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单位-市社会福利院

承担孤独与弃婴及家庭无力照管残疾儿童的收养;承担“三无”老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和精神病人收养;承担收养对象康复治疗及相关社会事务。


姓  名

职  务

芦晓艳

负责人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0375--3737396
http://www.pdsmz.gov.cn/
平顶山市高阳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