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争取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充分利用基金等资本市场工具,加速集聚优势创新资源,促进更多科研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设立方案》(以下简称《设立方案》)。
二、制定依据
1、《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24号)
2、《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2021年12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公布,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3、《河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豫财基金〔2023〕4号)
三、主要内容
《设立方案》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基金规模及构成,明确了基金的注册地、总规模、首期规模、基金出资方及出资比例等基本要素。
第二部分是管理机制,共三条,明确了基金牵头单位、专业管理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规则、设立形式等管理架构。
第三部分是投资管理,共三条,分别明确了投资对象和规模、存续期限、投资方式及投资后管理等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是激励考核机制,共三条,分别对支付基金管理费、完善收益分配机制、实行基金绩效评价等予以明确。
第五部分是基金退出,明确了基金遵循市场化退出机制,根据不同投资项目采取差异化退出方式。
第六部分是风险控制,明确了基金要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基金的监管政策,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
四、主要特点
(一)要素全面,结构清晰。对基金注册地、总规模、首期规模、各出资方及出资比例做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了主管单位、依托单位及各出资方的职责和义务。
(二)管理科学,职责明确。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行原则,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在各出资方协商一致签署投资协议后,投资委员会将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筛选、投资及投资后管理等职责。
(三)机制完善,风险可控。明确了基金管理费标准及支付方式、收益分配原则、绩效评价及退出机制,将确保基金在严格遵守相关监管政策的同时规范科学运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平顶山市科学技术局
2.解读人:耿跃辉
3.政策咨询电话:0375-3977130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