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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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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5-11-20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环境调查院

二二年九月


  

前 言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第二节  “十三五”成效

第三节  主要生态问题

第二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四章  空间格局与实施区域

第一节  生态保护分区

第二节  实施区域

第五章  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第一节  大规模国土绿化及城乡建设

第二节  森林质量提升和保护工程

第三节  加强湿地保护工程

第四节  增强森林防护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节  加快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第六节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第七节  大力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整治

第八节  构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第九节  综合整治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

第十节  提升城乡生态空间品质

第十一节  推进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生态修复

第六章  规划项目

第一节  伏牛山生态屏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第二节  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

第三节  平顶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第四节  平顶山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第五节  平顶山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第六节  平顶山市湿地修复治理工程

第七节  平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第八节  平顶山市城乡环境提升工程

第七章  资金测算与资金筹措

第一节  工程投资估算

第二节  资金筹措

第八章  综合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分析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完善政策体系

第三节  强化评估监管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助推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助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统筹和科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的重要活动,是解决生态功能退化、生态系统受损、空间格局失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的生态、农业、城镇国土空间矛盾,是维护全市与区域生态安全、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提供优良生态产品的重要途径,是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针对我市生态系统现状、主要问题及问题导向,提出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目标指标、实施区域、规划项目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本规划是指导我市行政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其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规划期内各县(市、区)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依据。

规划严格落实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生态修复目标、任务、要求及相关指标,最终建立全市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达到全市生态修复“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限2021年~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资源保护利用现状

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总面积7910平方公里。地势西高东低,呈梯形展布。西部以山地为主,东部以平原为主。

水资源。我市地处淮河流域上游,分属沙颍河、洪汝河两个水系。境内流域面积6309平方公里,河流长度867公里,水域面积311.48平方公里。全市已建成163座水库,总库容32.22亿立方米。沙河、澧河、北汝河、甘江河等重要河流和白龟湖、昭平湖、石漫滩、燕山水库,不仅惠济三省十市,而且还造就出众多的水文景观,是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土地资源。全市土地类型包括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面积6143平方公里,占比77.66%;建设用地面积1237.59平方公里,占比15.65%;未利用地面积529.55平方公里,占比6.69%。

矿产资源。全市已发现各类矿种58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34种,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区219个。优势矿产为煤矿、铝土矿、岩盐、铁矿、石灰岩,建材类矿产等。

森林资源。全市森林覆盖率35%,主要分布在西部的伏牛山、外方山,北部的箕山和舞钢市南部等山区。鲁山县的森林资源最丰富,占全市的46.04%,其次为叶县和汝州市。

生物多样性。市境内有陆生野生动物4纲29目370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35种:大灵猫、金雕、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卷羽鹈鹕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4种:狼、豹猫、中华斑羚、小天鹅、角䴙䴘、灰鹤、雀鹰、苍鹰、松雀鹰、普通、白头鹞 、长耳、领角、鸳鸯;其他保护动物231种。

植被。全市除常见农作物外,常绿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灌丛和草丛等植被类型均有分布。

湿地资源。湿地面积约35.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约0.45%,湿地保护率为65.55%。主要为白鹭洲城市湿地公园、舞钢石漫滩国家湿地公园、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汝州北汝河国家湿地公园、宝丰县北汝河省级湿地公园、郏县北汝河省级湿地公园、郏县青龙湖省级湿地公园和湛河源莲花湿地等。

土壤资源。全市土壤类型分为以下10类:黄棕壤、棕壤、褐土、潮土、砂礓黑土、红粘土、紫色土、石质土、水稻土和粗骨土。

地热资源。鲁山县地热资源丰富,主要分布于鲁山县上汤至河乡马塘村一带。由上汤、中汤、温汤、下汤和碱场5个地热田组成鲁山地热(温泉)群。上汤、中汤、下汤水温在60~90°之间,温汤和碱场水温在40~60°之间。

行政区域。平顶山市辖舞钢市、汝州市、宝丰县、叶县、鲁山县、郏县、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湛河区以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等2市4县6区。截至2020年末,总人口555.2万人,常住人口498.71万人,城镇化率55.5%。

旅游资源。平顶山境内有国家5A级石人山(尧山)风景旅游区、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白龟山风景旅游区、昭平湖风景旅游区等,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全市共有旅游资源单体4205个,居河南省第二位,共有A级景区23家,其中5A级景区1家、4A级景区7家、3A级景区13家,2A级景区2家;有4个“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2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第二节  “十三五”成效

矿山治理效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平顶山市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5个,累计投入资金4699.5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8.95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全市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5.85万亩(含郏县“区外补偿”2.7万亩),植树313万余株,同时进行硬化道路、覆土等其它工程,共计投入4.5亿元。根据自身特点开创了郏县模式:实行“区内修复、区外补偿”双轨机制,有效探索了露天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建设新模式。宝丰模式:利用省国土资源开发投资中心资金优势,采取“平台融资-土地整治-收益共享”的整治模式,实施废弃地综合整治项目。鲁山模式:引进亿利生态修复集团,对梁洼镇历史遗留矿区进行全域生态综合整治。

绿色矿山和高标农田建设成绩斐然。建成绿色矿山27处。高标准农田建设263.4万亩。

南水北调中线生态廊道逐步完善。全市实施了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两侧绿化带,紧紧围绕植树造林、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面源污染防治和城镇园林绿地等重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划,有效防范干渠水质污染风险。

积极推进水生态环境。鲁山县投资7亿元,对沙河采砂区进行综合治理,共建设生态廊道50.8公里。中央和地方投资7.816亿元开展北汝河防洪清淤工程,治理河道23.23公里。投资33亿元,完成贯穿市区40.2公里湛河主河道综合治理。

结合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平顶山市已推进实施十大重点工程。昭平台水库扩容(替代下汤水库)工程、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及连通工程、白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北副坝工程、市区生态水系连通及湿地工程、平顶山市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沙河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叶县燕山水库引水与生态水系连通工程、汝州市郏县北部山丘区引调水工程、燕山水库灌区配套及周边开发利用工程、南水北调平顶山段调蓄水库项目。工程总投资145.55亿元。

水质不断改善。全市河流水质断面监测22个,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类别的断面6个,占比27.3%;符合Ⅲ类水质类别的断面8个,占比36.4%;符合Ⅳ类标准断面的5个,占比35.7%;未出现Ⅴ类、劣类水质类别断面。全市河流地表水Ⅰ~Ⅲ类水质类别断面比例为63.6%。

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市共营造林地约136万亩,投入资金约100亿元,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11.37万亩,森林抚育68.11万亩。森林蓄积量54m3/公顷,森林覆盖率35%。

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明显。“十三五”期间,累计争取总资金980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平方公里,坡改梯2.5万亩,通过种植水保林、经济林,实施坡耕地改造,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争取省级水利发展资金2280万元,实施了40条小流域治理项目。通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土壤侵蚀强度不断降低。

城市建设逐步完善。平顶山市积极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完成村庄绿化美化任务2.66万亩,村庄绿化达标率达到42.5%。全市有国家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3个,森林乡村202个,森林特色小镇6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个。

第三节  主要生态问题

我市矿业开采造成植被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水土流失、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问题,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损毁面积3818.78公顷,涉及图斑1547处。现状采煤塌陷区面积180平方公里,共有87个塌陷区。

全市多数流域河道存在采砂遗留采坑、堆积物等,影响行洪和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欠缺,部分边坡坍塌、河道淤堵,河流水体自净能力下降。人为开发、侵占使河道断面变窄,改变河道的自然状态,降低了河道的自我修复功能。

人为过度开发,破坏地表植被,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雨水转化为地表径流进入河道,抬升丰水期河流水位;旱季降水稀少地表水分含量极少,降低枯水期河流水位。流域内缺少植被覆盖,河流容易发生洪涝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大量植被破坏,致使流域保持水土能力下降,土壤容易随着流水冲走,水土流失严重。

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城乡建设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在空间布局上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新老城区交界地区仍存在部分耕地,阻碍新老城区融合协调发展,农业空间侵占城镇空间。全市采煤塌陷区影响耕地面积63865亩,林草地总面积607亩,受损建筑总面积26.0955平方公里。塌陷区与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存在冲突。

部分村庄环境绿化和整洁度不足。农村部分沟渠、坑塘被填平另作它用,丧失了滞洪、泄洪功能,造成水域连通性差;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致使部分村庄环境绿化和整洁度不足。

生态文明建设带来新机遇。“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绿色低碳发展是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是加快城乡绿化,改善人居环境,为居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森林、草地、湿地、耕地等要素的碳汇作用,增强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实现双碳目标。

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凸显。森林资源丰富,但空间分布不均。全市森林资源绝大部分集中于东南部和西南部,鲁山县森林资源最丰富,占全市的46.04%。河道存在人为开发,采砂遗留采坑、堆积物等侵占河道,改变河道自然状态,影响行洪和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欠缺,部分边坡坍塌。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地形地貌起伏变化大,地质构造复杂,具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地质环境条件。湿地面积偏小,水资源涵养能力有限。水资源总量不足且时空分布不均。人口多,人地矛盾凸显,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匮乏,制约农业发展,影响粮食安全。科学配置资源开发利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大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构筑生态安全底线面临较大压力。

生态系统功能亟待提高。汝州、鲁山、叶县和郏县丘陵地带生态系统脆弱,存在着大量坡耕地,农田质量不高,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561.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5%。长期的矿山开发导致生态系统修复功能下降。河流生态缓冲带局部受到侵占、破坏,河流水体自净能力降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部分村庄环境绿化和整洁度不足。城镇水系连通性不良,滞洪、泄洪功能不足。全市湿地面积较小,有待提高。城乡结合部存在部分耕地,导致城镇破碎化,生态环境较差,生态系统修复面临挑战。

三类空间冲突区域问题初显。城镇化进程加快,人类开发利用活动造成对生态空间的侵占和胁迫,导致生境破碎化、生态连通性差、山体边缘缺少缓冲、生物多样性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农田损毁、生态系统破坏,生态功能退化,生态品质降低。原有的生态空间平衡被打破,致使物种栖息地碎片化或阻断,进而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

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有待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应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保障措施、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监督管理机制、成效考核评价机制与监测预警机制有待完善,资源保护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有待精准化,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和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资金的筹措是制约全市生态环境发展的一大瓶颈,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修复的激励性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投资保障措施有待健全。

 

第二章  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对接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科学谋划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认真践行“项目谋划、经济预警、绿色低碳、粮储安全理念”,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着力构建“一屏、一带、五廊、二区、多点”的生态格局。助力国土空间生态格局优化,维护全市区域内生态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全面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

落实决策,科学编制。落实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与本市县相关的生态修复要求;落实“双重”规划中本市县相关生态项目;落实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决策部署。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统筹安排规划期内生态修复工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要求,科学编制生态修复规划。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本市(县)域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分区,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明确生态修复规划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因地制宜提出生态修复的措施和模式,突出地域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明确本地区在整个生态区域(流域)中的定位,注重国土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与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省“双重”规划、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衔接。

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由市县政府组织、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编制工作机制,及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多方论证,按照财力可能、技术可行、工程布局合理的原则安排修复工程项目,降低修复与管护成本,避免重复投资,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做到应治尽治。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达到5%,实现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稳步增涨,全线提升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工程,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坡改梯和老旧梯田改造,实现城乡环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提升。

展望2035年,平顶山市国土绿化基本实现。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等生态系统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生态产品供给逐步增加,高标农田建设基本完成。以湿地公园、城市中央水系、白龟山水库等城市公园建设体系全面建成,大量林地对碳中和的贡献更加突出,城市景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大提升,让人与自然更加融合。

 

1       平顶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表

序号

指标

分类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展望

2035年

1

生态质量类

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及河南特有物种有效保护率

%

95

97

98

预期性

2

森林覆盖率

%

35

35.6

≥37

约束性

3

森林蓄积量

立方米/公顷

54

57

60

约束性

4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公顷

35415.4

不减少

不减少

约束性

5

湿地保护率

%

65.55

65.67

65.8

预期性

6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4.60

5.00

5.10

预期性

7

城市人均绿地

平方米

13.6

≥14.7

≥15

预期性

8

修复治理类

自然恢复治理面积

公顷

1291.43

1919.76

基本实现应治尽治

预期性

9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

3818.78

基本实现应治尽治

约束性

10

湿地修复治理面积

公顷

35.5

不减少

不减少

约束性

11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万亩

263.4

330

340

预期性

12

水土保持率

%

75.22

77.67

85

预期性

13

重要生态廊道修复或建设面积

公顷

10.4

完成省定目标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保水育林,守护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国土生态绿化、国土生态绿化基地和森林抚育工程,守护生态屏障。

综合整治,重现绿水青山。通过危岩体清除、边坡整治、场地平整、渣堆清理、废弃建筑拆除、采坑回填、覆土工程、生物绿化、土地翻耕及培肥、排水沟修筑、挡土墙修建等工程措施,消除矿山地质灾害,改善生态环境。

河道修复,湿地再建,增加动植物栖息地。 分期、分段按照轻重缓急,在水流易侵蚀的堤岸处采用人工生态护岸,其他区段采用生态驳岸、自然堤岸为主,进行河道整治,恢复河道功能。

完善生态体系,减少水土流失。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水系连通,河道清淤,提升水环境。全面开展城市及乡村水域连通,打通生态廊道。

老旧梯田改造,实施高效农田。加快推进坡改梯和老旧梯田改造。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推进公园建设,创造宜居城乡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中央水系公园、石龙区龙湖公园、花果山建设、南水北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建设,改善城市和乡村居住环境。

疏排充填塌陷区,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依据“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建则建”原则,采取地裂缝填埋、塌陷区充填、覆土复耕、挖深垫高、削高补低等措施恢复为耕地、建设用地、工业用地、生态用地等。

生态修复治理资金筹措。开垦未利用地,增加占补平衡指标;固渣废物综合利用,填补生态修复资金;废弃工矿地整治,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争取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林下经济。

 

第四章  空间格局与实施区域

平顶山市属于河南省生态功能中的“一屏、一廊、一区”,即伏牛山生态屏障、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和平原生态涵养区。

根据河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森林河南建设规划总体格局、平顶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以生态修复为主体,系统配置矿山、水域、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生态空间,着力构建“一屏、一带、五廊、二区、多点”的生态格局。

第一节  生态保护分区

“一屏”为伏牛山生态屏障。包括西部伏牛山-外方山、北部箕山和舞钢市南部等山区生态屏障区。“一带”为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五廊”为北汝河生态廊道、沙河生态廊道、澧河生态廊道、甘江河生态廊道、滚河生态廊道。“二区”为伏牛山低山丘陵矿山环境与水土保持修复区和伏牛山岗地平原水源涵养土地综合整治修复区。“多点”为具有一定规模零星的生态恢复区。

伏牛山生态屏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分布在西部伏牛山、北部箕山和舞钢南部。包括汝州市、郏县、鲁山县、叶县和舞钢市。总面积2627.88平方公里。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为主。土壤类型以褐土和棕土为主。完成全市森林抚育;完成鲁山县、舞钢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完成鲁山县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完成规划人工造林新造、更新、封山育林面积17.26万亩;规划森林抚育面积75.00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面积66.00万亩,新造林抚育面积9.00万亩。规划退化林修复面积12.00万亩,建设和完善林木良种基地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建设保障性苗圃2个;建设林木种子储备库3处;生产良种苗木300万株。解决森林质量层次不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树种单一问题。

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北至郏县,南至叶县西。主要涉及郏县、宝丰、鲁山县东和叶县西部,四个县区,总面积346.59平方公里。重点开展南水北调干渠生态保护工程、实施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建设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和水域连通工程。

“五廊”:5条生态廊道分别为北汝河生态廊道、沙河生态廊道、澧河生态廊道、甘江河生态廊道、滚河生态廊道。河道存在采砂遗留采坑、堆积物等,影响行洪和水源涵养,废石裸露,湿地减少,河流改道,造成土地破坏。重点解决沙河和北汝河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改善河流沿线水生态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调蓄洪水等多种功能。对北汝河、澧河、甘江河综合整治,改善水生态环境;对各县区进行水系连通,恢复河道自然面貌,促进水循环。

“二区”:分别为伏牛山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修复区和伏牛山岗地平原土地整治修复区。伏牛山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修复区位于鲁山县、郏县、宝丰、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叶县南部和舞钢市。总面积2323.60平方公里。重点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改善土壤环境。加大沉陷区复垦还绿,增强再造地貌稳定性,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伏牛山岗地平原土地整治修复区主要包括西部伏牛山区,北部箕山、中部丘陵区水土流失较严重小流域单元,主要由水系构成的生态廊道、生态缓冲带。按照四河(沙河、北汝河、甘澧河、滚河)五区(沙河山地丘陵区、北汝河丘陵区、甘澧河丘陵区、滚河低山丘陵区和东部平原区)的总体布局,确定全市水土流失的防治途径和治理规模。

第二节  实施区域

生态屏障实施区域。主要分布于二大山地生态屏障区。采取自然恢复、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因地制宜采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困难地造林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度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南水北调生态保育廊道实施区域。主要实施区域为平顶山市全域。对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区进行整治,全市共治理工程47条(处)。对鲁山县南水北调渠周边实施全面治理,涉及鲁山县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汇源办事处、辛集乡6个乡(镇)、办事处,43个行政村。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区域。主要包括山地丘陵区的历史遗留矿山、采煤沉陷区和平顶山市北部山体生态修复区。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边坡整治、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土地平整、自然修复、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实施区域。主要涉及汝州、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和舞钢市。该区主要针对岗地丘陵地区水土流失问题,通过生态护岸、村庄绿化、河道治理、河床平整、坡改梯、老旧梯田改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重点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工程,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提高耕地质量。

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区域。对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大浪河等综合整治,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河道清淤、水系连通,恢复河道自然面貌,促进水循环,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河流沿线水生态功能,促进河流沿线水生态修复与水域连通。

湿地修复治理实施区域。实施区域为平顶山市全域。主要包括白龟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和湿地公园建设。主要解决湿地退化、湿地的水源涵养能力下降、水生动植物多样性受损等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区域。该区主要包括鲁山县东部和舞钢市。区域内地势平坦,气候适宜,是粮食生产核心区。通过土地整治、完善灌排、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及农田防护设施配套措施,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粮食生产,提升农田质量。

城乡环境提升实施区域。实施区域为平顶山全域。规划建设省级森林城市3个,建设森林特色小镇12个,建设森林乡村298个。对平顶山西北部新老城区结合部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与周边生态状况相适宜,提升城市形象。

第五章  全面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第一节  大规模国土绿化及城乡建设

一、山区、丘陵区营造林工程

加强困难宜林地造林。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选用良种壮苗,注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营造针叶与阔叶、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努力提高造林质量。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在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主要营造抗逆性、耐受力强的乔灌、针阔混交林。

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

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该区域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变化不大,以堆积平原为主,海拔一般在80~200m之间,沙河、北汝河、澧河、洪河等淮河主要支流穿行其间。是全市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和经济作物生产区。统一规划。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以乡道、村道和河流沟渠林带作为骨干,优化树种结构,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发展豫楸系列、金丝楸、白榆等珍贵用材林,增加乔灌结合比例,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构筑粮食高产稳产生态屏障。

三、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廊道生态修复。在靠近干渠范围内建设以常绿高大乔木为主的永久防护林带,重点是对缺株断档地段进行补植补造。在干渠沿线10公里范围内建设生态保育带,实施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木本粮油、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苗木工程建设。在干渠城市边缘段建设园林景观,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在淮河主要支流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滚河两岸、沟渠等两侧,通过新建和更新,重点是对缺株断档地段进行补植补造,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积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木混交林比例。实现生态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大力发展珍贵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名优经济林、木本粮油和苗木花卉。

四、国家储备林建设

大力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企业自主运营等模式,通过现有林改培、抚育等措施,建设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国家储备林基地。

五、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着力推进森林进城,拓展城区生态空间。将森林科学合理地融入城市空间,充分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特别是将城市因功能改变而腾退的土地优先用于造林绿化,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以城市提质增效为抓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保护和发展城市周边的森林和湿地资源,建设以休闲游憩、生态防护为主的城周森林,利用城市近郊道路、河流,建设景观防护林。实施“清洁河流”工程,在流经城市建成区等重要区段的河流,结合不同地形地势,建设滨水带状公园、湿地公园、休闲游憩地等,提升绿化档次,提高绿化质量。以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为重点,实施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工程。完善中心城区河流两侧滨河绿地,打造绿树成林、河流湖泊互联互通的景观,大幅度增加蓝绿空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道路绿化、城市环城林带建设、城市水系廊道建设等。健全公园绿地功能,扩大绿地服务半径,满足市民出行500米有休闲健身绿地。依托城区周边现有的森林资源,建设可供市民休闲度假的自然公园。在市区北部将连绵不断的山体进行绿化造林,形成一个北部生态绿屏;南部结合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沙河两侧生态防护绿地以及沙河湿地公园,形成一个南部生态绿屏。建设连接新老城区的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湛河绿化景观带,共同形成一条贯穿城市东西的绿化轴线。沿城市道路、高压走廊、河道和铁路线两侧的带状绿地,形成贯通南北的绿色廊道,将城市外围的良好的生态环境引入城市中心。加快建设城市生态水循环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河湖与城市共呼吸”。县城沿城市规划区外围环线建设高标准防护林带,因地制宜建设自然公园、植物园、街边游园和生态园区,完善城市公园绿地、绿道网、绿化隔离带建设。

六、省级森林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县级行政区范围内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不断改善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促进绿色发展。

七、森林特色小镇建设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科学规划、有序发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建设原则,在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的村庄,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特定区域或自然村庄聚落、林业龙头企业等适宜地点,建设以利用森林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特色小镇。充分发掘利用当地的自然景观、森林环境、休闲养生等资源,积极引入森林康养、休闲养生产业发展先进理念和模式,大力探索培育发展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养生新业态。通过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林业局的老旧场(局)址工区、场房住房、护林点、村庄等的改造,将其建设成地方特色鲜明,又与原生态景观风貌紧密融合的特色民居、森林小屋等接待设施。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建设接待设施齐全、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完善,以提供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度假、运动养生,以及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林产品培育、采集和初加工等生态产品与生态服务为主要特色的,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的创新发展平台。

八、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品”,高质量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加大力度保护乡村地形地貌、山水田园、林草植被等自然景观以及古树名木、古村落等。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风景林、防护林、绿地游园、庭院绿化等建设。大力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开展森林抚育经营,积极培育多功能森林,构建优美森林生态景观。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注重培育涉林产业品牌,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干鲜果、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和食用菌等林下经济产业。积极推动果树进村,大力发展林果采摘、森林观光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挖掘乡村生态文化。

九、美丽乡村建设

以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把绿化、美化作为集聚提升型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草藤相结合,提升绿化层次和规模。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重点保护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或保存较为完整的古民居、古树。找准森林资源优势与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大力发展乡村森林旅游、乡村森林康养等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森林乡村,提升乡村宜居水平,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带动乡村振兴。

第二节  森林质量提升和保护工程

一、加快森林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新造林质量

调整林种结构。在森林抚育和间伐过程中,注重针叶林、阔叶林与常绿树、落叶树等林种、树种的补植搭配,形成乔、灌、花、草、藤“五形”合理配置,实现绿化、美化、花化、彩化、果化“五化”协调统一。完善功能结构。因地制宜开展植树造林,不断满足生态林、经济林、景观林、防护林等多种功能需求。优化布局结构。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不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努力形成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和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全市范围内新造林成林率提高到85%以上,混交林比例达到70%以上,乡土树种比例达到80%以上,常绿树种比例达到30%以上,珍贵树种比例达到3%以上,优质苗木比例达到90%以上。

二、森林抚育

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有林地,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措施进行抚育。

三、退化林修复

改善森林生态系统脆弱现状,提升森林健康水平,丰富森林生态景观,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好的宜居环境。对退化林采用更替改造、择伐补造、抚育改造、渐进改造等方式进行修复,调整林分结构,优化树种组成,采用珍贵树种营造混交林,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补植、替换优良乡土彩叶树种,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打造有明显季相变化、色彩丰富的景观林带。

四、林木良种培育

加强林木良种繁育,建设林木良种基地,提升林木种子储备和苗圃生产能力,建设林木种子储备库和保障性苗圃。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质量检验等仪器设备,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构建市、县两级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

健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市、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加强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管控。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改善和扩大栖息地,开展就地、迁地、种源保护和野化放归回归。建设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初步建立全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体系。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网络。加强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管理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救护繁育。新建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站1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设施设备1套,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应急物资储备建设1处。

六、生态公益林地管护

根据各地情况,合理扩大公益林地面积,省级公益林地面积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根据财力状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增加管护围栏、宣传标牌、界桩等公益林管护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公益林管护宣传力度,让社会各届了解公益林管护内容、管护区域,形成生态管护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加强原有33.6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地和15.93万亩省级公益林地管护,“十四五”期间省级公益林地管护面积增加2.00万亩,新建公益林管护围栏80.00公里,新建公益林管护宣传标牌50块,新建公益林界桩2500块。

七、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古树名木智慧化管理,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台账制度,及时开展古树名木生长境况动态调查。严格落实保护范围,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树冠覆盖区域和根系分布区域,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构筑物,对衰弱、濒危古树名木采取促进生长、增强树势等措施,及时抢救古树名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认捐认养古树名木。完善“一树一档”管理,建立健全古树名木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古树名木二维码“电子身份证”。加强现有4133余株古树名木保护。

八、林木种质资源保护

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和完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依托林木良种基地和科研单位建设林木(花卉)种质资源库。继续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建立林木种质资源库和收集圃。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设和完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6个,其中原地保存库3个,异地保存库3个。

九、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实事求是、统筹协调,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三条控制线划定。按照整合优化成果,尽快推进勘界立标工作。

第三节  加强湿地保护工程

加强全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管护、湿地公园保护管护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对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建立比较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科普宣教体系,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恢复原有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在重点湿地区域,开展湿地补水、水生植被恢复、水位调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加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保护区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制定完善国家湿地公园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成保护管理体系和科研监测体系,建设生态文化教育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

全面提升沙河、北汝河、澧河、甘江河、滚河及平原地区等湿地生态系统质量。重点实施白龟山湿地恢复与利用,昭平台水库、白龟山水库、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燕山水库等5座大型骨干湿地保护、恢复与建设工程。

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市湿地面积达到53.2万亩。重点加强对自然湿地,沙河、北汝河、昭平台水库、白龟山水库、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燕山水库等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面积达34.94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5.67%。对全市湿地加强管护,开展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探索,新建省级湿地公园2个,增加湿地面积0.4万亩。

第四节  增强森林防护和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森林安全保护,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互联网+”林业信息化平台、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林业基层站所、林业综合调查监测与评估体系、人才队伍和林业职业教育体系等建设。

一、森林防火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强化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队伍与装备能力、森林航空消防、林火阻隔系统、应急道路等建设。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加强队伍装备能力、物资储备库和航空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整合森林防火监控、林业有害生物监控、野生动物监控、森林资源监测等功能构建市林业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改造山脊、山坡的生物防火林带,防火林带宽度应以满足阻隔林火蔓延为原则,尽可能选择抗逆性强的乔、灌木树种。加大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使重点区域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森林火灾责任体系,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完善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体系、检疫预灾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防控服务保障体系、县级示范站、检疫执法体系等,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确保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65‰以下。建设完善省辖市监测预警平台1个。设立标准地80块,建设自动化监测点60个。开展全市300个重点乡村测报点建设,对生态护林员、兼职测报员组织培训,提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能力。建设特色林果绿色无公害示范园12个。

三、森林资源管理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林地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监测评价与动态管理,确保森林采伐总量控制在采伐限额以内。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强化森林督察常态化管理,结合全市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省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督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森林督察案件查处整改情况,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现象。逐步建立健全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等资源数据库系统建设,提高林业资源基础信息服务能力。加强营造林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营造林建设和发展动态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互动型林业门户网站群应用,公众事务服务、林业信息发布、生态旅游、林产品电子商务、林产品溯源、林权交易、林区社区综合管理等林业资源综合办公应用等“互联网+”林业云计算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林业信息化安全保障与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在与外网物理隔离的条件下,建设统一的林业内网办公平台,推进网上办公,整合业务系统,实现林业部门内部协同办公和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融入全省林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网络互联基础设施,构建包括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支撑、应用系统等多个层次的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促进各级林业部门之间、林业各业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服务;加强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将林场管护站(点)建设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管护站(点),使护林人员生产管理规范化、生活舒适化,让职工工作安心、生活开心、守责尽心。对全市5个国有林场,改扩建危旧管护站点用房5500平方米。其中,新建管护站点基础站2000平方米,改造管护站点基础站3500平方米。对全市5个国有林场建设道路310公里,其中场部道路20公里,分场场部道路70公里,护林点道路120公里,主要旅游景点或林下产业基地道路100公里。

五、林业基层站所建设

巩固和完善现有林业技术推广站,完善乡(镇)林业工作机构。调整新建站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地坪硬化,修建院墙、大门,配备执法记录仪5个,购置办公设备等。原址木材检查站提升改造6个,配备执法记录仪和办公设备。加强市、县(区)林木种苗站建设并维护,配备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种苗执法等设备。完善国有苗圃基础设施,开展1000平方米危旧生产用房改新建设和2处危旧生产设施建设。建设公益林管护站6处,每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共计600平方米,护林员智能巡护系统7套。

六、人才队伍和职业教育建设

完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机制,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划分负责区段,围绕生态保护修复、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产业培育、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等技术工作进行指导,不断提高基层林业技术推广队伍整体素质,构建起林长制发展基层支撑体系。培训林业技术与管理人员3000人次,培养高端人才12人,引进高级人才12人。

七、林长制建设

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确保每座山、每片林不仅有制度管、有人管,而且管得牢、管得好,实现“林长治”。建立完善制定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体系。

第五节  加快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一、加快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符合我市现状的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即推进土地利用“三集中”政策,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倒逼机制”最重要的是坚持成本体现补偿、价格反映稀缺的原则,加大土地取得、使用和保有成本。将土地出让收入和支出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遏制新增建设用地扩张和利益冲突。

二、用地计划指令化,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坚持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并重、开源和节流并举的方针,严把土地“闸门”,凡不符合规划、没有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坚决杜绝超计划指标批地、用地。同时,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重点项目,保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项目,保证高科技项目的供地,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挖潜存量用地,保大项目、重点项目用地,切实把计划指标用好、用实,用在“刀刃”上。

三、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出台政策,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凡符合清理条件的,应当依法收回的,重新安排使用,或通过其它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四、搞好内部挖潜,积极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

对本辖区的未利用地和废弃地进行全面清查,对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做出规划,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积极复垦利用废弃地,对改造后适合耕作的土地坚决不作他用,对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以及经核准报废的原划拨土地,应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五、严格土地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认真执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占地规模,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

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设密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要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建设方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和支持投资方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

六、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和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切实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明确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设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明确要求对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须在年度内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七、提高用地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增存挂钩”,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在依据规划严格控制总量和空间布局的前提下,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深化新增计划安排与存量土地盘活相挂钩机制,推动地方下大力气盘活存量。

提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门槛,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第六节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优化空间布局和管控,有效提升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要素的生态碳汇能力。

一、发挥林草湿及城市绿地的碳中和效能

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制定林草及城市绿地实施行动方案。推行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积极推行以增量扩容、提质增效为主要目标的可持续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推广城市立体绿化,有效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科学调整城市绿地植物结构,合理配置草本及乔木植物分布,充分发挥绿地集聚固碳效应,提升城市绿地固碳能力。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通过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等方式不断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加强林草生物质能源研发与能源替代,增强林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着力降低资源破坏、森林灾害造成的森林碳排放。

二、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碳汇产业

利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全市林业碳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创新,探索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培育、开发机制及监测监管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建设,开展林业碳汇项目申报,推进碳汇交易。

第七节  大力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整治

以提升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为导向,开展汝州、鲁山、郏县、宝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坡改梯、老旧梯田改造、河渠治理等综合措施,有效恢复植被,建立丘陵区生态防护体系,提升沿河山体、小流域生态功能。开展鲁山县梁洼镇土地综合整治、鲁山县瀼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和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平顶山市北部山体生态修复,有效恢复和提升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第八节  构建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以南水北调中线、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滚河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生态廊道,构建区域生态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遏制侵占河道、改造岸线、破坏湿地等行为,有序退出违法占用河道等各类人为活动,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和水体生态功能。加强沙颖河源头及干流沿线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保护和恢复湿地,严格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推进总干渠两侧生态保育带建设,构建渠、湖、山、林、田有机融合的生态绿廊。

第九节  综合整治平原农业生态涵养区

以提高农田生态系统质量为重点,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针对地下水超采、农田排水设施薄弱等问题,采取改良土壤、土地综合治理、完善田间道路系统与灌排水系统等措施,整体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恢复建设。

第十节  提升城乡生态空间品质

针对部分村庄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完善、乡村绿化美化相对滞后等问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村庄及周边区域绿化美化,激活乡村经济发展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森林乡村。

第十一节  推进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域生态修复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结果,统筹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交界地带的用途管控,逐步调整优化空间用途,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城镇空间与农业空间相邻或冲突区,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促进城镇内涵式、组团化发展。在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相邻或冲突区,坚持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处理好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按有关规定有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城镇空间与生态空间相邻或冲突区,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城镇开发边界避让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第六章  规划项目

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布局、生态修复分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问题的紧迫性、严重性和生态系统的退化程度和恢复能力,在生态修复的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实施规划项目。

规划项目布置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规划项目区综合治理的技术措施,在流域上形成系统的空间分布层次与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第一节  伏牛山生态屏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开展山区造林、封山育林、受损弃置地修复等工作,营建结构合理、景观优美、稳定健康的森林,打造山区森林生态屏障,提高林木覆盖率。

预期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35.6%、森林蓄积量达到57立方米/公顷的目标。牢筑生态安全屏障,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加强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

专栏6-1伏牛山生态屏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1、舞钢市森林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区域为全舞钢市,对全市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休憩游园。

2、河南郏县眼明泉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建设:位于郏县。

3、河南汝州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项目:位于汝州市。加强山区生态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廊道绿化、优质林果、森林提质等工程。规划了森林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镇村绿化美化等工程,以增绿添景、提质升级为主要目标,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城乡一体、富惠民众的森林生态系统,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建设高质量森林城市。

4、平顶山市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1、山区丘陵造林:建设范围位于平顶山西南部,主要涉及处于伏牛山和外方山系的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宝丰县、叶县、鲁山县、郏县、舞钢市、汝州市。加强困难宜林地造林,采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方式,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选用良种壮苗,注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多树种、多林种、乔灌搭配,营造针叶与阔叶、常绿与落叶混交林,努力提高造林质量。全面开展封山育林,依据适宜封育地现有植被群落特征,合理选择封育类型和方式,强化封禁、育林、管护等措施,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植被。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发展特色经济林和珍贵用材林,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规划人工造林新造、更新、封山育林面积17.26万亩。2、农田防护林:农田防护林建设主要在平原区,实施区域为叶县、郏县、宝丰县、鲁山县、汝州市。以乡道、村道和河流沟渠林带作为骨干,优化树种结构,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增加乔灌结合比例,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构筑粮食高产稳产生态屏障。规划造林面积1.43万亩。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主要涉及南水北调生态带及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滚河生态廊道。在干渠沿线10公里范围内建设生态保育带,实施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木本粮油、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苗木工程建设。在干渠城市边缘段建设园林景观,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在淮河主要支流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滚河两岸、沟渠等两侧,通过新建和更新,重点是对缺株断档地段进行补植补造,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规划新造和更新面积6.05万亩。其中南水北调生态带0.28万亩,北汝河、沙河、澧河、甘江河、滚河生态廊道5.77万亩。4、国家储备林:全市国家储备林建设总规模为154.78万亩,其中人工林72.78万亩,改培20万亩,中幼林抚育62万亩。

5、平顶山市森林质量提升工程:1、加快森林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新造林质量:调整林种结构。2、森林抚育,主要涉及伏牛山—外方山生态屏障和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宝丰县、叶县、鲁山县、郏县、舞钢市、汝州市。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等自然灾害危害的林分,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有林地,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措施进行抚育。3. 退化林修复,主要涉及伏牛山—外方山生态屏障和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宝丰县、鲁山县、郏县、舞钢市、汝州市。以改善森林生态系统脆弱现状,提升森林健康水平,丰富森林生态景观,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好的宜居环境。4、林木良种培育:加强林木良种繁育,建设林木良种基地;提升林木种子储备和苗圃生产能力,建设林木种子储备库和保障性苗圃。规划森林抚育面积75.00万亩。其中,中幼林抚育面积66.00万亩,新造林抚育面积9.00万亩。规划退化林修复面积12.00万亩,建设和完善林木良种基地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2个。

 

第二节  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

对平顶山市域内南水北调防洪影响设施及防洪区进行疏通及治理,对鲁山县区域内的南水北调渠周边进行生态修复工程。

专栏6-2  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

1、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平顶山市共治理工程47条(处),其中治理河(沟)道40条、退水通道2条、防洪风险点4处、积水点1处。永久占地659亩。

2、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全长42.9公里,涉及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汇源办事处、辛集乡6个乡(镇)、办事处,43个行政村。

第三节  平顶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对植被破坏、生境恢复力丧失区域,采取以生态重塑为主的修复策略,针对不同形式受损情况,分类施策进行生态修复;对煤矿塌陷区,开展塌陷区地形重塑和生态修复;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区,实施土地平整和矿区生态修复,重点解决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问题、积极推进平顶山市北部山体生态修复项目。

预期目标:“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面积3818.78公顷,基本实现应治尽治目标。

专栏6-3平顶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1、舞钢市尚店镇下河矿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位于舞钢市尚店镇下河村,修复治理面积39.48公顷。

2、舞钢市生态修复及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位于舞钢市尚店镇、尹集镇、庙街乡、杨庄乡、红山办事处、铁山办事处、寺坡办事处。主要建设内容有: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山体生态修复、土地整理、特色农林种植等。

3、青石山工矿废弃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项目:治理区面积14.8170公顷。

4、郏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位于省道329两侧,全部为凤凰岭村、郭楼村集体土地。

5、鲁山县河乡S239两侧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补充耕地项目):共分为三个治理区。

6、鲁山县梁洼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区域为梁洼镇全域。项目总面积52平方公里典型的丘陵地区,曾经以采矿业和工业加工作为主导产业,粗放的生产方式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山体挖空、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地面沉降、缺水断水等现象,对城乡居民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项目主要采用工程、生物、提升措施,围绕未利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拆旧复垦、“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统筹实施生态修复、水系综合治理与提升、水源涵养地保护、美丽乡村及人居环境建设、产业导入与乡村振兴等几个方面来进行治理。通过产业导入模式,对废弃矿山的治理后,整理出约2000余亩耕地。引进企业种植猕猴桃、高粱、油菜等农产品,不仅对农业上的发展做出贡献,对乡村旅游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是政府引进社会资本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合作的行业典范。

7、汝州市陵头镇樊窑村东、枣沟村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汝州市陵头镇东北约4公里,治理面积39公顷,枣沟村西,治理面积37公顷,共计76公顷。

8、石龙区大营镇李家庄村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位于石龙区大营镇李家庄村西。

9、宝丰县大营镇李坪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宝丰县西南方向。

10、平顶山市2021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平顶山市卫东区、石龙区、宝丰县、鲁山县、叶县5个县(区),共有8个废弃矿山集中连片区。主要采取采坑边坡危岩体清理、削坡、整体采平、渣堆边坡整治、渣堆清理、废弃建筑拆除、采坑回填、场地平整、覆土工程、土地翻耕及培肥、排水沟修筑、警示与防护、绿化管护等,最终达到消除矿山地质灾害,美化矿山地质环境的目的。共治理土地面积118.81公顷,其中治理后新增耕地94.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83公顷、新增林地9.14公顷、新增农村道路2.20公顷、新增草地10.24公顷。

11、平顶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主要采取采坑边坡危岩体清理、削坡、整体采平、渣堆边坡整治、渣堆清理、废弃建筑拆除、采坑回填、场地平整、覆土工程、土地翻耕及培肥、排水沟修筑、警示与防护、绿化管护、自然恢复等措施修复生态环境。共涉及平顶山市宝丰县、新华区、卫东区、鲁山县、叶县、舞钢市等九个县(区),总治理面积为10.75平方公里。

12、平顶山市北部山体生态修复项目:范围为平顶山市北部山体边界。包括香山、龙山、擂鼓台山、落凫山、平顶山、马棚山、金牛山、焦赞山等。总计约80平方公里。主要工程包括水土保持林封山育林工程14.11hm2,水土保持林抚育改培105.24hm2,水土保持林新造林106.34hm2;水源涵养林封山育林工程280.86hm2;水源涵养林抚育改培1924.06hm2;水源涵养林新造林1791.57hm2;景观林抚育改培202.09hm2;景观林新造林478.46hm2;厂矿防护林建设280.16hm2;农田防护林建设184.26hm2;煤矸石堆场覆绿120.94hm2;塌陷区土地复垦和立体生态农业工程390.11hm2;平顶山云顶阅城公园、落凫山生态艺术公园生态建设、禅修文化公园、飞雁湖郊野森林公园建设、马棚山拓展运动公园、祥云湿地公园。湿地修复改建工程、现状河道梳理改建工程、新增河道修复工程、电灰场生态修复工程。

第四节  平顶山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水土流失引起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我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导致平顶山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变弱,水源涵养功能降低。通过边坡整治、挖填平整、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实施,构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达到水源涵养目的。

预期目标:“十四五”期间,水土保持率达到77.67%。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0.25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17条,坡改梯19000亩,老旧梯田改造8000亩。

专栏6-4  平顶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1、郏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郏县山洪沟治理项目,通过河床平整、清障,削坡,生态护岸与浆砌石护岸相结合,治理总长度41.75公里;郏县坡改梯综合治理和老旧梯田改造项目,白庙乡403公顷,安良镇326公顷,李口镇280公顷;郏县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安良镇三岔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茨芭镇竹园沟和北竹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平方公里,黄道镇王英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平方公里。

2、汝州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汝州市南部山区水土保持工程,涉及杨楼镇、王寨乡、蟒川镇、小屯镇、寄料镇;蟒川河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蟒川镇、小屯镇,治理河道长度为32.5公里,治理起点为蟒川镇罗圈村,终点为蟒川河在河张村西入北汝河口;汝州市黄涧河(安沟水库溢洪道出口—北汝河入河口)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4.55公里。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3、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平顶山市共治理工程47条(处),其中治理河(沟)道40条、退水通道2条、防洪风险点4处、积水点1处。永久占地659亩。

4、叶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叶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保安镇孙沟村,辛店镇桐树庄村石龙沟,常村镇牛角沟、西刘庄、柴巴;叶县坡改梯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叶县辛店镇、夏李乡。

5、舞钢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庙街乡人头山,尚店镇杨庄村五峰山。

6、鲁山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鲁山县尧山镇画眉谷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涉及尧山镇画眉谷、东竹园、营盘沟、好运谷、想马河,库区乡东许庄,四棵树乡张沟、黄沟、柴沟,团城乡清水河;鲁山县小流域综合治理,涉及鲁山县张官营、磙子营、张良、马楼、团城、熊背、让河、四棵树、辛集、梁洼、张店、仓头、赵村、尧山、下汤、库区、土门、背孜、瓦屋、观音寺、董周;鲁山县坡改梯综合治理和老旧梯田改造项目:涉及仓头乡、观音寺乡、背孜乡、瓦屋镇、土门办事处、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让河乡坡改梯综合治理;马楼乡、让河乡、辛集乡、董周乡、张店乡、仓头乡老旧梯田改造。

7、宝丰县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包括观音堂林站三间房村、前营乡店西村、观音堂林站大石扒村。

第五节  平顶山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充分利用平顶山市境内现有的河流沟渠、引调水工程、水源工程,巩固提升现有水网,打造生态水系,高标准完成城区生态水系建设,打造“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山水田园绿城。

深化生态水系网络,巩固“三河、四库、五湖大水网”水系联通工程建设成果,推进河道治理工程,再现河流碧波荡漾。

 

 

专栏6-5  平顶山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舞钢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舞钢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封闭北部平原区废弃井、通过铺设管道、疏浚河道、沟渠连通及相应配套工程设施建设使滚河、韦河、河三条河流实施水系连通;舞钢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建设庙街乡人头山、尹集镇凤凰山、尚店镇五峰山等3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7平方公里,营造水保林60公顷、经果林20公顷,封禁治理890公顷,整治河道,疏溪固堤,控制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2、郏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郏县城市水生态修复区生态护岸工程,治理郏县五里庙区域坑塘水系5公里;郏县小型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对三险河、肖河、青龙河、叶犟河、双庙河、柳杨河、芝河、二十里铺河、干河、胡河、鲁医河等11条小型河流主河道进行综合治理,新建及加固地方,生态护岸,堤顶铺设防汛道路,修建上下堤道路,险工护岸治理,综合治理长度211.10公里;郏县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对“六河(青龙河、叶犟河、护城河、双庙河、凤翔河、友谊河)、两湖(青龙湖、无名湖)”的城区段进行治理、生态改造、拦蓄工程建设及中水回用等;郏县堂街、赵寨橡胶坝上游河道整治工程,整治北汝河堂街橡胶坝上游河道3000米、赵寨橡胶坝上游河道1000米,下游河道500米,同时进行清淤;郏县水生态及水景观工程,建设北汝河湿地公园长5.5公里,建设游园和水上娱乐设施等,打造临泽寨田园综合体,柳杨河观光、自行车健康步道等,水系开发文旅康养项目等;建设广阔渠渠首水利风景名胜区;建设老虎洞水库水利风景名胜区;郏县广阔渠生态长廊项目,新建道路、绿化植被、照明设施、水上乐园等,长度35公里;郏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涉及黄道、安良等2个乡镇113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治理。

3、汝州市洗耳河二期治理工程:实施区域煤山、洗耳河办事处。

4、沙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沙河(叶县段)综合治理项目,对沙河白龟山水库至平顶山港段32公里长的沙河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沙河堤防加培、河槽规整、险工防护、筑坝蓄水、湿地建设等措施,提高防洪标准。对沙河平顶山港—下游出境段20公里进行防洪治理,全线开通沙河复航平顶山段工程;沙河(鲁山县段)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沙河昭平台水库至白龟山水库段31公里河道综合治理生态建设。

5、新建祥云河和水系连通工程:开辟27公里祥云河,建设香山、九州(包括新新、白鹭洲等9处湿地)、稻香、东高皇、上郑、新月、平宝等湿地。建设蓄水面积约7000亩,蓄水700万m3

6、北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北汝河(汝州段)综合治理工程,对城区上游河段13.5新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新建排水沟、防汛路、涵闸及其它建筑物等。城区下游河段12新建堤防、河道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新建排水沟、防汛路、涵闸及其它建筑物等;北汝河(郏县段)综合治理工程,工程治理范围为汝州郏县交界处—马头张段10.9公里河道和东长桥~郏县襄城交界处6.6公里河道。

7、澧河、甘江河、汝州市芦沟河治理工程:治理澧河河道长度47.71公里;治理甘江河河道长度23.6公里,治理汝州市芦沟河河道长度约6010m,河道清淤疏浚6010m,新建石笼雷诺垫护坡10827m。

8、石龙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平顶山市大浪河石龙区段治理项目,通过对河道清淤疏浚、险工护岸、构筑堤防、新建及拆除重建桥涵和沟口防护,使现有防洪能力由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使治理区形成一个完整的防洪体系;石龙区玉带河治理项目,实施河道疏浚、岸坡防护、河道生态补水、水库加固;利用氧化塘加人工湿地,实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的进一步净化;对玉带河两岸进行景观节点绿化,对河堤坡两侧、滩地范围内进行绿化升级改造等。

9、鲁山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鲁山县沙河昭平台至白龟山段治理工程,河道疏浚30.8公里;鲁山县灰河五道庙~叶县界段治理工程,清淤疏浚13.816公里,险工段护砌33处,长度8.2公里;鲁山县泥河治理工程, 清淤疏浚9.5k,险工护砌20处,长度4.8公里,拆除重建桥梁2座;鲁山县磙子营、张官营镇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整治河道3条、坑塘106座,寨壕7座,渠道300余条;鲁山县熊背乡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清障清淤梳理河道约15公里,新建溢流堰7座,新建护岸 0.3公里(左右岸),新建挡土墙约 4.1公里(左右岸);鲁山县大浪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对鲁山县梁洼镇镇域内大浪河河段进行生态综合整治,包括河道清淤工程、河道驳岸工程、溢流坝及步道亲水平台等园建工程、游园及绿化景观建设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鲁山县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河道综合整治、堤防加固、四旁绿化、生态游园、混凝土路面、护坡挡墙、铺设生态砖、谷坊、铺设透水砖、浆砌石集水池、过水管涵、浆砌石护岸、封闭矩形蓄水池等,改善生态环境。鲁山县南城壕综合治理工程,进行截污纳管、清障疏浚、生态护坡建设,治理长度6850米。

10、淮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叶县灰河生态公园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叶县。

第六节  平顶山市湿地修复治理工程

人工无序开采,沿河周边堆积物增多,造成河道被挤占,断面变窄,内陆滩涂面积猛增,人为的过度开发,破坏了地表植被,扰乱了生态系统,流域涵养水源能力下降,湿地面积减少,造成生物多样性锐减。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湿地面积,可有效提高生物多样性。

预期目标:“十四五”期间,湿地保护率达到65.67%。

专栏6-6  平顶山市湿地修复治理工程

1、河省郏县青龙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对郏县青龙湖亮化、绿化提升。

2、河省郏县北汝河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区域郏县。

3、河省郏县污水厂尾水湿地项目:实施区域郏县。

4、平顶山市湿地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区域为全市现有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开展湿地补水、水生植被恢复、水位调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沙河、北汝河、澧河、甘江河、滚河及平原地区等湿地生态系统质量。重点实施白龟山湿地恢复与利用,昭平台水库、白龟山水库、孤石滩水库、石漫滩水库、燕山水库等5座大型骨干湿地保护、恢复与建设工程。湿地保护面积达34.94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5.67%。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全市湿地面积达到53.2万亩。

5、白龟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白龟湖湿地保护与恢复1万亩。其中包含:水系沟通、退耕还湿、湿地植被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监测。

6、鲁山县将相河水污染治理及湿地建设:北起北干渠,南至污水处理厂,全长9300米,占地850亩。对河道加宽、清淤、疏浚、黑臭水体治理,对沿岸进行绿化、亮化、美化、生态修复,并配套建设道路、桥梁、游园、公厕及垃圾处理站。

7、宝丰北汝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包括北汝河宝丰段和宝丰君文园,规划建设区域分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合理利用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科普宣教、生物多样性监测等。

第七节  平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加强农田防护建设,通过土地整治、完善灌排、道路及农田防护设施配套措施,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粮食生产,提升农田质量。

预期目标:“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330万亩。

专栏6-7  平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1、舞钢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尚店镇建成2.04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工程等方面。

2、鲁山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8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农田林网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

第八节  平顶山市城乡环境提升工程

实施区域为平顶山市全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省级森林城市3个,建设森林特色小镇12个。建设森林乡村298个。对平顶山西北部新老城区结合部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该区域处于城乡新老结合部,存在农业空间侵占城镇空间冲空性问题,新老城区结合部现有耕地面积453.26公顷,打破了城镇空间的连续性,阻碍新老城区融合协调发展。对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通过削坡放坡、采坑回填、土方挖运平整、植被恢复工程,消除地质安全隐患11处,与周边生态状况相协调,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预期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4.7平方米目标。

专栏6-8  平顶山市城乡环境提升工程

1、平顶山市森林城市建设工程:1、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利用城区有限的土地增加森林绿地面积,建设以休闲游憩、生态防护为主的城周森林,利用城市近郊道路、河流,建设景观防护林。实施“清洁河流”工程,在流经城市建成区等重要区段的河流,结合不同地形地势,建设滨水带状公园、湿地公园、休闲游憩地等,提升绿化档次,提高绿化质量,以近自然的乔灌草配置模式,打造景观优美、防护效果好、可达性强的滨水景观绿化带,为居民提供更多近水游憩、休闲、健身的场所。完善中心城区河流两侧滨河绿地,打造绿树成林、河流湖泊互联互通的景观,大幅度增加蓝绿空间。2、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县级行政区范围内实现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花园化,不断改善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3、森林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发掘利用当地的自然景观、森林环境、休闲养生等资源,积极引入森林康养、休闲养生产业发展先进理念和模式,大力探索培育发展森林观光游览、休闲养生新业态。规划建设省级森林城市3个,建设森林特色小镇12个。

2、平顶山市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涉及全市12个县(市、区),14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736个村民委员会。实行 “一村一策”、“一村一品”,高质量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以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在村庄整治过程中把绿化、美化作为集聚提升型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草藤相结合,提升绿化层次和规模。开展四旁绿化、村庄绿化、庭院绿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路河沿线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建设森林乡村298个。

3、平顶山焦店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示范区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区域为平顶山市新华区焦店镇及周边区域,东至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辉光路)、南至建设路、西至新新路、北至平安大道。

 

第七章  资金测算与资金筹措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是集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为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项目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林业等多行业。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取费依据,选择法规性标准进行估算。

第一节  工程投资估算

估算总投资372.00亿元,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分级建设、分级投资、分级管理的原则,拟争取中央、省级、市县级资金 104.16亿元,其它行业和社会融资267.84亿元。

伏牛山生态屏障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项目投资估算资金28.75亿元;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育廊道项目投资估算资金3.32亿元;平顶山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112.76亿元;平顶山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9.70亿元;平顶山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185.79亿元;平顶山市湿地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17.59亿元;平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资金1.40亿元;平顶山市城乡环境提升工程投资估算资金12.69亿元。

第二节  资金筹措

依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规〔2019〕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财环〔2017〕1号,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专项资金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平顶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除争取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外,还将通过统筹整合省级环保、矿山环境治理、湿地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等各行业、多渠道的专项资金以及市县政府加大投融资方式解决。

  

第八章  综合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分析

改善废弃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矿山地形地貌,提高矿山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有效抑制环境负效应。促进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改善地表植被结构,降低地表径流冲刷,改善土壤肥力,有效提高防治水土流失的能力。新增矿山生态修复面积3818.78公顷,预计可恢复林地面积2131.02公顷

恢复耕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施平整土地、修建道路、建造农田防护林,减少对农业生态系统人为干扰,减轻农业生态环境负荷压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目标。土地整治面积59.28平方公里。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提高生态屏障林种结构合理性,丰富山场林地景观类型,发挥森林吸尘、固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持生物多样性作用,巩固区域生态屏障地位。

第二节  经济效益分析

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屏障建设、生态修复、土地整治、水域连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与水环境提升工程,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效缓解人地关系矛盾,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结构。

增加耕地面积。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实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指标,支持当地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1687.76公顷(合25316亩)。未利用地758.04公顷,按照目前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场价格5万元/亩计算,预计实现收益56853万元;工矿废弃地876.65公顷,按照“增减挂钩”指标市场价格25万元/亩,预计实现收益328744万元。

碳汇交易。林地每亩可以产生碳汇量0.3-1.2吨/年,北方林地每亩产生的碳汇量较低,南方林地每亩产生的碳汇量较高,平顶山市位于中原地带,林地每年产生碳汇量按0.8吨/年,每吨按50元计算,新增林地面积2131.02公顷(合31965亩),预计碳汇交易产生利润127.86万元。

第三节  社会效益分析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社会。最大限度创造条件,服务民生,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支持生态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不断进步,共同构建生态文明社会。

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助力沙颖河沿线城市高质量发展。恢复和新增大量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助力淮河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土地保护。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双赢”。

生态文明观念、生态意识显著增强。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意识,自觉重视环境承载力,节约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统一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程,建立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升城镇生态品质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将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地、取得实效。

第二节  完善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方立法,推动制定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平顶山市生态修复台账,探索建立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债券制度与生态保护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健全市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制定平顶山市碳达峰碳中和自然资源领域行动方案。适时推动制订林地保护管理、制定巡林制度、会议制度、信息制度、督办制度、三单一函工作制度,保障林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设立市级林草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河长+警长制。以重大生态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切入点,完善相关财政、投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投资承受能力,结合本地生态建设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和开发,加大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

第三节  强化评估监管

健全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落实考核问责制度;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组织有关专家、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规划监督和评估,实行自我评估与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中期评估与终期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工作制度,定期公布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大建设资金审计稽查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节  鼓励公众参与

加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宣传力度,加强国土空间修复、林业生态建设、生态文化弘扬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的生态修复意识,提升生态建设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生态建设氛围,调动广大群众生态修复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公众参与平台。增强网络技术服务和信息发布功能,鼓励社会投资主体参与生态修复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共治、共管、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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