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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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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站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次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次数: 浏览

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切实防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技术站于10月11日至10月25日邀请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次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查建筑起重设备245台(塔吊104台、施工升降机135台、物料提升机6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8个,高处作业吊篮16台,发现安全隐患331条,下发整改通知书52份,责令停用设备22台,约谈企业3家。九龙广场项目中建七局标段、常绿林溪上苑项目、兴华香山苑(杨官营安置区)项目、湖岸新城七区项目、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A01地块(翰森家园北苑)项目等5个工程项目受到全市通报表扬。凯旋国际2#楼、领创大地城二期、平天下紫薇公馆、肖营安置房二期、金博园、平天下市五十五中学整体重建等6个工程项目受到全市通报批评。

安全生产技术站要求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确保设备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到位。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起重机械的(包括使用自有设备和租赁设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以公司任命文件的形式在项目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2.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严格落实起重设备进场前检查验收、安拆告知、安拆全过程现场监管、安装后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使用中严格遵守一附着一检测制度。

3.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审核和日常安全教育交底。严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应建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奖惩机制,发现其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应当予以严厉惩戒。

4.履行对设备的安全检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情况及设备实体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吊索具承担安全检查责任,确保吊索具的安全性能满足要求。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对设备进行实体检查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实施。

5.严格落实设备每月维修保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督促设备产权、安拆单位每月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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