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并监督管理;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市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633688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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