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宾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宾可 |
地址 |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工地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没收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烟直处【2021】第99号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陆平(执法证号16040051003)梁红伟(执法证号16040051098) |
违法事实 |
2021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库根据群众举报,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工地查获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车上装有违规卷烟泰山(白将军)3条,黄鹤楼(软蓝)2条,等共计34个品种,301条卷烟,案值31060元。 |
主要证据材料 |
询问笔录、涉案卷烟照片、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报告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法制审核情况 |
同意 |
集体讨论情况 |
同意 |
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处以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真品卷烟总价值29320元49%的罚款,计人民币14366.8元;2、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非法生产的卷烟全部没收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17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