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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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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 浏览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平顶山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听取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研究确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印发《2022年度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年度统计法治工作重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21〕74号)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平顶山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截止2022年底,共对全市150个乡(镇)办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占全部乡(镇)办(152个)的97.3%,其中,148个达到示范标准(90分及以上),占全部乡(镇)办的97%。新华区、卫东区、石龙区、宝丰县等9个县(市、区)的乡(镇)办全部达到示范标准。二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印发了《平顶山市统计局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实现统计数据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确保数据质量。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及时收集、更新市、区、街道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了统计失信企业及个人公示栏,全局干部职工签署了统计诚信承诺书,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四是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着力搞好统计分析和数据解读。2022年共撰写统计分析报告110余篇,8篇统计分析报告获市主要领导批示。通过“平顶山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局内网等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文章,及时提供我市各类发展统计数据,通报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及时梳理和公布部门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局属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布的事项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组织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执法监督工作,公开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制作并公开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完成了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及相关信息材料的录入、审核和网上公示工作,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金额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经验和实践优势,严把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关口,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效能。

五、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市统计局根据市委要求成立了局统计监督领导小组并印发了统计监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案件线索研判制度、问题线索台账制度等四个统计监督工作制度,制订统计监督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按照省、市法治部门和《统计法》有关要求,编制并公开发布了《平顶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平顶山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等近10项行政执法制度性文件;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严格按照“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要求,综合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等措施,推动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行政执法过程事中公示、执法结果事后公开工作。二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20多家,并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跨部门 “双随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有效遏制了统计违法行为,提高了基层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在数据质量检查中采取与专业联合、集中检查模式,严格工作流程,减少执法人员数量,最大程度降低了执法检查对执法对象的业务影响。开展统计系统服务型执法培训,组织人员认真研读服务型执法相关文件,熟练掌握知识和技能,提升服务型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七、自觉接受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畅通投诉渠道,在政府外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统计门户网站的数据发布查询、统计知识解读功能,努力打造“阳光统计”;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2022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八、深化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结合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宣传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手机彩铃、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用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统计工作中,结合统计执法检查、住户调查样本点轮换、人口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统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充分利用统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线上渠道,办好法治宣传专题栏目,及时加载与《统计法》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条文、专题解读文章和执法案例等,不断强化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九、推进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抓思想教育,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信仰,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二是抓培训考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组织符合要求的统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执法力量;三是抓执法实践,提高统计执法能力。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锻炼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通过现场执法实践促进执法业务技能提升。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全面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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