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政办〔2022〕2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22-000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3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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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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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3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平政办〔202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已经2022年7月6日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29日

 

平顶山市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11号)等文件要求,为着力攻坚聚焦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以点带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用铁的标准抓食品安全,用铁的手腕整治隐患,用铁的心肠进行问责,用铁的办法实现本质安全,打建结合、以打促建,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加快健全食品安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全面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守底线。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促进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多方实行联合惩戒,切实解决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三)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紧盯影响本地、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紧盯攻坚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坚持完善机制、推动发展。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难点,突出亮点,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五)坚持共治共享、齐抓共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发挥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社会共治,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标准跟踪评价调查和风险监测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和宣传贯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协助完善企业标准相关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逐步丰富风险监测项目、指标及种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实现我市行政区域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覆盖。建立市、县、乡三级覆盖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开展主动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组织风险监测培训,提升风险监测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平顶山海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强化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切实落实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替代种植、农艺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认真做好协同监测。对严格管控类耕地调整种植结构或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采取畜禽粪污就地消纳利用、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大力推行绿色有机种植模式,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依法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在生产经营、宣传保健食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移交司法机关。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提高保健食品安全意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集市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和“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督促指导餐饮单位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场所布局、规范物品存放,开展“厕所革命”,逐步实行“4D”“6S”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推行“明厨亮灶”特别是“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到2024年年底,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在100%;“6S”管理实施率达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制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改造提升计划,通过政府奖补、市场开办者投入、调动社会投资等途径,推动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硬件设施配套达标。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动态信息档案,全面实行公开承诺和自查评价报告制度,加快推进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建设。推行“检监联动”和“合格证”制度,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手段,探索建立重点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力打造智慧菜市。通过培树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实施“三小”治理提升行动。落实“三小”认定标准和配套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制度。在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全面推行“6S”管理,力争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6S”规范化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2024年年底食品小经营店“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引导“三小”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抓好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建设一批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品牌,打造一批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三小”连片经营聚集区,推动食品小作坊提升转型为食品生产企业,实现地方特色食品品牌长足发展,2023年年底前,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创建1条小餐饮食品安全质量提升示范街。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实现食品小摊点统一管理,确保持卡合法经营、外观干净靓丽、质量安全可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实施网络食品“净网”行动。全面实施网络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备案管理,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网络直播带货行为。坚持线上线下并重,加强食品销售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对网络经营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强化政企合作,加强审查登记管理,清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对入网经营者加强监督,做到行业自律。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检、线上监测固证、线下调查处理,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保持网络食品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配送人员外卖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规范从业行为。持续推行餐饮外卖封签送达,大力推行无接触配送,确保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食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完善并落实好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以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为重点,探索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保障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推进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综合评定和考核。鼓励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健康营养和“反食品浪费”进校园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和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厉行节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优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落实“获得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粮食产业发展比例不低于60%”政策,推动粮食绿色仓储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机械装备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六大提升行动”,加强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进粮食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提高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将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进口食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责任单位:平顶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明确承担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履行食品安全行业管理职责。

(二)加大投入保障。健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督促企业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提升治理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实施挂账督办,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标本兼治、打建结合,探索创新治理方式手段,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社会共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发掘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中的亮点,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报道,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建立舆情回应引导机制,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内部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新格局。

(五)加强跟踪评估。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沟通协调,积极抓好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工作。各牵头单位要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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