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000sybj/2026-00003
- 发布日期
- 2026-05-18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近日,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等 6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平医保〔2026〕30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等 6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84 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平顶山市制定了本通知,2026年5月20日起执行。该政策旨在通过取消部分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并制定新的政府指导价,促进医疗服务价格更加科学、透明,同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二、主要内容
一是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取消现行 "雾化吸入" 等 1067 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解决过去项目拆分过细、重复收费、内涵不清晰的问题,简化收费流程。将 "肺容积检查费" 等 402 个项目进行归并、规范,明确统一的项目内涵、服务内容和计价单位,同步制定市管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二是规范整合后的项目明确了医保支付类别和首付比例。确定对应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的医保首付比例。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相关治疗费用时,完全参照本通知的项目规范执行,且支付时不区分甲、乙类,全部按工伤保险规定比例报销,简化工伤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求各级医保部门高度重视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衔接。
(二)稳妥推进落实。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跟踪监测等落地执行工作。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规范服务收费。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相关工作。
豫公网安备 410400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