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2019〕2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9-0002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给谷丹丹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0-1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谷丹丹,女,中共党员,200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叶县辛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先后被叶县评为“扶贫标兵”“劳动模范”,被叶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平顶山市社会养老保险先进个人、平顶山市就业先进工作者、平顶山市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扎根基层,深入农户,走遍了辛店镇39个行政村,全心全意服务3123户贫困户,真正把脚印留在基层,把口碑树在民心;深入钻研人社政策,勇于业务创新,探索出的“双卡入户,四色管理”扶贫工作法,在叶县推行,效果显著,被市扶贫办评为“金点子”。该同志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2019年7月入选全国“人社服务标兵”宣讲团,《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多家媒体予以宣传报道,《平顶山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给谷丹丹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谷丹丹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作出积极贡献。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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