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促进夜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促进露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发展票根经济推动消费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平政办〔2025〕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促进夜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促进露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发展票根经济推动消费升级若干措施》已经2025年5月16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26日
促进夜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推动我市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夜食、夜购、夜游、夜娱等消费新“夜”态,更好满足市民多元化、高品质夜间消费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科学编制夜经济地图。在市中心城区重点打造和平路步行街、名门天街、1957创意园、万达广场、花园街夜市、西苑夜市、中骏商圈、白龟湖环湖路、翠湖路美食街、滍阳路美食街等10个首批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各县(市)及石龙区至少打造1个夜间经济集聚区,符合条件的可申报省级夜经济集聚区。(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快市游客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完善旅游咨询、文创展示、特色文化宣传、特色餐饮推介、投诉举报等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合理设置地摊和小微创业区域。鼓励其他夜经济集聚区从事有区域特色的文旅文创、手工制作、时尚潮玩等商品经营活动,在环湖路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划出地摊和小微创业区域,鼓励在校大学生及年轻人自主创业,从事文创及特色商品售卖活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举办“东坡美食文化季”系列活动。挖掘东坡资源,链接美食文化,每年夏季持续举办“东坡美食文化季”系列活动。发布“平顶山深夜食堂”,培育一批老字号商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培育消费新业态。发展公园经济,引入咖啡厅、书吧、茶吧、酒吧等消费新模式,积极打造夜间消费新“夜”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所开放时间。持续开展宝丰马街书会夜场曲艺、白龟湖草坪音乐会、白龟湖星空露营地、青创市集、中医药文化夜市、博物馆专题展览和特色社教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举行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夜间足球联赛、街头篮球挑战赛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丰富“夜游公交专线”。增加通达市中心城区热门景区、文体场所以及部分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的“夜游公交专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九、提升夜间市场管理服务水平。18∶00后开放机关单位停车场供市民免费使用。夜间时段在城市非主干道、商圈和街区空闲场地可规范实施店铺外摆、摊位外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完善夜经济集聚区周边配套设施。设置智慧灯杆、无人售货柜、移动式公共卫生间等便民设施。在夜市集中区配置移动式餐厨垃圾处理站,实行“摊主包干制”,确保“摊撤地净”。按照节俭实用的原则,对夜市街区风格进行整体设计,规范店铺招牌、灯光、垃圾桶等设施。(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优化夜经济场地需求。支持短期内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储备土地优先临时用作惠及周边群众生活的农贸市场、特色夜市、停车场等。(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依法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十三、着力打造夜经济品牌。加强夜经济地标区域、消费新场景新业态、特色活动、网红店铺的氛围营造和宣传推介,着力打造“今晚平顶山”夜经济品牌。联合新媒体平台发起“平顶山夜出彩”话题挑战赛,邀请本土网红创作探店短视频。(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四、做好安全保障。强化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价格、市场秩序等综合监管和整治,加强夜间安全巡逻,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促进露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追求,充分挖掘我市经济发展潜力,促进露营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科学规划露营项目,充分利用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资源优势,合理布局露营项目。鼓励利用城市公园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供群众休闲活动使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支持露营装备生产租售经营。支持举办露营休闲装备展、销、租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露营休闲装备制造企业,加快与我市尼龙产业融合发展。强化配套服务,促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聚企成“链”、聚“链”成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支持开展露营休闲活动。积极开展特色美食、非遗表演走进露营地活动,积极组织音乐、戏剧、说唱、公益电影等主题活动到露营地展演,建立长效演出机制,为游客提供丰富的休闲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公共服务。完善露营项目功能分区,设立服务中心、停车区、露营区、废弃物收纳站等基本功能区和户外运动区、餐饮商业区、康体养生区、休闲娱乐区、儿童游乐区、特色集市等特色功能区。设立青年志愿服务站,完善临时商业业态及周边道路、水电、通信、环卫、垃圾处理及标识系统等基础设施,为露营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联动,加强对露营地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附件
首批重点支持的露营项目名单
一、新建露营项目
环白龟湖自驾车、帐篷露营地
卫东区山顶公园自驾车、帐篷露营地
卫东区逍遥妙境自驾车、帐篷露营地
叶县沙河休憩带自驾车、帐篷露营地
二、露营提升项目
舞钢市祥龙谷自驾车露营地
舞钢市二郎山森屿帐篷露营地
鲁山县天龙池帐篷露营地
鲁山县昭平湖自驾车露营地
汝州市九峰山帐篷露营地
汝州市云堡妙境帐篷露营地
郏县马头岭帐篷露营地
发展票根经济推动消费升级若干措施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促进我市票根经济发展,扩大消费需求,拉长消费链条,打造消费生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票根+文旅。消费者持市外抵平(含县〔市、区〕,下同)的火车票、汽车票、高速收费凭证或在平一次性消费200元以上的消费凭证,当月可享受50元购买一张平顶山市民休闲度假年卡的优惠。
二、票根+食宿。消费者持平顶山市民休闲度假年卡可适用该卡与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签订的团体协议价格,入住、用餐享受九折优惠。
三、票根+休闲。消费者持在平举办的赛事演艺、购买露营装备的消费凭证,或在平露营的照片或短视频,当月可享受50元购买一张平顶山市民休闲度假年卡的优惠。
四、票根+文创。消费者持平顶山市民休闲度假年卡或当月在平一次性消费200元以上的消费凭证,在平顶山博物馆、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购买文创商品可享受八折优惠。
五、票根+观影。消费者持平顶山市民休闲度假年卡可享受该卡与我市各影院签订的金卡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