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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41X/2020-00001
  • 发布日期
  • 2020-10-12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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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10-12 浏览次数: 浏览

政协第274号委员提案收悉经研究,作出以下答复

一、关于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保护野生动物观念的建议

自疫情以来,全市林业系统采取悬挂条幅、布设展板、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网站、微信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印发了“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致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一封信”、“致全市公众倡议书”等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等活动,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知识,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公众认知度,积极引导全民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尽量减少与野生动物的近距离接触,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引导群众远离“野味”,努力营造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树立生态保护新风尚的浓厚氛围。据统计,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共张贴通告15000多份,重要场所悬挂条幅1200余条,展板900余块,发放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1.6万份,接受群众咨询1.01万人次。

二、关于进行有效执法监督,对猎食野生动物应加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疫情发生以来,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深入农贸市场、餐饮饭店、花鸟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打击,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人员、场所、途径全面排查梳理,依法从速、从严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查处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消除疫病传播风险,有效阻断非法交易链条,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活动。尤其在春季候鸟迁徙季节,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要求,对候鸟栖息地、迁飞通道等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巡护,开展清网、清夹等行动,切实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生存繁衍安全。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开展专项排查行动3130 余次,出动车辆2800余台次,人员8550人次,检查相关场所3821次;刑事立案10起,办结6起,行政、治安案件39起,收缴、救助野生动物及制品1700头(只),均已妥善处理。6月份以来,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昆仑2020”5号行动,重点加强对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和地下窝点进行专项整治,对野生动物生长、迁徙、聚集区域监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运输重点线路和通道检查等。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关于鼓励个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志愿活动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成立有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该协会日常工作中未能与我局进行衔接、沟通,也未能发挥良好的协会作用。我局与该协会进行沟通,计划将协会工作与我局日常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衔接,逐步将协会工作纳入全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切实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功能,充分吸纳社会志愿者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四、建立群众监督机制

我局已立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和野生动物救护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市长热线12345和110指挥中心进行备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广大群众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今年疫情以来,接到83起野生动物救护举报和5起野生动物违法线索举报,均已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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