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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84/2020-00011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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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对象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第38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7-20 浏览次数: 浏览

 

市农业农村局:

政协平顶山市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第389号提案“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提案内容,现将协办意见回复如下:

打好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搞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市制定了《平顶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平顶山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平顶山市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转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的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规划引领,统筹兼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基本情况,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三是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乡协调,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污水有效治理。四是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积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运行保障机制。2020年,我局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做好一下几项工作:

1.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完成408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20209月底前,全市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开展治理工作。

3.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要求,积极指导县(市、区)申请中央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4.开展全国重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鲁山县下汤镇、舞钢市尚店镇、尹集镇等3个全国重点镇要正常运行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2020年底前,宝丰县石桥镇、叶县任店镇、常村镇、郏县冢头镇、安良镇、黄道镇等6个全国重点镇,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建制镇要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严格目标考核。2020年底前,6县(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6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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