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主题分类
  • 水产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文件具体部署,更好地指导各地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使用现象,要及时按照《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进行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并进行严肃处理。

工作联系电话:0375-4978057

    2022年10月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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