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宾可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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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宾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宾可
地址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工地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没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烟直处【2021】第99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陆平(执法证号16040051003)梁红伟(执法证号16040051098)
违法事实 2021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库根据群众举报,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工地查获一辆白色五菱面包车,车上装有违规卷烟泰山(白将军)3条,黄鹤楼(软蓝)2条,等共计34个品种,301条卷烟,案值31060元。
主要证据材料 询问笔录、涉案卷烟照片、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卷烟产品鉴别检验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同意
集体讨论情况 同意
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处以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真品卷烟总价值29320元49%的罚款,计人民币14366.8元;2、对当事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非法生产的卷烟全部没收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7月17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烟草专卖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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