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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5452305/2022-00006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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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26日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理直气壮抓安全生产,着力打基础、抓统筹、促提升,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系统完成93项任务整治,彻底破解“9项重点、5项难点”,全面抓好“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保障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二、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引导行业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延伸,切实做到行业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局安全监督科、办公室、局机关党委牵头,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以下均含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不再重复)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第一要务,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状态,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加强科学谋划,推动安全生产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程安全把关,持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强化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企业法定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主体责任体系。(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直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集中攻坚,推进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一)全面完成“93项攻坚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对照《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平交文〔2021〕52号),细化实化各专项整治内容,明确整治责任和时间节点,完善并落实治理措施,压紧压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任务全部落地见效。(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攻坚破解“9项重点、5项难点”。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内河船涉海运输安全治理等“9项重点、5项难点”专项治理任务上加大攻坚力度,深入推进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等工作。(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政策法制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各自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推进燃气运输安全整治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集中治理。将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燃气运输安全排查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工作与贯彻落实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结合起来,突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整治和风险治理。(局运输管理科牵头,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做好三年行动跟踪评估。定期梳理和动态更新任务台账、问题隐患等清单,加强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监督检查,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警示惩戒等手段,推动各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年底前,组织对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精准分析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三个清单落地见效
(一)细化任务措施。严格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的通知》(平安委〔2022〕9号),对照交通运输职责任务清单(见附件),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主办人员以及完成时限,进一步分析突出问题,细化任务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消除监管盲区。(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政策法制科、科技信息科等有关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畅通内外协同机制,充分发挥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优势,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系统内各领域树立全市交通运输“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定期分析、总结提升。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清单任务,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局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航务管理科、科技信息科等有关业务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整改落实。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过程管控,对工作措施不力、推进迟缓、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采取通报、曝光、警示等措施,推动“三个清单”落地见效,逐一对账销号。省厅已将“三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评价重要内容,同三年行动一并进行总结评估,定期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各级要按要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政策法制科、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航务管理科、科技信息科等有关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五、巩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办法》,通过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及时组织填报各项评价工作任务完成指标情况,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科技信息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开展安全信用评价,加强安全信用承诺应用,探索建立基于信用等级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展安全生产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局安全监督科、政策法规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调度。严格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调度制度》,定期视频调度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视情对重点县(市、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强化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与研判。(局安全监督科)
(四)优化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厘清行业各部门安全监管权责,优化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透明。(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重大隐患整改“五到位”。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在建工程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分级判定标准或指南,指导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推动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强化问题隐患跟踪督办。认真落实跟踪督办与公开通报制度,对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安全生产事故风险、12328服务热线投诉频率高的违规事件以及网络舆情事件等4类问题严格督查问效。(局安全监督科、科技信息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四个一律”。对道路运输企业发生违反“四个严禁、四个一律”所列情形、发生责任事故或舆论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件及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严格落实调查处理流程,从严从快开展事故隐患调查和整改治理工作。(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组织编制交通运营、公路水路工程、普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分级、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等流程标准。(局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制度落实。加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推广应用,定期通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情况,对企业覆盖率、车辆覆盖率、异常运单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县(市、区)督促整改,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管理。(局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负责)
(十)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作用,明确行政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常态化开展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曝光工作。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局政策法制科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十一)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健全国家重大活动,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春运、汛期、台风季等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强化预警预防、巡查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局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注重标本兼治,推动形成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商机制。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推动协调解决涉多部门、多层级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配合政府制定网约车等新业态安全生产清单,理清各责任部门监管职责。深化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共商共治作用。(局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依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双重预防体系系统开发进度,建立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搭建安全风险“一张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为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深化、实化、科学化、规范化“四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局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航务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科技信息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客运管理处、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定不移推进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深化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三级监管体系建设与应用,织紧织密重点企业、车辆、驾驶员“一张网”,建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违法违规线索动态清零责任制,实时发现、实时推动、实时处置,精准打击“两客一危”、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高违规报警信息核查处置质量和非法违规布控拦截、查处、反馈质量,确保全年总认领率、第一二类办结率、运管抄告第三类违规线索处理率达到95%以上,执法结案、反馈率要达到100%。(局科技信息科牵头,局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落实《平顶山市交通运输行业深刻汲取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为契机,全链条认真反思检视,强化应对极端天气、超标准灾害等超常规应急措施。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将领导干部应急能力培训作为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的重要内容、重要任务,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有预案必演练”的要求,制定切实管用的演练计划,细化演练方案、流程,在近似实战的环境中练组织指挥、练协同配合、练抢险救援等,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做到“月月有演练、次次有提升”。(局安全监督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牵头,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以临水临崖、隐患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年50公里,深入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完成危旧桥梁改造27座。推进船舶撞桥梁隐患治理,推动跨峡谷跨航道等重要公路桥梁结构健康监测建设。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开展“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推动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装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信息共享,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局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建立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地方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预防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管理制度或机制,明晰、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桥区标志标识和防撞设施,规范桥区水域船舶通航秩序。进一步落实《关于公铁立交和公铁并行路段护栏建设与维护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铁运〔2012〕139号)要求,规范公铁立交建设,指导公路部门配合铁路单位做好公铁立交移交工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建设。全力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引导工程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机械化发展。坚持工程建设项目“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动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发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专人工作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懈怠之心,严格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各项责任措施。
(二)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局工作方案及工作实际,制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成果形式,稳步有序推进巩固提升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以结果为导向,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牢固树立系统思维,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实现长效长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媒介与手段,大力宣传巩固提升任务目标、进展情况,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提高公众参与度。要系统总结评估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局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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