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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5452495/2023-00001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主题分类
  • 2023年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关于加快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4-07 浏览次数: 浏览
建议号
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9 号
建议人
王颂
标题
关于加快基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
建议内容

案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 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国办发(2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 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5号)文件精神,进一 步贯彻落实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相关部署,充分发 挥中医药优势,发展中医健康产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系统、连 续、更高质量的中医健康服务。

多年来,叶县完善投入保障机 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 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中 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院办院条件,出台了《关于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在创新中促进中医药特 色发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 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中 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但在一些具体的工作中,还缺乏 相关的政策支撑。 

建议:

1、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 前急救体系,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中医药系统第一时间 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 案和技术方案。依据中医药辩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 防和治疗方案,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2、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将中医药防治慢 性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 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慢性病种支持中药饮片纳入医保 支付。

3、推动中医药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将中医药文化 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走进机关、学校、 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 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加快中医治未 病技术体系与产业体系建设,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 工作和生活方式。 

4、拓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 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中医药 健康管理公司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 

5、开通中医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面向全国引进中医药 高端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建立名中医工作室,研究、传承推 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构建引才、用才、育才、留才的 工作机制。建设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平台,引进国家级和省级名 中医在叶县建设名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鼓 励和支持有经验的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突出特色 和品牌,打造一流就医环境,提供一流中医药服务。 

6、依托中医院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综合楼功能平台及院 内制剂资源,建成“叶县智慧中药房及制剂中心”。应用信息 技术发展成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借助中医辅助诊断系 统改变基层中医人才不足、服务水平较低的现状,利用信息化 技术建立县域共享中药房(智慧药房),集中采购、加工、配 送,统一质量、统一监管,让基层群众用上安全有效、廉价、 放心的中药,实现县乡村诊疗场所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免费配 送,彻底解决乡村群众中医药预防诊疗、健康保障,减轻群众 就医负担。

7、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 力度,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 范围,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服务价格,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探索按中医特色病种付 费,逐步将中医诊疗效果明显、诊疗方案明确、诊疗技术成熟 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承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王颂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医疗保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先后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做重要指示,我市中医药发展取得了可喜进步,中医诊疗技术水平、中医服务能力等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升。特别是2021年8月,我市出台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为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国家、全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的一定差距:一是中医药人才队伍不足,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尤为突出;二是全市中医药名医名家较少,在加快中医药发展中带动力不强;三是全市中医药人才培训常态化机制还未形成;四是国家医保政策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中医药创新发展动力不足。

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从贯彻落实习主席发展中医药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医工作,特别是加快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您的7条建议对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市、县两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中医药系统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建设市级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理论技术方法和相关现代医学技术培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中医医院规范建设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医医院建设感染科或传染病区。

二是突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康复中的作用。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治未病工作,促进医防融合。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将中医药防治慢性病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积极开展“中医四季养生”行动。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整合中医康复资源。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夯实中医康复服务群众基础,探索中医进家庭康复服务方案。

  三是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健康养老和医疗养老结合,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将具有长期传统食用习惯、属于食药物质目录内品种且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道地药材,按程序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鼓励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创作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支持市中医医院与河南中医药大学、市主流新闻媒体合力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各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特色的中医药展览馆、中医药服务体验区或主题公园、生态廊道、健康步道等中医药宣教基地。

四是推动交流融合发展,巩固优化队伍。推动中医药交流融合发展。鼓励我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与全国重点中医药大学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制药、服务业等方面开展人才培养、继续教育、文化建设、科研宣教等深度交流合作,重视和支持激励中医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学术经验整理、论文发表出版。强化中医药科技项目和科研专项课题监管,配合做好科研专项评审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医药科研项目获奖。落实人才评价激励政策。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对引进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项目工资制。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开通中医药类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面向全国引进中医药高端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建立名中医工作室,研究、传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构建引才、用才、育才、留才的工作机制。加强市中医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定期开展平顶山市名中医评选活动,加强省、市中医学科带头人等人才梯队建设,提升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影响力。健全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挂钩的中医师承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扩大师带徒范围和数量,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

五是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促进中医医疗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设中医辨证论治、中医护理、智慧中药房信息系统。利用5G、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加强智慧医院及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推进中医药健康大数据应用。加强中医远程诊疗系统建设,建立中医远程诊疗平台。建立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配方、调剂、煎药和配送的全闭环信息化管理。

六是不断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强工作统筹和部门协调,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力度,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价格,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本省炮制的部分中药饮片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审核批准后可纳入医保报销。配合省医保局对医院院内制剂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报销范围。探索按中医特色病种付费,逐步将中医诊疗效果明显、诊疗方案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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