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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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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省高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豫财会〔2023〕7号),拟从2024年起启动实施新一轮全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强调,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河南省十一次党代会将“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列为“十大战略”之首,要求“统筹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会计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会计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2021年财政部印发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要求“抓好会计人才培养重大工程”,“积极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使用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应推动本地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纳入本级政府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2.开展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开展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的具体行动,是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是会计事业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的有力抓手,是为优秀会计人才成长成才发展搭建的重要平台。

3.近年来我省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2011年省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每期招录60人左右,包括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四个方向,培养周期3年,累计招录培养八期学员459人,完成培养任务考核合格457人,在完成十年培养450人既定目标后于2021年圆满结束。这些会计领军优秀人才在各自的领域充分发挥了高端会计人才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其中: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6人评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8人入选全国会计领军、23人晋升正高级会计师、2人入选全国会计咨询专家等,在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会计理论政策研究、会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本单位、本地区、本领域会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受到了所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4.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总体思路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紧紧围绕省委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战略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坚持高端引领、创新机制、以用为本、服务发展,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会计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知识结构优化、专业造诣较深、科学运用市场逻辑的高端会计专业人才,持续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坚强的财会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5.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目标任务是什么?

从2024年起,争取用10年的时间,在我省培养造就50名左右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500名左右省级高端会计人才,其中:企业类240名、行政事业类140名、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各60名,促进会计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6.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条件是什么?

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主要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中央驻豫单位财会人员、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高校会计教学科研人员中择优产生,已入选国家和我省会计领军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人员不能再重复申报。申报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其中:申报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还应具有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申请时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副职且年限满3年,或在大中型企业中从事会计工作且年限满10年。申报行政事业类高端会计人才,申请时在市级及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副职且年限满3年,或申请时在上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且年限满10年。申报会计师事务所类高端会计人才,还应有5年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经历,申请时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且年限满3年。申报学术类高端会计人才,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请时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且年限满5年,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经济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获得省辖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毕业证书人员,以及入选市级以上财政专业人才池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不受单位规模和级别限制。

7.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程序是什么?

采取单位推荐加考试选拔的方式,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笔试考试、面试答辩、公示等程序确定培养人选。个人填写申请表,向单位组织人事、财务部门提出申请;单位同意推荐后,由组织人事、财务部门出具推荐信,经相关部门单位初审后,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财政厅审核;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答辩,根据成绩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印发正式入选人员名单;每年招录培养50人左右,不同类型招录名额统筹使用,每类申报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不低于3:1。

8.对入选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如何进行培养?

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由河南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开展。根据培养对象需求,因材施教、学用结合,对学员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培养方式,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能力。培养周期为3年,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研究教学、网课自学、任务实践、毕业论文答辩等相结合的多层次培养方式,每年集中培训两次,每次不少于10天,依托国家会计学院进行培养。第1年为知识深化阶段,重点培养学员掌握扎实的会计管理相关知识,熟练掌握新出台的各项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第2年为知识拓展阶段,重点培养学员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素质;第3年为能力提升阶段,重点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培养提升实践工作能力。

培养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财政厅和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盖章的“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xxx类)毕业证书”。对成绩突出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对培养的高端会计人才如何管理使用?

获得“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毕业证书”人员,符合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作为业绩成果之一进行认定,学术类人员可按程序申请认定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设立高端会计人才宣传专栏对毕业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在省会计学会成立高端会计人才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政策宣讲、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经验分享、论坛研讨等。择优向财政部推荐为全国会计准则、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咨询专家,择优推荐参加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择优聘任为省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专家,择优推荐纳入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择优推荐纳入财政部会计人才库及我省财政专业人才池,择优推荐参加巡视审计财会监督专项活动,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申请科研课题等。

10.河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经费如何保障?

建立财政、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费用由省财政承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在标准内承担,伙食费由学员承担,所在单位可在标准内凭据报销或补助。

11.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如何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下一步,河南省财政厅将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人员报名选拔工作,研究确定培养课程和方式,制定培养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员教育和管理,着力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高端会计人才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会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财会智慧和力量。有关报名选拔具体事宜,我们将会在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予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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