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审计局机构职能

平顶山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有关事项。设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平顶山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平顶山市审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绩效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平顶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账务收支。

5.市级投资和以市级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委、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    名

职    务

分    工

马    丽

河南省平顶山市政协副主席,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邵小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分管行政事业审计科、科教文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

郭旭光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政策跟踪审计科、财政审计一科、财政审计二科、大数据审计科,负责脱贫攻坚、分包联系乡镇、驻村、秸秆禁烧、卫生创建等中心工作。

郭素霞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分管组织人事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机关党委,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宋华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分管法规科(审理科)、计划管理督査科(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冯国建

四级调研员

分管党群政法审计科、经贸与外资运用审计科(内部指导审计监督科)、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总经济师、总会计师、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离退休干部工作科、市审计科研所,协助郭素霞同志分管投资审计工作、机关党委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指导全市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三)法规科(审理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全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四)计划管理督察科(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承担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政策跟踪审计科。负责对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

(六)财政审计一科。负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有关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七)财政审计二科。负责审计相关县(市、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八)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九)党群政法审计科。负责市委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市直政法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对市直及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十)科教文审计科。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管高校的审计工作。

(十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十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负责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菅情况,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十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

(十四)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管医院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

(十五)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质储备等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和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十六)大数据审计科。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负责机关及全市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

(十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八)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2668000
http://sjj.pds.gov.cn/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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