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并点即撤点并校。具体说来就是撤销农村中小学中规模较小,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而合并集中到规模较大,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相对较好的城镇学校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促进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整合。该项工作90年代末已经存在,200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正式开始对全国农村中小学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
撤点并校决定产生的原因是:1、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布点分散,班额小,教育资源浪费严重。2、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教育质量令人担忧。3、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小班额班级比例大,造成了农村师资力量的分散配置,一人一班甚至一人一校的现象大有存在。4、教育经费紧缺,软硬件设施差.虽然国家每年按生均下拨给学校公用经费,但这些资金少,效益难以发挥,仅能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5、学校点多面广,其危房改造,校产修缮、教学及生活设施添置等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由于僧多粥少、资金分散后,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增加了教育成本。
根据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经过近20年的科学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整合教育资源,实行集中办学,农村中小学已经基本满足儿童、青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将生源少、效益低的学校撤销合并,使农村学校初步实现规模办学,优化了办学资源配置,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投资效益和教育质量,促进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农民外出务工、经济条件的好转、渴望孩子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城镇化进程影响等新情况的产生,又有部分适龄儿童离开原来已经布局好的农村学校,进而产生了新的规模小、生源不足、小班额现象。
于是,河南省教育厅于2022年下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教学点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本辖区“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布局规划,在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影响,科学安排学校布局的情况下,农村学校在2023年底全部消除(分流)50人以下教学点,2024年底全部消除(分流)51—100人教学点,2025年底全部消除(分流)101—200人教学点。根据这个通知精神,目前还处在对拟撤并学校的摸底排查阶段,还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但是,从几个时间节点上来看,这是拉开再次撤点并校的序幕,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再次撤点并校工作会逐步展开实施。
撤点并校,从积极的意义上说,一是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教师和学生不愿意去的学校撤掉,集中到县镇办学,提高所有学校的办学质量。二是通过撤点并校,解决农村地区学生的义务教育问题,相对于就近办好每个学校,整体提高农村各地学校教育水平来说,是更容易操作的事。
但是,负面的影响也很突出,一是这些适龄儿童只能远离家乡和亲人,寄宿求学。虽然寄宿求学并非不可以,但孩子的家庭教育、人格教育也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二是寄宿学生的生活费、交通费的增加,寄宿同时意味着农村孩子更重的教育负担。三是并校之后,部分学校人满为患,管理难度增加,教育质量也不易提高。
所以,要想顺利且高质量地完成撤点并校工作,建议:一是要重视撤点并校后寄宿制小学的建设与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二是要合理核定农村中小学校编制,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工作,引导教职工从城镇学校和超编学校向农村学校和缺编学校合理流动。三是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协调帮助解决学生往返家校的交通车辆问题,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四是加强后勤服务和低年级学生的护理工作的管理。除对后勤服务和护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外,还要加强在安全、道德、责任感等方面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