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教体基〔2024〕1号
  • 索引号
  • 005452487/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4-01-05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服务对象
  • 全社会
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局属各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要求

    凡我市教育工作者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1.2023年平顶山市教育科学规划结项课题。

    2.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习题集)。

    3.学术期刊论文(附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等网络检索页)。

    4.每个申报人限报1项,申报人必须是课题主持人或著作(论文)第一作者。合作者署名须与原顺序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1.《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附件1)、《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各1份。

    2.结项课题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结项证书及鉴定意见及过程性材料复印件1套(按评审书、研究报告、结项证书及鉴定意见、过程性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1本;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审核后即时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论文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以上材料均需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作者署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请自留底稿。

    3.评审书、研究报告、论文提交word格式电子稿。

    三、成果申报程序

    1.各县(市、区)由教科所(教研室)负责辖区内的申报成果审核、汇总及报送;局属学校由学校教科室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体局不接受个人申报。

    各单位将纸质申报汇总表按研究报告、专著、论文分类校对、排序、汇总(详见附件2),并将同版电子稿以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pdsghkc@163.com,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成果评审+报送单位+份数”。

    各单位须按照成果纸质申报汇总表顺序,在每份成果申报评审书封面左上角标明序号,并按序号由小到大进行排放、打捆。

    2.材料报送时间为3月5日至8日,具体安排如下:

    3月5日,局属学校;

    3月6日,叶县、卫东区、石龙区、高新区;

    3月7日,宝丰县、郏县、新华区、新城区;

    3月8日,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湛河区。

    3.地点: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南楼209室

    4.联系人:赵英杰,联系电话: 2629913。


    附件:1.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

                2.平顶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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