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0〕20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0-00013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 有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23日



平顶山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力度,落实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市问题全面落实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整改目标

(一)全面落实整改。针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5大类42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实施挂账销号清零制度,确保反馈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人员跟踪督办,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整改。

(二)解决环境难题。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监管,继续强化“三铁”治“三散”,持续抓好“三散”污染治理,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对北部矿区污染治理、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管控,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着力破解影响我市环境和空气质量的“三散”污染问题。

(三)完善长效机制。以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完善生态保护协调推进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好本区域、本行业的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工作任务;努力构建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工作格局。

三、重点任务

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以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调整为着力点,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聚焦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突出标本兼治,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现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提升“三散”污染治理水平。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划定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和改造,对规模以上企业实施绿色企业提标治理;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深入分析产业现状,科学确定主导产业,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结构。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和煤炭项目建设,持续加强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对完不成煤炭消费减量任务的区域严格实施暂停审批;优化煤电生产结构,实施煤电机组优化升级,推动市区燃煤机组供热联产改造;加快供热设施建设,提升供暖保障能力,大力推动集中供暖建设;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有序并网,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三)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加快北环路扩建、西环路建设,推动许南公路东移,严防道路扬尘污染;加快推动市区汽车站搬迁改造进度,减少车辆尾气排放;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着力改善货物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禁止公路运输。

(四)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方案,实施限时治理、限标治理、限域治理,做到该入园的入园、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建立市、县、乡镇多级联动的“散乱污”动态监管机制,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区域交界地为重点,强化部门联动,充分运用电量数据、无人机等技术方式实施监控。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

(五)深入开展散煤专项污染治理。按照先点后面、先城后乡的改造原则,继续实施以集中供热、“双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政策,建立与供暖需求相匹配的供热能力,抓好城区全面禁煤和“双替代”改造工作。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民用清洁能源供应和燃煤设施清洁改造,通过煤改气、煤改电、采暖季集中供热等措施推进民用生活散煤替代;合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监测、监控、检查、指导机制,综合采取网格员巡查、无人机飞检等措施加强监管,及时查处散煤复燃问题;主动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形成燃煤散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禁劣质散煤生产加工和劣质散煤流入,严格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坚决取缔非法煤炭营销场所和网点。

(六)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全面排查施工工地数量、分布及“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情况,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开展平顶山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深化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和“两监控、一喷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喷淋系统)措施落实;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体系建设,将扬尘管理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渣土车规范化管理,建立渣土车惩治制度,重点查处、处罚渣土车遗撒等问题,实行建筑垃圾产、运、消全过程处置监管;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禁止现场配置砂浆的“两禁止”要求,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国道、省道及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保证机械化清扫保洁频次和效果,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两侧用地范围内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道绿),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落实国道、省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等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路面硬化措施,落实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堆场、料堆、土堆等苫盖抑尘措施;按照“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目标,加快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综合整治;县、乡公路采取路面硬化、洒水抑尘、车辆限速、路面养护等措施,减少机动车造成的道路扬尘。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落实工业企业“五到位、一密闭”(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物料运输抑尘到位、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裸露土地绿化到位、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要求。对达不到无组织排放要求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四是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以实施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市设施等3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定期开展全城大清扫,不断提升城市清洁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扎实解决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格局。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刻认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力争整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抓好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坚定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督察整改组织领导体系,落实主要领导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察指导。平顶山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健全台账管理,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相关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现场指导和服务,推动督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反馈意见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平顶山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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