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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23-00031
  • 发布日期
  •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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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1-20 浏览次数: 浏览

一、意义及背景
   顺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职责发生变化,为健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在原《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平环〔2020〕71号)基础上进行了完善,以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增强预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水平。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顶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及有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就以下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一部分 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定义与分级、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县级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第三部分 监测预警,规范了信息报告的程序及内容,应急监测和风险分析,预警行动,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第四部分 信息处置,明确了事件信息收集,核实,报告时限、程序,报告方式与内容与信息通报

第五部分    应急响应,细化了不同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主体及处置行动。
    
第六部分    后期工作,提出了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开展损害评估、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置。

第七部分    应急保障,明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保障,支援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需要。

第八部分    附则,包括预案管理和实施时间。
   
 四、主要特点

本预案属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与我市其他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相互衔接,主要侧重明确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以及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市级层面应对行动,对基层相应预案具体指导性。基于以上考虑,着重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高效有序,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根据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求,设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生态环境局承担日常工作。

二是坚持属地为主、分级管理,明确了跨省域、跨市、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主体,以及信息报告内容、级次渠道、时限要求,协调联动和跨域支援,应急保障和分工调整等方面工作。

三是坚持专常兼备、分类应对,细化了应急监测和风险分析,补充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收集、趋势分析研判,完善了应急监测、处置行动等内容,区分领域不同类型易发事件,探索归纳简练易行操作流程。

四是坚持反应灵敏、协调联动,按照《总体预案》要求,重新界定市IV级响应启动部门,即由原市生态环境局响应启动,调整为事发地县(区)政府响应启动;对涉及面广、点位敏感、情况复杂的较大及以下突发环境事件,强调责任地区先期开展应对工作,第一时间落实处置措施,市级层面视情况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

五是舆论引导、平稳可控,通过官方“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平台发布事件信息等,规范发布事件成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防范常识、公众配合措施、调查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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