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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7-2025年)

 

装配式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50%)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力,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为建设好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健康、持续和稳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2017〕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1.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为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领导,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住建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发展改革、住建、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科技、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完善、项目评价、技术论证、性能认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宣传交流、学习培训、技术引进及推广等工作,

2.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2017年8月,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2017〕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从组织领导、技术指导、主体责任、培训宣传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扶持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又出台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

3.产业基地初具规模

为满足前期示范需要,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以基地(园区)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市已建成平顶山市高新区装配式产业园、华中宝钢装配式绿色建筑科技园2个装配式产业园。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平顶山市高新区装配式钢结构产业园,有2条钢管束生产线(1条钢筋桁架楼承板和1条普通钢结构生产线),年产能达4万吨钢构件及50万平方米桁架楼承板,可满足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华中宝钢装配式绿色建筑科技园,整个园区建筑采用钢结构绿色建筑工艺技术,实现装配率超过90%,绿色建筑三星。正在建设的有中民筑友平顶山绿色建筑科技园,项目一期有3条PC构件生产线,年产能达30万平方米,可满足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河南省伟德抗震住宅技术有限公司的绿色装配式复合墙结构体系产业化基地,该项目有1条密肋体系生产线和3条游牧生产线,年产能达10万平方米,可满足1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舞钢迈瑞司绿色节能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绿色节能密肋复合板产业化基地,该项目有2条PC构件生产线,年产能达60万平方米,可满足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另外,还有多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已确定建设单位,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事宜。

4.示范项目正在加快推进

近年来,我市积极稳妥地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积累发展经验。组建了装配式建筑项目储备库,目前在建和拟建的装配式建筑储备项目10余个,建筑面积80多万平方米,如平顶山市高新区创新创业(科研)公共服务中心钢结构工程项目、平顶山市石龙区安馨佳苑公租房项目1-17#楼、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的研发展示中心、联合研发中心项目中民筑友科技(平顶山)有限公司的办公楼、研发中心项目、舞钢市住建局公租房项目、平顶山市高新区安置房项目等。其中平顶山市高新区创新创业(科研)公共服务中心钢结构工程项目、平顶山市石龙区安馨佳苑公租房项目1-17#楼、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的研发展示中心、联合研发中心项目已建成,安馨佳苑公租房项目还举办了装配式建筑观摩会。中民筑友科技(平顶山)有限公司的办公楼、研发中心项目、舞钢市住建局公租房项目、平顶山市高新区安置房项目等为已开工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55.7万平方米。

5.技术支撑初步构建

近年来,我市支持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煤神马建工集团、中民筑友科技(平顶山)有限公司、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舞钢迈瑞司绿色节能住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和河南城建学院等院校依靠研发基地和工作站等科研平台开展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体系攻关,初步形成了以钢结构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参与了多部行业和地方标准制定;同时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河南城建学院、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推进 “政校企”战略合作模式,共建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研究院,围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为平顶山市发展装配式建筑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6.宣传培训效果良好

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广告等媒体,以及扑克、雨伞、纸杯等宣传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装配式建筑,产生了一定的宣传效果。为做好人才储备,制定了宣传培训方案,编制了《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标准汇编》等宣传培训资料,2017年9月和10月在平顶山组织了两次装配式建筑政策、知识技术培训,共培训人员2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2017年11月在鹰城广场组织了装配式建筑户外广场宣传活动,使广大民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当前,发展装配式建筑已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业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市内多数大型建筑企业已谋划转型发展装配式建筑,广大民众对装配式建筑也有了较深的认识。

(二)面临形势

1.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发展装配式建筑,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文件和支持政策,尤其是2016年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我国装配式建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利好局面。

2.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建筑业作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长期存在资源消耗大、劳动环境差、质量通病多、生产效率低等问题。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我省和市委市政府均提出了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目标。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型建筑生产方式,带领建筑业从分散、落后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跨越到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社会化大工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作业环境,降低劳动力依赖,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和污染,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提高建筑业对生态文明的贡献度,是建筑行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3.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随着《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作为豫中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平顶山市将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建筑业仍将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是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得到国家、我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必将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装配式建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激励政策亟待落实。为发展装配式建筑,我省在《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中从用地、财政、金融、税费、招投标、交通等方面提出了八大项激励政策,但在落实过程中涉及我市规划、发改、财政、住建等多个部门,还需进一步沟通和细化,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才能真正落实,政策激励。二是标准体系亟待完善。目前国家和我省已出台了装配式建筑的通用性技术标准,对装配式建筑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对于装配式建筑的检测、验收和评价标准、部品部件的设计和施工等标准尚未出台。三是市场培育不足。装配式建筑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认可度不高,产业发展不均衡,产业链不健全,制约了装配式建筑整体推进。四是产业队伍亟待培养。装配式建筑革新了传统建筑的建造方式,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健全,专业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各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缺乏。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髙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提高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绿色平顶山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坚持示范带动、稳步推进。划定重点推进区域、积极推进区域,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推进,引导装配式建筑有序发展。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

坚持顶层设计、协调发展。把协同推进标准、设计、生产、施工、使用维护等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效抓手,推动各个环节有机结合,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积极引进和推广使用先进成熟的钢管束体系等技术成果,提高建筑部品的科技含量,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60%。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

鼓励新建装配式建筑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具体目标和推进方式

一是分区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为重点推进区域,第一批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县(市)(舞钢市、郏县)和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为积极推进区域,其他县(区)为鼓励推进区域。

二是分类推进。全市范围内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率先应用装配式技术建设,鼓励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支持重点推进区域集中连片发展装配式建筑,引导农房、景区用房采用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

三是分时推进。2017-2018年为试点推进期,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1-2个,扶持和培育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基地1-3个,建设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3个。试点推进期内,重点推进区域和积极推进区域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2019年起,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5%。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60%。

2021-2025年为全面推广期,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监理、运维等方面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技术、人才、资金、装备等要素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以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顶山宝德科技有限公司、中民筑友科技(平顶山)有限公司等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年底,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我市的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和培育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建造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二)推行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设计、构件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对预制率达到30%的项目,在施工当地只有少量生产企业和部品生产基地,设计施工招标符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第十三条规定的,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积极引导资信实力强、市场信誉好、技术力量雄厚的建筑业企业以PPP模式参与政府投资的公益项目和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装配式建设。

(三)推进建筑全装修。制定全装修建筑建设管理规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同步设计、协调施工,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设备管线等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应用;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四)创新监管体系,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生产单位要建立部品部件检验机制;设计单位要严格设计审核校验,实行全过程服务;施工单位要加强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灌浆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工序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提高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监理单位应当结合装配式建筑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加强对预制部品部件的检查,在监理合同中明确驻厂监理的内容,并按照规定做好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加强行业监管,落实符合装配式建筑特点的施工图审查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信息系统等研发、应用和推广,推行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管理网络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全面提高行业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能力。重大装配式建筑项目可在招标时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或建有BIM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加分或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为投标资格条件。

(六)组织试点示范。以保障性住房及政府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重点推进区域和积极推进区域应分年度落实好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推进区域应探索开展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相结合的试点示范工作。

(七)强化人员培训。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知识培训,加强对管理、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管理人才和生产、操作经验的技能型产业技术工人,为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四、政策支持

(一)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用地,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是落实本辖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责任主体,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中,要落实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用地,并逐步提高落实比例。2017—2018年,重点推进区域应在辖区建设用地供地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10%的装配式建筑,2019年落实比例应达到15%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市国土资源等部门结合当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面积落实比例要求,编制装配式建筑年度实施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下达给各县(市、区)。

(二)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采用预制外墙或预制夹芯保温墙体)的项目,其外墙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总面积,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不计部分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

(三)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符合条件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四)市财政对按装配式要求实施的项目建设单位设立专项资金补贴。2025年前,对预制率达到30%以上且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设项目,市财政补贴5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方面获得的财政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五)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单位,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筑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在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借款人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六)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采用预制外墙或预制夹芯保温墙体)的项目,优先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优先推荐申报鲁班奖、优质工程奖、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平顶山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科技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政策制定、标准完善、项目评价、技术论证、性能认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宣传交流、学习培训、技术引进及推广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指导。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负责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设计、部品部件、建筑性能认定、项目建设方案论证等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工作,为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装配率、预制率等指标认定,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用地、企业和建设项目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等提供技术论证意见。

(三)强化主体责任。将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所辖区域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扶持政策做好推进工作。

(四)强化培训宣传。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 加强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同时,加强对各类企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的分类培训。促进建筑企业与高校、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培养实用技术人员,依托试点示范工程,通过企业内部培训,培养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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