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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2-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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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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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住有所居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日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住有所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受疫情反复和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发展形势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面临压力加大,购房群众观望情绪加重,房地产开发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受到较大影响,部分在建项目停工停产,今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较为缓慢,复工率低于去年同期,我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经济指标持续增长面临很大压力。2月28日,郑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18条措施。3月29日,楼阳生书记主持召开研究建业集团有关事宜专题会,要求坚持分类施策、精准施策,研究制定支持房地产企业纾难解困的具体政策措施,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3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相关政策工作,草拟了《关于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共26条措施。3月下旬,根据我市实际,又转变思路草拟了《关于保障住有所居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对我市各类人才今年购买我市住房给予住房补贴。楼阳生书记作出指示后,又结合以上两稿,形成现在的第3稿共24条具体措施,会前征求了市发改、财政、房产中心、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金融局、公积金等部门意见,协商一致后均已采纳。2022年4月13日,经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5月24日以平政办〔2022〕16号印发实施。

三、制定意义

《通知》坚持“住房不炒”的定位,其出台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满足购房者合理需求,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各县(市)、石龙区可参照执行。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二十四条,具体内容:

一是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节奏,提高商品住宅品质,加快棚户区改造安置进度,多渠道筹措保障房房源,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二是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保障各类人才在平安居,对大专以上、持证技工、退役军人购买住房,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对外来人员在平缴纳公积金的按本市职工同等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在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兜底保障举措。

三是加快项目审批流程。精简项目审批程序,分步实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施竣工联合验收,竣工验收实行“多测合一”,实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四是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加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理。

五是加大信贷融资支持。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推进信贷支持协作。

六是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提高政务服务便利交易,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

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解读人:樊爱武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63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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