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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104000054525676/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城店遗址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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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蒲城店遗址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如下:
主体责任单位:卫东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李昱良
联系电话:0375-3992677
监管责任单位:卫东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人:乔向阳
联系电话:0375-3992860
直接责任单位:卫东区蒲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段震
联系电话:0375-6186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