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073/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5-09 浏览次数: 浏览
提案号
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09号
提案者
惠庆军
标题
关于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建议
提案内容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12月9日,中共河南省委常委会关于营商环境的好坏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综合体现,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很大程度还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但从2021年度河南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来看,我市在全省排名第14位,其中,8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6项指标进入第二方阵,8项指标属于第三方阵,整体方面尚与周边先进地市有较大差异,这与经济发展的比例极不对应。营商环境评价,应经成为制约平顶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必须尽快有所突破。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政府措施不力。据了解,我市营商环境评价连续排在全省14、15位,属于后进,市委、市政府也制定了奖惩机制,但是,市委、市政府的红头文件成了一纸空文,营商环境评价公布后,市里没有开过一次奖惩会议,营商环境大锅煮。

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国家、省下达文件,文件层层转达,但在落实过程中,很多还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实际性的东西。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受疫情影响,大多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长期停工停产,但是,工人工资、养老、医疗保险、员工参保、水电费、银行贷款等并未停滞,企业入不敷出,面临倒闭,金融机构的信贷不灵活,到期就收贷款,企业想贷款,要找担保,现在的形势,符合条件的担保主体很少,企业要被金融行业压垮。

四、对企业检查指导不规范化制度化。虽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但乱检查、乱罚款等情况仍偶有发生。

五、涉企工作人员的服务不强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企业来办事,笑脸相迎,就是解决不了问题,这个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六、政府公信力有待加强。各单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有些单位,只看文件,只顾自身利益,也不看看其他部门的需求,没有责任感,只知道推卸责任。长期以往,受影响的市场主体的发展,企业失去信心则思“变”。

根据以上几方面问题,建议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激励机制。把营商环境放在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从上而下的体制机制,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真正给企业营造一个宽松充满活力的发展空间。对于营商环境评价成绩突出的,按照文件,落实奖惩,营造“人人、时时、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个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制定措施,拨出经费,建立平台,把企业的成本实实在在降下来,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

三、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支持及配套措施,制定并强化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从税费优惠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议可采取由市财政每年直接注入一定额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式,壮大一批有发展、有潜力的企业,形成一定的带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改善信用环境,改变金融机构单一的注重抵押、质押的观念,将保证方式扩大到信用保证、动产质押、第三方担保、其他权利保证以及未来现金流保证等方面。

四、对企业检查指导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部门慎重使用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检查的目的是为企业发展,真正体现“政府为企业着想”的理念;大力推进对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提高检查的透明度和精准度,提高检查效率。

五、强化涉企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要切实改进政府机构的服务质量,真正树立“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与企业共繁荣”的理念,让企业办事更便捷,让企业家做事更顺心。把“让群众办事不求人,企业办事更便捷”作为目标,在年度考核时邀请企业参与评价,倾听服务对象的心声。

六、政府对企业的承诺要落实,维持政府的公信力。招商时对企业盲目许愿,落地后不管不顾,企业权衡得失,最终必然是“走”为上,企业的现身说法对外地的商户更具有说服力,希望我市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对企业经营不掣肘、不添乱,良性监管到位,为企业服务到位,赢得他们的认可,自然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我市投资发展。


承办单位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惠庆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升级

1.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立高位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高规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2.持续进行政策升级。我市制定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并先后出台了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0年优化提升年专项工作方案、2021年“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清单和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128”行动方案,狠抓营商环境政策制定落实。《平顶山市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方案和28个专项行动方案,对我市营商环境改革目标、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进行了明确,深入开展“128”行动,推动我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为我市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指引。今年市营商办将抓好全省营商环境“1+7”系统改革方案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制定我市系统改革实施方案,形成政策延续效应,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系统性重塑。

3.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奖惩制度。为激励先进,鞭策落后,2021年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目前,市营商办已根据省评价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奖惩建议,待市委、市政府通过后兑现相关奖惩措施。

二、持续推动降低企业负担

1.强化平台建设,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不见面、网上办”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政府采购领域电子执照应用、合同在线签订、信用在线评定、信息在线归档、投诉在线办理、异地在线开标评标、信息在线统计的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体系,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增强采购活动透明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实现“零跑腿、不见面”。推行网上商城“信用+承诺”入驻制。除依法实行竞争入围的项目外,网上商城供应商通过“信用+承诺”的形式注册进驻,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使用费、入场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2.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出台《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 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规定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指派专人督促相关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逾期未支付资金的采购项目建立整改台账,并告知采购人按照合同履约支付合同资金,不按合同规定时限落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1.严格落实惠企纾困各项融资政策规定。市金融局牵头建立金融信贷专班,严格落实各项惠企纾困政策,为企业脱困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临期展期、降息让利及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惠企政策措施。

2.扎实组织政银企融资路演对接活动。坚持政府集中组织与各行自行对接相结合,线上对接沟通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完善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2022年组织了8次集中政银企对接活动和32期线上直播对接活动。今年以来组织了全市重点项目融资路演暨政银企对接签约会议和4次线上直播活动。截至2023年2月,全市企业贷款余额2086.17亿元(含票据融资),比年初新增61.17亿元;大型企业获贷余额578.67亿元,比年初新增19.31亿元;中小微型企业获贷余额1184.84亿元,比年初新增41.45亿元。

3.进一步健全融资担保增信机制。在继续指导财信担保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整合担保资源,提升业务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引进省农业信贷担保集团在我市设立机构,成立了平顶山市分公司,为涉农产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增信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新开展业务中,90%以上业务担保费率降低为1%。全市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已累计为43590户市场主体提供担保业务共44149笔,金额87亿元,其中今年以来为6170家企业(自然人)提供担保金额9.23亿元。

四、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除消费者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领导交办外,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方式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进行。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检查人员的履职能力,依托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工作,持续加强“一单两库一指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工作指引)标准化、精准化建设,实现“平台之外无抽查”。

2.科学实施抽查计划。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经制定《2023 年度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 年度平顶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各部门抽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市直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制订的联合抽查计划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根据清单列明的抽查事项做到“应联尽联”,防止“单打独斗”。同时,鼓励各成员单位创新监管方式,探索非现场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

五、不断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

1.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我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工作标准,坚定树立勇创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的决心。按照《平顶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增强市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咨询岗位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持续开展“标准化窗口”创建评比活动,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窗口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2.全面推行“五个一”“有诉即办”服务模式。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有诉即办”窗口,通过探索“有呼必应、有困纾解、有难就帮”的工作模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企业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诉求有门,实现办理政务服务“有无熟人一个样,大小企业一个样,国有私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投资前后一个样”。

3.规范开展预约服务管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线下办事预约服务,切实解决多头预约和预约服务中的“黄牛”问题,杜绝非特殊时期把预约作为线下办事的前置条件。打造“预审+预约”服务,办事主体预约前可通过材料上传、手机拍摄等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根据预审结果确定预约时间和地点,减少跑动次数和办理时间,通过加强事前辅导,缩短受理时间,提升合格受理率达到100%,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六、深入落实惠企帮扶政策

1.加强政府采购惠企政策落实。对参与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并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并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实行预付款,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出台《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明确规定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并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幅度。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自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开展以来,累计融资金额2.93亿,融资企业数量148家,其中2022年,融资金额5972万元,融资企业数量23家,切实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着力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赋能各行各业“轻装快跑”,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税收力量。2022年,全市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共计47.5亿亿元,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2022年共办理企业还贷周转金203笔,支持企业户数182户,周转资金28.6亿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5010万元,为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依托税收宣传月、涉税服务主题月活动等开展送政策上门、大宣讲大调研等纳税人走访活动,深入实地问计问需、解难题。拓展“全程网上办”“关联业务一次办”等全省领先创新项目,与17家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社保费委托代征业务,建成市区“税邮服务中心”,实现了网上申领发票集中审核、免费邮寄和邮政部门发票代开等业务。全省首家将电子税务局嵌入政府“政务一体机”,率先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全链条无纸化管理,退税成本降低70%以上,位于全省前列。统筹布置24小时自助办税终端,持续打造“家门口税务局”。深化税政、税数合作,拓展“全程网上办”“关联业务一次办”、存量房“一键申报”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全链条无纸化等全省领先创新项目,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和“一窗通办”,持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以科技化、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依托信息技术和现有资源,创新推出个性化服务、智能申报、云税帮办、云税直播、退税帮办等一系列创新税费服务举措,建成1个“智慧税务岛”,投入3台“智慧办税舱”,布署11个智慧“微厅”,不断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个性化、便捷化办税缴费需求。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全市综合竞争力和长远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和努力。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我市一定能够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


 2023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