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6-00001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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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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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平医保〔2026〕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精神,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4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了本《通知》。该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整合项目。 按照产出导向的原则,将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系统梳理,整合规范为 35 个价格项目,并制定了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及医保首付比例。
二是取消现行项目。 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废止我市现行的“眼动检查”“自体血回收”等 64 个价格项目,主要淘汰技术落后、临床不再使用或已被新项目涵盖的重复项目。
三是明确执行要求。 要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自行增设新项目或擅自提高价格。同时,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运行监测,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工伤保险患者参照本通知执行。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是推行麻醉计时收费,体现技术劳务价值。 针对麻醉服务特点,改变以往“按次”收费的粗放模式,将计费单位调整为“小时”(基础 2 小时)。这一调整旨在更精准地反映麻醉医生在手术全过程中的技术劳务价值和风险程度,鼓励医疗机构优化手术流程,提高手术室周转效率。
二是规范精神治疗收费,杜绝分解收费行为。 明确心理治疗和精神康复治疗的时长门槛,规定时长不足 30 分钟不得收费。同时,将音乐治疗、沙盘治疗等辅助手段纳入“心理治疗(个体)”项目价格构成中,医疗机构开展此类服务时,不得将辅助手段分解为单独项目收费,应按总时长统一收取心理治疗费,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三是明确耗材收费边界,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坚持技耗分离原则,明确“喉罩”调整为基本物耗,其成本已包含在麻醉费价格中,医疗机构不得再向患者单独收费。此外,明确“造血干细胞移植费”已包含回输过程,不得再重复收取“干细胞回输费”,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防范不合理医疗费用发生。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