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15-00002
- 发布日期
- 2015-06-16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高原委员:
您提出的“充分挖掘秸秆资源大力发展我市生物质能产业”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市发改委、环境保护局、农机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自1988年开始就进行了农作物秸秆的不懈探索,20多年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虽然取得很大进展,但大量秸秆还没有找到综合利用的有效途径,夏收、秋收时节,禁烧秸秆的烟雾不但污染了环境,而且与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旅游城市的目标相背离,已成为制约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目前,我市农作物秸秆利用的最有效途径还是秸秆直接粉碎还田,而且还被大多农民接受并应用,特别是自2004年国家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共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亿元,拉动农民投入7.23亿元,全市农机资产总值达到22.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257.93千瓦,大中型拖拉机达到14306台,稻麦联合收割机达到4266台,玉米联合收获机2010台,农作物综合利用机械如大型拖拉机、小麦秸秆粉碎机、小麦秸秆打捆机,玉米旋耕播种机,免耕播种机、玉米收获机,玉米秸秆粉碎机、还田机、玉米青贮机等机具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全市耕、种、收符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以上,小麦生产全程基本实现了机械化,玉米机收呈现连续增长的好势头,今后,我们继续坚持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时重点向秸秆综合利用机具倾斜政策不变,持续发展适合我市农业结构利用机具,把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推向深入,提高秸秆利用率,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的多元化发展。
关于您提出给“养殖场一个合法名分”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设施农业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中规定,规模化高度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对超大型养殖企业如需征地超过15亩,市政府将派有关单位人员去企业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决定。
秸秆是宝贵的资源,大力推进秸秆生物质的综合利用,对带动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等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我市拿出60万元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县(市)和乡镇秸秆收储大户进行奖补,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动员会马上召开,市里将要出台政策加大对秸秆收储大户进行奖补。
目前,我省秸秆生物质资源主要是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由于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不完善,收储成本较高,秸秆的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程度较低。因此,综合考量秸秆利用的经济性、可操作性以及社会、环保效益等方面,按照省发改委、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河南省“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今后一段时期的秸秆利用主要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主线,满足农业和畜牧业需求,重点推进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利用经济手段,合理引导秸秆的能源化、原料化”。
在秸秆能源化利用上,我省也不再布局单纯的秸秆发电项目,重点依托南阳天冠秸秆纤维乙醇产业化技术优势,采用“醇-气-电-肥”建设模式,实现秸秆的综合利用和阶梯利用。在原料化利用上,小麦秸秆造纸技术成熟,发展态势良好,既能实现秸秆大规模工业化利用、又能缓解造纸原料紧张的局面,发展潜力较大。
我市是农业大市,秸秆生物质资源较丰富,在利用上目前也是以粉碎还田及饲料养殖为主。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规划指导原则,加快秸秆生物质的资源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利用,提高秸秆的利用规模和利用效益,改善农村用能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就您提出“对以秸秆为原材料的非木浆造纸项目,发改、环保部门给予优先立项审批”的建议,秸秆造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属于备案制,依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备案权也已下放到县(市、区),秸秆造纸项目在发改部门的审批办理方面比较便捷。同时,您提出“秸秆造纸企业享受农业生产电价”的建议,由于造纸企业属于工业类范围,企业用电类别划分和定价权在国家、省发改委,市里无权调整,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适时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工作的开展。
感谢您对我市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关心和鼓励,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