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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9217291/2021-00003
  • 发布日期
  • 2021-04-16
  • 主题分类
  • 畜牧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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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畜牧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畜牧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据气象部门初步预测,2021年汛期我国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可能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农业农村厅防汛抗旱统一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防范工作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畜牧业生产的影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细化预防及应对措施,尽量减轻灾害天气对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供给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防灾减灾指导与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养殖场(户)通报灾害天气信息,增强养殖场(户)的防灾减灾意识。积极组织养殖场(户)开展防灾准备工作,指导养殖场(户)提前做好饲草料储备,加强畜禽棚圈检查修缮,疏通排水管道沟渠。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及时开展灾后防疫,做好免疫消毒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强化灾害应急响应和灾情上报

进入汛期,要密切跟踪灾害天气过程,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受灾情况,科学客观评估灾害损失,第一时间通过“畜牧业灾情上报系统”(xmy.agri.cn)报送有关信息。

四、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

结合防汛救灾工作实际,统筹资源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做好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工作。提高演练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等结合起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并认真分析和针对性解决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加强科普宣传,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加大畜牧兽医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

五、切实做好防汛抗旱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做好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措施演练和动物防疫物资准备情况,规模养殖场(户)防灾减灾物资准备情况,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并对本地区防灾工作进行自查,并分别于4月20日前和5月8日前将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和自查报告报送至畜牧科。市局将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畜牧业防汛抗旱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王帅豪

电   话:2676672

邮   箱:pdsxumuke@163.com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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