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9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阎红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普及市民急救意识和技能的”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很专业,具有指导性和建设性,与我们近年来大力推动开展的“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活动”目标一致,为推动公众的自我紧急救援的意识和抢救生命的技能,体现“急救技术在民间”,减少伤残率,降低死亡率起到积极作用。市卫健委也高度重视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市民急救技能,不断的开展面向社会的普及培训活动,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社会培训情况
(一)工作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突发中毒、意外交通以及洪涝、地震、溺水、火灾等突发事件也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54万人发生猝死,超过80%发生在医院外,抢救成功率不到1%。在高度普及心肺复苏知识的国家,通过现场第一时间(黄金4分钟)急救抢救成功率是58%,而我国受过训练具有急救能力的第一目击者仅有1%,“不会救”和“不敢救”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面向公众广泛开展普及和提高卫生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解决专业救护人员到达前的自救互救问题已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二)组织启动。为做好这项民生实事,根据省卫计委统一部署,经我委积极向政府汇报,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经研究上升为政府应急能力建设重要举措。2018年5月28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宣传活动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8〕128号),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自救互救普及宣传活动,利用5个时间开展不少于100场的普及活动。活动由市应急办、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联合主办,市急救指挥中心、市一院、市二院、平煤医疗集团总医院、解放军152医院、市五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承办,市文明办、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平顶山学院医学院共同协办。
(三)开展情况。市急救指挥中心承担着急救知识急救技能普及的职能,专门成立了“平顶山市急救指挥中心服务者团队”,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利用每年的“1.20急救中心宣传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9月9日世界急救日”、“10月10日全国自救互救日”等特殊的日子,志愿者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大力开展急救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让更多的普通市民能通过宣导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2018年6月24日市卫健委举办了“平顶山市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百场普及活动”,在启动仪式上,市政府副市长王朴,副秘书长郭栓谨,省卫计委应急办主任吴建峰、市卫计委主任李自召等省、市相关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出席了启动仪式,各县市区、各医疗单位派出代表队、应急科普宣传队参加了启动仪。活动现场组织表演了《生死时速、战地救护》、《请保持通话》情景剧,诠释急救来源战地救护、卫生应急“救”在身边,人人学急救,共建共享的卫生应急理念;启动仪式上,市、县两级54位急救技术专干组成的急救方队向主席台领导和围观学生约1200人展示汇报了心肺复苏、AED(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气道异物阻塞急救、创伤止血包扎等4种常用急救知识技能,并辅导现场大学生和市民朋友开展互动教学、实践操作。目前,全市各县各区已陆续启动自救互救普及活动,考虑市辖区缺乏必要的急救力量,我们参考精准扶贫的模式,以“结对帮扶、联合普及”的思路,推动优质应急资源下沉,如新华区由平煤总医院支持,新城区由市急救指挥中心对接支持,坚持强基层、保基本,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使普及活动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全市共开展进学校24场、进企业20场、进机关12场、进社区35场、进农村26场,共计117场,出动技术人员2129人次,普及对象3.46万人次,达到百场普及活动既定目标,切实帮助公众掌握自救互救初级知识技能,初步实现卫生应急成果共建共享。
(四)立法情况。时间就是生命。医疗行业人士指出,像心跳骤停等紧急情况,留给急救的时间非常短。如果6分钟内进行急救,才有较高的救回可能。因此,身边的民众能否在第一时间内正确施救非常重要。中国公民在急救知识普及方面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数据显示,欧美发达国家公众施救普及率比较高(美国高达85%、法国为40%、新加坡为30%),但中国的普及率还不到5%。而公众急救技能普及率与“是否愿救”的意愿密切相关。例如,被称为“美国好人法”的《好撒玛利亚人法》由于出现的时间较早,通过“免责式保护”为好人松绑。通过法律的保护式鼓励让公众急救技能的普及率得到了极大提升。在我国也有一些城市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如《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明确“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明确“患者及其家属不得捏造事实向救助者恶意索赔;因恶意索赔侵害救助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明确“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费用的,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 通过地方立法鼓励和倡导救助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消除施救人的后顾之忧,折射出公共治理理念和手段的升级。对于此项工作,我市也将会同相关局委出台相关制度,以保护紧急情况下施救人的权益。
二、结合建议下步打算。
与先进省市比,我省级我市全民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普及工作均起步较晚,底子较薄,基本上处于起步和萌芽阶段。总体看存在三个缺乏:一是缺乏专门培训规划。全市整体上缺少规划、没有统一行动,尚无形成系统的、定期的、规范化的自救互救专业知识培训规划。二是缺乏专门培训机构。没有指定的专业机构承办这些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培训。三是缺乏专门培训场所。目前还未设立如急救安全岛、急救培训室、自救互救体验馆等专业的、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培训场所。综上,结合贵提案建议,我们在继续加强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卫生应急知识技能五进活动的基础上,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制定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培训规划,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宣传队伍建设。依靠各院前急救站点成立专业基础扎实的普及宣传主力军;在通过胸痛中心认证的综合医院建立急救知识培训基地,规范应急知识技能培训;结合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从基层医疗机构中培养一批急救宣传队伍;招募急救志愿者,吸收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参与到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普及宣传工作中。
(二)筹建卫生应急体验馆。依托市急救指挥中心项目或市级综合医院,建立市级卫生应急体验馆,主要功能包括,免费供公众体验,观看急救宣传片,参观急救设备、器材,发放《急救知识手册》,学习如何正确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互动体验区模拟学习意外事故、灾害避险中的包括心肺复苏和创伤救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AED机使用等紧急救援技术和知识。卫生应急体验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通过互联网或纸质等方式自愿报名参加,定期组织集中培训。
(三)争取在公共场所试点设置AED(自动体外除颤仪)。被称为救命“神器”的AED,在我市公共场所普及率几乎为零。被称作“傻瓜电击器”的AED,可以使心脏复苏成功率提高2—3倍,大大提高患者的生存率。数据显示,我国目前配备的AED设备数目不超过1000台,并且集中在北京、上海、杭州、海口等城市。因此,绝大多数民众都没有听说过AED,更遑论掌握使用方法了。市卫健委将争取政府和社会支持,申请财政资金或接受公益组织捐助,在公共场所试点设置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并将AED使用纳入自救互救培训内容,使更多的人成为具备使用AED的现场急救者,在救护车到达之前,最大限度地为患者争取黄金抢救时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应急工作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