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1-00005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主题分类
- 畜牧生产经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汝州市畜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履行行业发展安全监管责任,促进我市畜牧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市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统筹产业发展和行业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把做好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重要内容和具体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减灾防灾抗灾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尤其是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深入开展畜禽养殖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平顶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细化职责分工,逐一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并建立整改台账和工作记录。对于问题严重、拒不整改、失职渎职的企业或个人要严肃追责。
三、全面开展畜禽养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以县为单位,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是对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化粪池、污水池、净水池)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设置;供热锅炉、供电线路、养殖圈舍安全隐患;饲草饲料库房防火安全;沼气设施安全预警标识、防涝排涝设施配备等环节全面排查;检查养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生产加工和运输机械装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四、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宣传告知书、条幅等手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户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对养殖企业负责人员、企业工作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的专项安全培训以及生产运营设施设备维护操作的宣传教育。
五、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安全监管责任“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对辖区内畜禽养殖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督促养殖场落实畜禽养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运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畜牧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每年要组织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畜牧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发现问题要立整立改,对问题严重的涉事企业要严肃追责,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企业关停整顿。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