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19〕6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9-00002
  • 发布日期
  • 2019-03-08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8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涉及平顶山市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强烈的使命担当、更坚定的拼劲韧劲、更务实的举措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对所有分工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时间表、作战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牵头单位对落实分工任务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各县(市、区)要紧盯目标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本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标本兼治的、量化的项目滚动管理工作方案,抓紧推进实施。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实施经济结构提质行动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改变传统“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增长方式,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所有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步伐,坚决淘汰过剩和落后产能,实现“脱胎换骨”式提升。对高能耗、高污染的冶炼、水泥、铸造、焦化等行业,该淘汰的要坚决淘汰,该压减的要坚决压减。调整布局结构,解决城市煤电、钢铁、焦炭围城和在城的问题。聚焦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目标,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效种养业、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发展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由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动制造业技术改造、工艺改造、智能改造、绿色改造,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标准引领,构建绿色生产体系。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逐步提高水耗、能耗和物耗等限制标准,提高节地、节材、节矿等利用标准,提高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建设标准,促进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着力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生物科技、先进材料、工业机器人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支持政策,坚持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全链条培育。加快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从供应和需求两端着力,切实把煤炭消费占比降下来。在供应侧,加快淘汰电力落后产能,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扩大外电入市规模,降低市内煤电比重;在需求侧,把能源消费与经济贡献挂钩,强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实现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平顶山供电公司。

5.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以大宗产品货运为突破口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铁路物流基地等货运枢纽建设,发展多式联运,优化公路网布局,尽快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交通运输格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新能源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8.推进用地结构调整优化。要科学规划土地使用,把该开发的地方高效集约开发好,把该保护的区域严格保护起来,建立起协调有序的国土开发保护格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9.强化资源环境承载力管控,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10.对城市建成区内危化品、重污染企业开展退城搬迁改造。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1.对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产业布局。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

12.抓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在全市各县(市、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全面实施化肥、农药施用环境风险管理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做到农药化肥的使用减量化、零增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3.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根据土壤质量状况分类进行保护利用,优良耕地要严格保护,不能出现污染纵深蔓延;轻度污染耕地要合理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严重污染地块要实行严格管控,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要突出预防,加强未污染土壤的严格保护。强化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抓好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突出抓好固体废物处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建设,对废弃电池、快递包装等新型污染源,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实施生态功能提升行动

14.构建一个规划体系。按照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相关发展规划,明确区域发展方向、生态重点,明确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统一有序的规划体系。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保,整合各类管控手段,推进“多规合一”,使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规划不断优化,加快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对正在和准备新建的煤电装机机组等项目,重新评估审定,决不能一边关停项目、一边新上项目。制定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建立健全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充分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

16.实施一批修复工程。统筹生态修复与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建设,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真正建成人民群众满意、改善环境成效显著的民心工程。推进“三屏四带”建设,加强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服务功能。高水平建设平原生态涵养区,形成绿色保护圈,大幅减少农田耕作、换茬过程中扬尘污染。把生态修复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健康产业等项目,形成修复与发展的良性循环,实现从“绿色贫困”到“美丽富饶”的转型。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生态公园建设、矿山整治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17.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区。树立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理念,构建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生态系统,促进生态建设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与产业发展协调推进。积极申建以自然生态修复、珍稀物种保护繁育为主要任务的国家公园,科学整合优化现有各类保护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性保护,加快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等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18.抓好湿地生态系统建设。严格保护自然湿地,科学修复退化湿地,积极推进合理利用。实行湿地资源总量管理,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扩水增湿、生态补水,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面上湿地及湿地公园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人工湿地,特别是要注重湿地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统筹,争取每个县都有湿地公园或湿地自然保护区。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19.抓好流域生态系统建设。坚持“四水同治”,把流域生态与湿地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形成河网水清、流畅、岸绿的生态格局。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一批水系连通和蓄、引、调、提重点水利项目,同时抓好蓄水工程建设,把洪水、雨水、中水资源化。一河一策、分类施治,根据水量、水质等情况,把全市河流分为提升型、恢复型、治污型三类,因河制宜、精准施治,逐步恢复河道自然功能。要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坚持“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的思路,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提高流域自净能力,实现湖泊、水库、河道、渠道沿岸流域森林或廊道绿化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0.抓好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善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中的环保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将农业结构调整与农田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城镇周边种植优质林果花卉等经济作物,形成绿色保护。全面提升农田防护功能,着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大力栽植用材林、景观林和防护林,吸附降解土壤污染,促进生态修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乡村绿化美化。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21.抓好城市生态系统建设。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增加绿地、畅通风道、完善水系,以生态空间规划为“底色”确定城市建设规模、经济开发空间,增强城市生态承载力,构建山青、水净、天蓝、地绿、城美、人和的美丽家园。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

三、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

22.积极响应党的十九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的号召,把植树造林提到战略和全局高度,全社会一起动手,建设绿色家园。在城市、城镇,坚持“以绿荫城”,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建设。依托山水脉络等,规划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郊野公园,积极打造城郊绿化生态图。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形成乡村绿化新格局。创新体制机制,引导各个方面、各种力量共同参与,激发国土绿化的新动能。建立健全“以奖代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投资林业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探索集体林权制度,放活集体林经营权,培育更多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参与国土绿化的浓厚氛围,打一场国土绿化的“人民战争”。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环境治理提效行动

23.下大决心整治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几场重大战役。

牵头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4.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该搬迁的搬迁、该改造的改造、该关停的关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小微企业只要环保做得好,也要支持发展。防止“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已取缔的企业死灰复燃。推进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重点行业提标治理改造,持续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减少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产生的污染物。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进一步压减煤炭消费量。通过提高燃煤项目准入门槛、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发展多元化能源供应等措施,切实把煤炭消费量削减下来。积极推进“双替代”清洁取暖和集中供暖,确保老百姓不受冻、空气少污染。突出散煤整治,加快实现平原地区农村散煤的清零,山区全部实行清洁取暖。尽快划定散煤燃烧的禁烧区,并严格依法治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6.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快淘汰老旧货车,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不合格油品,保持打击黑加油站点高压态势,严防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化平顶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27.着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垃圾坚持卫生填埋,要平整、覆土、消毒、杀菌、压实、覆盖,同时还要对渗漏液进行处理,防止渗漏液里的二噁英随着流水排入河湖。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28.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推进规范化建设,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29.推动全域清洁河流攻坚。各级河长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四水同治”,并与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还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景。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30.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同推进农村环境整治、调整农业投入结构结合起来,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县推进农村活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和农业面源污染、白色污染问题,建设美丽乡村。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1.抓紧督察问题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发现问题和整改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以敬畏之心抓政治责任上肩

32.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中悟出战略考量、找到目标方向、学出政治担当,把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3.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的举措落实、工作做细。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不能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和部署上;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最后一公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履行好应尽职责,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环保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4.制定符合平顶山市实际的责任清单,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做到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5.动员组织群众,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不能当旁观者、批评家,不能置身事外和局外。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动准则,动员全社会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以高强本领抓工作部署落地

36.增强学习本领。不能当“门外汉”,不能“外行指挥内行”。善于学习研究,不仅吃透政策,还要多掌握一些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培养专业思维。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7.增强绿色发展本领。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找准发展和保护的结合点,坚持环境支撑发展、环保服务发展、以环保提高发展质量,让绿色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38.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形成多元环保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并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简证减税减费政策,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快制定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推进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实施月度生态补偿、绿色环保调度、污染物排放许可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并在规范操作、优化程序、扩大范围、细化标准等方面完善优化。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排污权、碳排放权、水权、用能权交易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集成整合优势创新资源,围绕大气污染成因研究、黑臭水体治理等重点领域组织科技攻关,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新型污染物的研究治理,加快成果转化应用,为科学决策、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天地一体生态环境监控体系,织密捍卫绿水青山的“天网”,布满监测到乡到村的“天眼”。建立健全市县空气质量实时管控平台,将全部企业连接实行在线监控,利用大数据预测预报模型等技术建立图文实时展示平台,精准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措施,实现防范在先、控制到企、追源到点、施策到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9.增强依法治理本领。强化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强化环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惩重罚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

40.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做到提前防范、及时处置、有效应对,不让小风险演化成大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成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更不能在处置风险中引发新的风险。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南水北调办等。

41.开展大规模的系统培训,多方面提高各级干部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以过硬作风抓顽瘴痼疾治理

42.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场硬仗,打硬仗、啃“硬骨头”,要有硬作风。要让勇于担责担难担险成为各级干部的鲜明标识。在触及深层次矛盾、涉及复杂利益关系的环境问题上绝不退缩,在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上绝不推责,在需要较长时间治理方能见效的环境问题上绝不拖延,确保环境生态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3.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编办。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4.让问责利剑始终高悬。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规违法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终身追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可行的、管用的制度,强化刚性约束,让全市上下感受到责任和压力,清楚哪些事该干、哪些事不能干。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以适应监督新常态抓高质量推进

46.把监督当作改进工作的抓手、促进工作的动力。把握中央强力实施环保督察这个时机,充分做好越往后要求越严的思想准备,主动适应严的标准、严的要求,养成严的自觉和习惯,拉高工作标杆,推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47.用好考核评价这个“指挥棒”,围绕激励与约束科学制定考核制度、考核指标,以群众的真实感受和经济发展高质量作为检验标准,加快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严格考核机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的环境治理和美好的生态环境造福人民。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其他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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