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18〕6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8-00005
  • 发布日期
  • 2019-01-10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促进酒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0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促进酒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2018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29日


平顶山市促进酒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省酒业转型发展工作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酒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9号)等有关精神,推进平顶山市酒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需求和结构调整新态势,以企业重组、品牌重塑、品质提升、营销模式重建为主线,加快全市酒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攻占本土市场,全面提升以宝丰酒为代表的“平顶山酒”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增加税收、涵养税源,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发展,重塑平顶山市酒业新辉煌。

二、发展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培育1—2家年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1—3家年销售收入超2亿元的地方优势企业、 1—2个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单品)、1—3个在全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单品)。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优质清香酒生产和文化基地、河南特色葡萄酒生产基地。

2018年,全市酒业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入库税金1.5亿元;2020年,全市酒业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入库税金3亿元;2022年,全市酒业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入库税金5亿元。全市商贸流通企业销售“平顶山酒”占比力争年均递增8%。支持宝丰酒业有限公司瞄准2025年“30亿”企业目标,优化战略布局,实施品牌和产品“双品”战略,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平顶山酒”整体品牌。充分发挥宝丰酒中国十七大名酒和地理标志产品优势,推动宝丰酒业有限公司以资产、品牌为纽带,实施兼并、收购和重组,整合中小白酒企业,实现技术、资金、经营、管理等产业资源整合和优化,提升产业集中度,打造以宝丰酒业有限公司为核心的白酒产业集群。充分挖掘宝丰酒的清香优势和潜力,大力提升产品品质和核心竞争力,倾力打造中国清香型白酒酿造基地。全市特别是宝丰县中小白酒企业要抓住机遇、更新观念、转变思路,与宝丰酒业有限公司一道抱团取暖,采取“主品牌﹢系列品牌”模式,对“平顶山酒”品牌、产品、文化等统一策划创意,形成各个梯度产品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树立统一的品牌形象,打造“平顶山酒”整体品牌。鼓励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与全国知名酒企开展股权合作,实现竞争共赢;鼓励通过注入国有资本、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发展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邀请相关学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结合平顶山市实际制定酒业振兴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目标,提高产业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品牌塑造、产品打造。推动酒企实施品牌战略和大单品战略,分析各类消费人群香型、口感需求,迎合现代消费者重品质、重养生的消费升级趋势,针对不同市场精细化开发产品,加强新兴消费市场培育,促进酒品时尚化、个性化、健康化发展,推动传统产品和新生代产品有机融合,利用现有差异化优势,提高酒体风格辨识度,培育带有平顶山元素的系列标杆性酒类产品。充分发挥清香型优势,进一步优化宝丰酒生产工艺,同时加大清香亚品类预调酒、保健酒研发力度,利用清香型最具有国际化口味的特点,推进“新生代”酒品战略,探索白酒与果酒、洋酒等嫁接融合发展;利用好国家发明专利以及健康养生优势,加大尧香等新香型的研发推广;发挥荞麦原粮酿造以及东坡文化优势,进一步提升荞麦原粮酒酿造水平和推广力度;发挥宝丰县金花春酒业有限公司清香、浓香、酱香三香融合的创新工艺优势,发展适合多种口味需求的大兼香新产品;充分发挥德秀牌野生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优势,打造野生葡萄酒地域特色产品。争取在5年内打造1—2个在全国有市场影响力的豫酒领军品牌、1—3个在全省有重要影响力的地方特色品牌。重点培育宝丰酒业有限公司高端“国色清香”与中档“芳华”2个超5亿元系列单品,将其打造成代表宝丰酒特有风格的河南标志性大单品,推动河南尧香酒业有限公司、河南东坡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分梯度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精品,力争打造2—3个2亿级梯度单品,形成“一品多元”的“平顶山酒”品种群。

对获得豫酒“五朵金花”“五朵银花”的酒企,分别一次性奖励150万元、100万元。对特色产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酒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鼓励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对获得相应称号的酒企,市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局。

(三)提升产品品质。秉承“一生酿好一坛酒”的发展理念,匠心经营,精益求精,推进精细化、标准化、极致化生产。坚持纯粮固态发酵,传承和创新传统酿酒工艺,推动酒企实施技术改造、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并保持品质稳定,积极参与全省纯粮固态发酵白酒酿造生产示范企业认定。鼓励酒企对生产原辅料、生产加工工艺、产品、检验、包装、贮存、安全生产、流通、环境保护等进行规范,建设企业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并积极纳入全省白酒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深化与江南大学、天津科技大学、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等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探索创建行业技术中心和质量安全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加强质量控制能力;与酒企合作建立高水平技术创新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关键生产技术研究攻关,并加速科研成果转化。推动“河南省清香白酒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创国家级技术中心。鼓励酒企参与制定酒类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对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酒企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市财政分别一次性资助50万元和30万元。对获得省豫酒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按实际到账资金的50%再给予酒企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酒企开展技术改造、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市财政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培养技能人才。鼓励平顶山市酿酒企业家参与申请百名中原领军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力争每年纳入1—2名。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组织酒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和省级酿酒大师、品酒大师、大工匠等评选活动,并开展技能培训、竞赛、考核等活动,对成绩优秀的按程序申报全市“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加强“校企”“校地”合作,着重培养“产、学、研、销”复合型人才。各酒企要建立科学实效的激励机制和选人、用人机制,使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各酒企每年要选派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平顶山市百名企业家培训工程”等培训,不断提升酒企经营管理水平。

结合产业人才现状,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和培养科研、生产、销售等方面急需人才,重点引进经营团队、销售团队和技术团队,对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按照《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精神,给予科研经费、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优惠待遇。支持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河南质量工程学院等院校设置酿酒工程及相关专业,满足平顶山市酒业发展人才需求。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改进营销模式。以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为导向,加强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融合互动,鼓励白酒生产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互相参股,构建生产与流通、前端与终端新型共赢的发展关系。鼓励通过大数据、“互联网﹢”平台开展电商营销,深化与网络、手机、数字传媒等新媒体的合作,形成线上线下“多维组合”的新商业体系,支持酒企建立网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各酒企要加大对重点市场、潜力市场的辨识,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结合酒类消费地域属性,精细化分析和选择宣传推介目标区域,开展精准营销。

依托行业协会、商会统一组织全市酒企组团参加、统一布展国内外各类食品饮料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经贸洽谈会和各类大型公益活动,不断提升“平顶山酒”知名度。推动酒企与酒商、电商、各类媒体联合开展经常性的交流对接活动,共同策划活动、推介品牌。《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要加大对平顶山市名优酒品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宣传,传递“正能量”,引导群众酒类消费本地化。宝丰酒业有限公司要充分利用东欧、西欧国家清香型白酒广阔的消费市场及“一带一路”发展机遇的带动作用,拓宽跨境出口合作业务。联动开拓市场,推动酒企与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户外媒体及城市各种宣传窗口的合作,加大“平顶山酒”整体宣传力度。全面铺开在全市大型商场、超市、酒店等酒类销售终端显著位置销售优质“平顶山酒”。对在平顶山市注册、且“平顶山酒”销售排名前3名的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平顶山酒”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电商平台,按照年度新增销售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大型糖酒会、博览会、展览展销会的酒企,市财政对其展位费给予一定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平顶山日报社、平顶山电视台。

(六)搞好原酒基地及原料基地建设。鼓励酒企加快原酒生产、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设原酒基地,提升原酒酿造工艺水平,积极参加全省优质原酒基地认定。根据平顶山市白酒、葡萄酒产业生产需要,有关县(市、区)要加快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结合脱贫攻坚,整合种植资源,逐步建设标准化优质原料基地。鼓励和支持重点酒企将原料基地作为企业第一车间,鼓励散户种植向大户集中,引导成立合作社,实现集约化经营,推广“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加快宝丰酒生态原粮种植基地建设。建立并完善产区酿酒葡萄原料基地管理体系,在葡萄的养护、采摘、加工等各个环节,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引入质量追溯系统,保障产品品质。

对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支农项目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酒企在原材料收购、基地建设等方面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七)助力乡村振兴,推进酒、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深挖仪狄文化、东坡文化等酒文化资源,与餐饮服务业、旅游业相结合,支持一批有条件的酒企作为旅游观光线路,规划建设一批集酿酒、科研、商贸、旅游、文化于一体的酒产业园区和特色酒庄,开发酒类旅游商品,发展工业旅游,促进酒、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支持宝丰县政府和宝丰酒业有限公司结合仪狄文化,发展以参观宝酒生态酿酒产业园为重点的工业旅游、以品饮宝丰域内酒为重点的餐饮旅游、以了解宝丰酒发展历史为重点的酒文化旅游,支持河南尧香酒业有限公司扩建、宝丰县金花春酒业有限公司邢家酒寨建设、宝丰县莲花酒业有限公司“退城进园”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协调困难问题。酿酒企业集中的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企一策”制定措施,促进酒业健康发展。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行动计划,制定推进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市场整治。整顿和规范酒业市场秩序,建立完善流通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酒类专项维权活动,加大酒业市场抽检频次和力度,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对各种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抓好质量稳定、风味稳定、各项理化和卫生指标稳定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酒企在原料、加工、包装、运输和食用等全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工艺技术不成熟、质量不合格,特别是地方小作坊冒充贴牌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证照不全、无效和无证非法生产、销售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对商标和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清理违法广告、不公平竞争等行为。加强对平顶山市境内酒类商贸流通企业或商户在税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监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平顶山市销售的省内外白酒建立申报和流通溯源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引导并鼓励“平顶山商户卖平顶山酒”,对销售“平顶山酒”商户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

(三)强化融资保障。支持金融机构加强酒企融资需求调查,开展资信评估体系建设,对符合条件、市场前景好、风险小的酒企,通过资信调查认定,适当放宽贷款限额控制,通过审核批准发放信用贷款,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和非完全抵押贷款。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对长期盈利能力强、生产经营正常但面临暂时资金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限贷。扩大酒企动产、不动产(原酒、窖池)、股权、应收账款、订单和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范围。支持金融机构针对白酒产业需求开发个性化金融产品。统筹利用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对发行企业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酒企,按照规定给予补助。鼓励重点酒企加快上市融资步伐,谋求资本市场资金支持,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市场融资的企业,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17〕92号)规定,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平顶山银监分局、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

(四)加强财税支持。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酒企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研发水平提升、市场开拓、追溯体系建设、升级晋位。市级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和中小企业增信基金要加大对酒企的倾斜力度,以防酒企资金链断裂风险,保障酒企正常生产经营。鼓励市产业升级引导基金等产业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积极参与支持酒业发展,联合社会资本设立酒产业子基金,支持重点酒类生产企业、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战略重组、品牌重塑、市场重建。酿酒企业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平顶山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推动绿色发展。加强重点酒类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禁止发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产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鼓励酿酒企业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加强技术改造,降低物耗、能耗、水耗,开展酒糟、曲草等资源综合利用,发展酒业循环经济。减少包装对非再生性资源的消耗,控制包装废物的产生,规范包装物回收利用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局。

(六)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理顺管理权限,简化酒企项目审批程序,在企业兼并重组、投资导向、项目申报、专利审查、技术创新、质量监督等方面,搞好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土地、能源、物流、人工等生产要素保障,全面清理酒企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当酒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法律支持和司法保护。对酒企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给予重点支持。动员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形成合力,通过各种场合、各种方式宣传推介“平顶山酒”和酒历史文化,倡导和鼓励正常酒类消费,提倡文明健康饮酒,在全社会营造支持酒业转型发展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

(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整合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发展协同商务、降低经营成本、培育地方品牌、规范经营秩序,从而增强酒企抵抗力、提升行业竞争力。同时,研究市场动态,搜集行业信息,分析发展趋势,向政府反映行业诉求,为消费者提供交流平台,共同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民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HNDC—2018—ZFBGS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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