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2019年第 1 号(总第 114 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233M/2019-00001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主题分类
- 审计结果公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3月20日,平顶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石龙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安居工程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及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石龙区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6807套,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6807套。2018年续建公租房项目为安馨佳苑建设项目,6栋主体共464套住房基本建成,4栋主体516套住房主体正在施工。2018年石龙区对安馨佳苑小区980套房屋进行了预分配。
(二)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8年,石龙区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21766.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安排12261万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68万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227.6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909.73万元;当年支出27719.76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26590.6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房源筹集支出1129.14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603.3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石龙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覆盖城乡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人群规模不断扩大
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采取加强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棚改融资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等方式,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城乡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明显增加,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2018年,石龙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预计拆迁4716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新开工6807套,通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城乡住房困难家庭在住房负担切实减轻、享受基本住房保障的基础上,获得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不断健全。
(三)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促进了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
2018年,石龙区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但审计发现,石龙区在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棚户区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980套公租房已开工超过3年且超过施工合同等约定竣工期限仍未建成石龙区2014年度安馨佳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上级下达建设任务980套,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6月,2016年6月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因环境攻坚检查及大气污染防治多次停工;二是2016年9月,该项目原中标单位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中标价低于成本价,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期间暂停施工近10个月,因此造成工期滞后。经仲裁河南京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退出项目建设。后经重新招标,河南鸿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2017年6月恢复施工。截至2018年12月底,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4个安居工程项目未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审批
2018年,上级下达石龙区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6807套,分别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博学苑小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1191套、龙康苑小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3465套、龙合苑小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810套、龙安苑小区搬迁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1341套。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博学苑小区、龙合苑小区、龙安苑小区及龙康苑小区(大庄社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已于2018年9月1日开工建设。
2.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石龙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同心·和谐小区813套棚改房、2012年公租房项目观湖佳苑一期1000套公租房分别已于2013年7月、2015年5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但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审计建议
(一)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施工力度,争取项目早日完工,最大限度发挥保障房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避免目标进度要求与建设程序规定相冲突,出现重视项目建设,忽视程序履行的问题。
五、石龙区人民政府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石龙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有关石龙区201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同心·和谐小区813套棚改房、2012年公租房项目观湖佳苑一期1000套公租房分别已于2013年7月、2015年5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但未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问题,已按要求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