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17/2019-00008
- 发布日期
- 2019-08-08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民政局
关于全国最低保障系统第二季度运用情况的
通报
各县(市、区)民政局:
2019年8月8日河南省民政厅下发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第二季度运用情况的通报》,从通报的排名情况来看,在全省17个地级市中,我市城市低保误差率排名第4,农村低保误差率排名第16位,特困误差率排名第11位。我市农村低保误差率排名全省28个单位(含11个省直管县市)倒数第3位被省厅通报。结合我市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第二季度实际管理使用情况看,多数县(市、区)在日常的使用中,能加强系统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减少低保信息系统的误差。但仍有个别县(市、区)对低保信息系统的运用和管理不重视、不关注,没有专人专管,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业务素养较差,对可能遇到的保障对象增加、数突然据增大情况没有预判,工作被动,导致本单位低保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缓慢、误差率较大,影响了我市在全省的排名。现将我市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第二季度应用情况通报如下:
低保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一)城市低保数据误差情况
第二季度城市低保,全市数据误差率0.1%,数据误差率较大(≥0.3%)的有:新华区、湛河区、叶县;数据零误差率的有:郏县、宝丰县、舞钢市、高新区、石龙区。
(二)农村低保数据误差情况
第二季度农村低保,全市数据误差率5.2%,数据误差率较大(≥7.0%)的有:鲁山县、舞钢市、郏县;数据零误差率的有:叶县、宝丰县、新华区、石龙区。
(三)城市特困数据误差情况
第二季度城市特困,全市数据差率1.1%,除鲁山县数据误差率为12.5%以外,其余县(市、区)数据误差率均为零误差。
(四)农村特困数据误差情况
第二季度农村特困,全市数据差率3.4%,数据误差率较大(≥2.7%)的有:鲁山县、舞钢市、高新区;数据零误差率的有:新华区、卫东区、新城区。
相关要求
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是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平台,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是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两项制度衔接的重要基础,是民政系统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民政局务必要高度重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与运用,要专人专管,保障好设施设备,集中力量做好信息录入、数据更新工作。信息系统数据误差率较大的县(市、区),要认真查找原因,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第三季度我市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系统数据和财务计财台账一致。8月13日前信息系统数据误差率较大的县(市、区)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整改措施上报市局低保中心备案。下一步,市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到部分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
附件:1.平顶山市低保信息系统差值情况汇总表
2.《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第二季度运用情况的通报》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