卫星星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遥感系列卫星等重大项目。积极参与国家月球基地、空间科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月球及其他行星深空探测。着眼形成国家民商天基骨干网信息传输服务能力,探索论证建设河南省卫星骨干网星座。到2025年,完成河南重点星座系统论证,发射试验星开展在轨验证和服务,先行完成一批卫星入轨,初步形成服务能力。(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地面基础设施。卫星通信方面,加快部署卫星通信关口站、VSAT地球站等。卫星导航方面,整合提升全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优化基准站网布局与功能,推动河南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北斗三代技术升级,建设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河南分中心,提升实时米级/分米级、专业厘米级、后处理毫米级的增强定位服务能力。卫星遥感方面,统筹建设卫星接收站网等地面设施,实现多站协同运行,具备对我国以及全球重点商业遥感卫星数据的实时接收能力。卫星测运控方面,建设卫星测运控中心,为多频段、不同轨道各类卫星系统提供发射段、在轨长期运行期间的测运控管理和数据业务处理服务,具备轨道精密确定、健康状态诊断、在轨维护等功能。(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地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国家级空间大数据中心。整合中原大数据中心、国家高分系统河南数据与应用中心、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中心、河南省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河南数据与应用中心气象分中心、国家对地观测科学数据中心(信阳基地)等数据、存储和算力资源,建设卫星数据共享交换中心。打造卫星数据资源统一的市场化服务端口,提供通导遥卫星数据以及其他大数据的存储、算力、云计算一体化服务。(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搭建卫星相关技术测试认证、网络数据和信息安全评测等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系统集成企业、运营服务企业和终端制造企业提供支撑服务。建设北斗卫星导航检测认证体系,形成北斗产业融合应用标准体系。(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壮大核心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卫星及应用产业市场主体,提高领军企业行业整合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格局。

  ——组建专业化企业。发挥专业化企业技术、资金、空间、市场、人才等资源和优势,通过股权投资、技术联合攻关、合作共建等方式组建专业化的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企业,承担河南省卫星相关重大项目的建设。(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进国内重点企业。围绕混合遥感星座、即时遥感星座建设,引进卫星制造及配套、地面终端设备、核心软硬件研制、卫星运营等产业关键环节央企来豫布局。支持优质企业牵头“2+N”相关产业园建设,加速形成规模效应。(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地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领军企业。在卫星系统集成、终端制造、应用推广等领域,扶持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头部企业。支持头部企业建设总部工厂,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布局。鼓励行业头部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在我省开展卫星应用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孵化中小企业。完善中小微企业孵化体系和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活跃、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卫星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瞪羚”企业等。(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证监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重点行业特色应用场景。突出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应用模式创新,以典型示范带动卫星应用在各行业领域发展。选择各领域内技术领先、产品成熟、在行业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单位,率先开展各行业领域示范应用,助推卫星应用在重点行业领域发展。

  ——推进卫星与各行业融合应用。支持卫星在资源调查和监测、气象预报、生态环保、地质调查、新型基础测绘、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等行业创新应用,开展“卫星+”智慧农业、智慧气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金融、智慧能源、智慧文旅,以及卫星互联网、卫星物联网、天基灾害监测与预警等应用探索。重点建设“智慧黄河”平台,制定沿黄区域三维立体“一张图”,提升水文、气象、雨情等综合分析能力;加快建设全省重点河流水体监测平台,实现黄河、淮河等河流的常规性监测;构建全省实景三维地形场景、河南沿黄河道工程三维地形场景,建成一批沿黄生态廊道(河南段)三维实景;支持建设河南省气象预报报警业务一体化平台、旅游数字化平台;培育天空地一体化智慧耕、种、管、收农场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农业科学院、省地质研究院、省银保监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省气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卫星参与城市公共服务深度。坚持“能用尽用”原则,鼓励政府各部门和国有企业根据业务管理和社会服务需求,使用卫星技术,采购卫星相关数据及产品;发挥国有企业公益服务职能,鼓励建立面向各行业部门,提供多场景支持的卫星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利用卫星技术解决业务需求,推进“天空地河”一体化动态遥感体系建设,加强在国土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城市安全、防灾救灾、水务监测、气象服务、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卫星应用。(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银保监局、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省气象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卫星信息消费。支持卫星应用服务企业与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终端、共享单车等大众消费类企业联合创新,建设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应用项目,到2025年形成15个大众消费领域应用示范案例。

  ——直播地球。围绕大众“全天时、全天候、全地域”对地实时监测需求,探索即时遥感、万物互联及导航增强等卫星技术在大众直播经济中的应用,以卫星闪图、太空自拍等方式与新闻资讯、自然奇观、娱乐游戏应用结合,通过“直播地球”为大众提供空天地海实时、智能、多维、全景的展现和沉浸交互式服务。(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精准定位。完善北斗高精度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大众消费领域高精度、低功耗、低成本、小型化的北斗芯片及关键元器件研发和产业化,推进1米及更高精度的北斗高精度定位导航技术在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终端、共享单车中的应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智能驾驶。推动北斗等技术在智能驾驶中的应用,为L4、L5级智能驾驶提供纳秒级时间精度和厘米级位置精度服务。支持重点车企研发融合北斗导航技术的自动驾驶、自动泊车等产品,以郑州、许昌、鹤壁、焦作、商丘、信阳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基地,加快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区、郑州中原龙子湖智慧岛、信阳羊山智慧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线路和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示范线路和示范区建设覆盖10个以上重点地市,涵盖家用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大众消费车型。(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老一小”。利用北斗室内外快速定位和短报文功能,鼓励企业开发融入北斗技术的可穿戴设备产品,提供面向老年人的寻人、健康监测预警、紧急呼救等服务,以及面向儿童的实时位置查询,意外危险救助,入离校(家)告知、失踪追查等服务。(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统筹解决卫星及应用产业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沟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省、市联动,加大资源整合共享。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成立专家顾问组,为产业发展和项目实施提供评审、验收、评奖工作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

  (二)加大资金支持。统筹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数字经济政府引导基金,探索设立卫星产业发展子基金,支持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发挥地方政策性金融职能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相关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提供长期限、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对相关企业在豫开展前沿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示范应用等项目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支持。(省财政厅、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发展环境。简化卫星及应用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企业精准服务常态化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发挥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引导、协调、服务作用,畅通产业链上下游沟通渠道。支持举办、鼓励参加卫星及应用领域国内国际会展、论坛、赛事等活动,推动中国北斗应用大会长期落户郑州。开展政策宣贯、项目对接、宣传展示、技术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宣传推广我省卫星及应用企业和产品。(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卫星及应用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构建卫星及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北斗终端使用、平台运行、运营服务、应用流转、数据存储等环节的安全防护手段,定期开展关键设施和系统安全检查。加强卫星及应用信息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境外组织和个人非法获取、处理卫星及应用信息的行为。(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争取国家支持。全方位对接区域重大战略,跟踪了解并及时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的有关政策和项目信息。密切协调国家部委,积极配合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的国际申报、维护和协调工作。积极参与卫星及应用领域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推荐申报国家级先行示范和重大专项。(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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