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styjrswj/2024-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 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浏览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济源市人民武装部,有关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有机结合,拓宽退役军人就业路径提升就业层次,加快实现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教师队伍结构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促进河南基础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共同发展为目标,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创新支持政策措施,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建立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聘用机制,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让退役军人成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河南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一是强化联合保障。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依托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联合带动、分级实施,形成工作综合保障体系。二是坚持择优选拔。选拔政治信念坚定、使命责任强烈、作风素养过硬的退役军人,重点充实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教师队伍,改善教师整体结构。三是严格职业标准。在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退役军人从事教师职业的同时,严格国家教师资格标准和我省教师培养选拔条件。四是重点提升职业能力。充分利用教育培训政策手段,择优选择志愿从事教师职业的退役军人和在职兵教师,开展师范专业深造、教师资格和职业能力培训,通过提升职业能力,打造兵教师职业品牌。
  (三)目标任务。用3年时间,建成退役军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疏通退役军人入职中小学的发展通道,显著提升待遇保障能力;用5年时间,建立完善的退役军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在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退役军人教师人才造就模式,打造河南“兵教师”品牌。
  二、具体措施
  (四)创造更多师范专业学习机会。支持有条件的省属高校,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合理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师范类专业专升本对应专业范围,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师范类专业学习,由学校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服义务兵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协议义务。
  (五)实施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将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范畴,各地应根据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有关院校、机构承担相应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以项目制方式对符合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支持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报名考试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省内和省际联合举办的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人才培训项目。
  (六)拓宽中小学任职渠道。退役军人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含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年龄相应放宽2年。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特岗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各地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要制定有效措施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符合选聘条件的退役军人要优先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范围,在选择军训、安保外包服务时应优先选择退役军人进行服务。
  (七)吸引更多师范毕业生入伍。各地武装部应优先接收符合参军条件的师范专业毕业的校学生干部、中共党员高校毕业生入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政策引导力度,采取提高奖励金标准等方式,引导师范毕业生报名入伍。对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八)畅通多元任教职业发展通道。中小学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跟踪培养,引导优秀党员退役军人教师在学校支部任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发挥好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巩固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国家安全教育。退役军人教师的服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
  三、组织保障
  (九)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依托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强化各级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共享,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位推动工作。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深化政策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设计衔接好选拔、培养、聘用、发展各个环节。
  (十)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审核退役军人身份,引导退役军人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各级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师范院校和中小学制定培养和招聘计划,督促师范院校和中小学落实各项倾斜政策。省军区系统各级政治工作部门要在各地组织的中小学国防教育、学生军训中给予工作指导。
  (十一)加强经费保障。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将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纳入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补助项目范围,合理统筹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教育部门要保障师范专业退役军人学生资助等相关经费申领渠道畅通。
  (十二)实施督查检查。省级退役军人事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等部门定期组织联合督查检查,将是否落实倾斜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人才培养体系作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职责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3年12月14日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相关链接:《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https://tyjrswt.henan.gov.cn/2023/12-29/2876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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