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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平顶山市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1年10月21日

 

平顶山市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出租汽车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工作方案》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精神,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两手并重的原则,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按照“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净化环境”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我市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努力保持先进优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实现网约车服务水平的稳步提升,促进我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不合规车辆和从业人员,严厉打击以网约车名义违规开展班线客运、以顺风车名义违规开展网约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网约车合规化水平显著提升,道路运输市场有效净化,行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加优良,全市网约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具体目标是:全市双合规完成订单率,2021年底前达到70%以上,2022年4月30日前达到100%,在全省排名位次保持在第一方阵。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注重服务提质。一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企业,搞好宣传引导,提供上门服务,使企业认清合规化经营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帮助企业解决经营服务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消除不合理点,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服务环境。二是明确并公开网约车有关行政许可办理的具体要求、办理时限等,为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优化业务办理与服务流程。三是不强制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县级行政区域设立分公司性质的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

2.开展政策评估。综合考虑我市网约车发展实际和政策落地实施情况,针对网约车准入标准适用性、市场需求与运输供给匹配性、网约车行业发展症结等关键问题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不合理的、脱离实际的一些规定,进行调理优化和修订完善。(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

3.规范经营许可。严格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令2019年第4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许可证件式样的通知》(交办运〔2016〕136号)的要求,对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开展许可工作。定期登录运政网系统,排查网约车经营许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对不当行政许可进行撤销。(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客运管理处)

(二)不断深化监督管理

4.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强化与网信、通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间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共同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全面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按要求申请有关许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不得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全部清退已在平台注册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招募或诱导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带车加盟”,不得向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许可证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开放注册,不得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或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派单运营,确保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

6.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和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启动网约车行业数字化、信息化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规网约车车辆、驾驶员信息与网约车平台违规信息,实现交通运输各部门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

7.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以省厅推进网约车合规化为契机,结合当前开展的出租车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线上抽检与线下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对网约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随机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凡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车辆所属的平台公司,按照法律法规上限处罚:(1)以网约车、顺风车的名义违规开展班线客运,以顺风车的名义违规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2)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3)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顺风车故意逃避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客运管理处,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8.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经营者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增加行业监管服务透明度。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将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纳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约束或惩戒措施。推进网约车企业经营情况和驾驶员从业记录在全国运政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

(三)切实规范行业发展

9.压实平台公司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落实合规经营、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全面清退工作,及时处理乘客投诉、交通事故及群体性事件。按照满足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服务能力要求,在服务所在地配备充足的管理人员,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各网约车平台企业)

10.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按照《工会法》要求,成立工会组织,主动维护企业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主动公开定价机制、计价规则、司机乘客支付金额、司机劳动报酬、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保障驾驶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优化派单机制,避免超时劳动和疲劳驾驶。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网约车平台投诉电话等投诉渠道,及时处理驾驶员和乘客的投诉,切实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各网约车平台企业)

11.保障数据传输及信息安全。各网约车平台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相关基础静态数据和相关运营动态数据,确保数据传输完整、规范、及时、真实。依法建立相关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在用户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未征得用户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责任单位:市客运管理处,各网约车平台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11月1日前)

1.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合规化情况开展自查,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2.制定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合规化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解决有关问题,工作方案要包括时间节点、量化目标、主要措施、推进步骤等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可考核、可实现,重点明确2021年底前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

3.重点明确车辆和人员合规化目标和时间节点。

(二)清退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

1.对网约车政策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需要修订的内容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修订完善。

2.按照要求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经营许可,通过通报、约谈、联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多种形式督促平台企业全面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3.加强网约车市场打非治违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三)规范提升阶段(2022年5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非法营运、非法派单、不按规定传输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数据安全,严重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障网约车运营安全的前提条件,是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本要求。管理部门和平台企业要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二)扎实组织推进。市客运管理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依据各自职责将对网约车许可和合规化情况进行每月梳理、排名通报,对合规率排名靠后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发警示函并约谈。要对合规率长期较低、工作推进不积极或不按要求传输数据的平台企业,采取联合检查、行政约谈、挂牌整改等多种方式督促其加快推进工作。

(三)开展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客运管理处、各网约车平台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载体开展网约车合规化宣传,鼓励引导乘客乘坐合规网约车,积极使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网约车信息合规查询功能,充分发挥乘众监督作用。

(四)注重信息上报。市客运管理处、各网约车平台企业要严格落实行业稳定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做好应急处置。10月30日前,市客运管理处要完成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合规化工作方案和合规化情况报告的收集,梳理报送市网约车合规化情况报告(包含网约车平台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有关建议等内容)。12月25日前,市客运管理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市局运输管理科报送网约车合规化开展情况、打非治违情况报告。

联系人:韩飞飞   17516621588

                牛    磊   13083759090

邮   箱:pdsjtjy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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